精品商場巡禮 新港中心購物禮遇

客戶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新港中心指定商戶單日累積簽賬滿HK$1,500,可享新港中心HK$100購物現金券一張。

交通銀行
$100現金券

精品商場巡禮 新港中心購物禮遇

更新日期: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優惠詳情


即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客戶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新港中心購物尊享以下禮遇:

1.簽賬回贈
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指定商戶單日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可享以下優惠:
單日累積簽賬額:HK$1,500
禮品:新港中心HK$100購物現金券一張
換領地點:新港中心1樓顧客服務中心(鄰近110號舖)
換領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2.指定商戶優惠
憑交通銀行信用卡,於新港中心指定參與商戶可享購物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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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推廣條款及細則:
1.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透過香港分行於香港發出的交通銀行信用卡、銀行於中國內地發出的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及其不時指定的其他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持卡人」),包括主卡及附屬卡,惟不包括於中國內地發出的之BOSS卡、分期卡、於香港發出的之禮物卡及PC網上卡。
2.推廣活動期間,名額共1,950個(每月名額共150個)。每位持卡人每日只限換領新港中心HK$100購物現金券一張(購物現金券每日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3.持卡人必須於指定之換領時間內(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出示新港中心指定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之正本,連同相符之合資格信用卡付款存根,經工作人員核對資料無誤後,方可登記換領購物現金券,逾時無效。
任何手寫單據、單據影印本、重印單據、分拆之單據、八達通增值單據、按金繳付單據、繳費單據、小費單據、商戶會員卡/儲值卡增值單據、購買場內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會員卡/儲值卡單據、信用卡及易辦事收據存根,恕不接受。
4.單據上之消費金額以扣除使用新港中心購物現金券、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會員卡/儲值卡、所有優惠、現金回贈及/或折扣等之實際淨消費金額為準。
5.每張正本單據只限換領購物現金券一張,並必須印有商舖地址、發出日期及列明消費內容方為有效。如有爭議,新港中心職員有權決定該
等消費單據是否有效。
6.優惠不能與商場內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7.已換領泊車優惠之單據不可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8.所有換領之購物現金券,一律恕不退換,亦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
持卡人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及/或服務均由參與商戶提供,銀行及新港中心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與產品及/或服務有關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及供應量)均由參與商戶獨自承擔。
9.新港中心禁止任何商戶之職員參與是次推廣活動,以示公允。
10.如有任何爭議,銀行、新港中心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1.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管轄。持卡人同意服從香港法院的專屬管轄權。
12.除持卡人,新港中心及銀行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的利益。
13.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之處,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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