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渣打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送HK$50百佳超級市場禮劵

渣打銀行

申請渣打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送HK$50百佳超級市場禮劵

更新日期: 2012 年 03 月 08 日

優惠詳情

現凡成功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及於2012年3月31日前自動增值最少1次,可獲得HK$50百佳超級市場禮劵。卡主卡客戶及附屬卡客戶均享優惠,立即申請! 讓你消費盡享方便 想避免八達通餘額不足帶來嘅不便?你只要申請渣打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就可隨時隨地透過渣打信用卡為八達通自動增值。 八達通自動增值好處多多 - 增值金額兼可享「360度全面賞」積分或渣打「Cash Back現金回贈」 - 同時你可為你的附屬卡持有人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最多三位),親友每次增值,你亦可獲贈「360度全面賞」積分或渣打「Cash Back現金回贈」 - 若遺失八達通,你毋須承擔由成功報失起計3小時後的損失,而每張八達通每日只可自動增值一次,使用更有保障更安心 - 每次自動增值紀錄均會詳列於月結單上,助你將日常瑣碎消費綜合處理,賬項一目了然 *只適用於已經登記渣打「Cash Back現金回贈」之客戶

條款及細則

註: 1.渣打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適用於所有渣打信用卡主卡客戶,但不包括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及渣打公司卡。 2.主卡客戶必須已經擁有/ 同時申請渣打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増值」服務(「自動増值」),方可為附屬卡客戶申請自動増值服務。 3.每名申請人均須持有八達通卡或產品(「八達通」)。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有權決定是否批核有關申請。 4.首次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將無須繳付任何費用;轉換扣賬銀行或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的申請則須收取HK$20手續費。有關手續費將於成功批核申請後,從你新指定的銀行戶口內扣取。 5.每張八達通每日自動增值額的上限為HK$250或HK$500一次。 6.選擇設定每次自動增值金額為HK$500之申請人如日後欲轉換其他銀行為其提供「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而若該銀行只提供每次自動增值HK$250之選擇,申請人需先行更改每次自動增值金額至HK$250,方可轉換銀行;或取消現有之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後,重新申請該銀行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申請人需繳付有關之手續費。 7.請參閱申請表上有關「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詳細申請條款及細則。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推廣條款及細則: 1.客戶必須於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間(「推廣期」)以渣打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信用卡為其所選定之八達通(1)以渣打信用卡成功自行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本服務」)(或附屬卡客戶透過信用卡主卡客戶申請本服務)及(2)自動增值最少1次。並符合條款2-5之合資格客戶便可獲得HK$50百佳超級市場禮券一張(「推廣優惠」) 。 2.推廣優惠只適用於2011年12月27日或以前從未申請本服務之八達通。 3.所有由其他銀行之信用卡轉換自動增值賬戶至本行之信用卡、或轉換本行之渣打及/或MANHATTAN信用卡自動增值賬戶、更改自動增值金額、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之申請均不符合本推廣資格。每名合資格客戶最多可於推廣期內獲推廣優惠一次。 4.有關本行之信用卡戶口必須於寄出推廣優惠時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此推廣優惠;若客戶於簽賬年度內曾未能於信用卡戶口之月結單上列明的繳款日期或之前繳付最低款額,本行保留不給予此推廣優惠之權利。根據以上條款及細則第1條所定明,若合資格客戶於寄出推廣優惠前停止/取消本服務,或其所選定的八達通因任何原因失效,合資格客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領取推廣優惠而毋須通知。 5.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份,本行即會取消該客戶的獲取推廣優惠資格及其信用卡。本行將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有關推廣優惠之金額而不另行通知,及保留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 6.合資格客戶將於2012年5月31日或以前獲專函通知,以郵寄方式收取本推廣優惠。 7.首次申請本服務費用全免。而轉換銀行或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之申請則需繳付HK$20不可退還手續費。有關費用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將於自動增值服務賬戶內扣除。 8.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本行有權決定是否接納或拒絕客戶以渣打信用卡申請本服務。 9.所有「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申請條款均適用於本服務及本推廣。詳情請瀏覽www.standardchartered.com.hk/octopus。 10.如有任何有關本服務之爭議,需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客戶自行解決,本行概不就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1.如有需要核實及鑒定合資格的客戶,客戶同意及授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將合資格的客戶於「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申請表上所提供及符合獎賞的八達通編號披露至本行。 12.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本推廣以及修定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3.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