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人均活動空間不如中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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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屋人均活動空間不如中型犬!

發表日期: 2015 年 04 月 08 日 更新日期: 2015 年 04 月 08 日 生活
作者:任以風

早排有則貼文喺討論區俾人插到上天,發言者話自己兩公婆住緊三人公屋單位,養咗隻金毛尋回犬,最近覺得狗仔大隻咗好多,叫人幫手諗計調遷。

有人提出房屋署2003年起全面禁止養狗,不過發言者就話隻狗自己一路養開,的確當時房署有酌情俾規例生效前養緊、體重20KG樓下嘅可以養到狗狗百年歸老。問題出現了,假設12年前佢狗仔岩岩出世,而家已經係老狗,何來「最近大隻咗好多」,所以佢一係吹水,一係擺明犯規。


雖然佢比人狂插,我亦同意公屋唔應該養狗,但係都帶到一個問題出來,香港公屋戶人均居住環境比唔比得上一隻中型犬嘅生活需要呢?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屋統計數字二零一四》,香港公屋住戶人均居住面積是13平方米,這空間包括一切放置生活設備的面積。另一方面香港沒有官方規定的飼養狗隻活動面積要求,不過就有規定家居狗隻繁殖者飼養中型狗如西伯利亞雪橇犬供繁殖,其家居實用面積需至少有180呎供每隻狗活動,就拿180呎作標準。實用面積180呎即約16.72平方米,中型狗所需活動面積比香港公屋住戶人均居住面積多3.72米,有人可能演譯為「做狗好過做人」,不過請留意,唔係隻隻狗都得到呢個照顧,人被虐自己會報警,不過狗唔識。金毛一般唔會重過34公斤(約75磅),都需要180呎活動空間(沒有放置任何生活設備),我只諗到一個體重過百磅嘅成人生活喺咁狹小嘅環境有幾健康呢?

剛剛講一般情況,假設係極端情況呢?如果已登記家庭成員離世或者撤銷註冊,好容易形成「寬敞戶」,政府2013年收緊「寬敞戶」政策,按室內樓面面積分為「優先處理寬敞戶」同「非優先處理寬敞戶」處理。如有殘疾或70歲以上家庭成員,可獲括免。

下圖面積以平方米為單位:

二人家庭要住面積34平方米以上先可以享受中型狗所需活動面積,幾本上九成機會成為「寬敞戶」,不過唔洗驚,「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租戶如果肯住細單位,可以不用排調遷隊另獲安排,同時亦有搬遷津貼。相反,「優先處理寬敞戶」有三次原區選屋機會(選新屋邨都得),調遷至較細單位後會獲得搬遷津貼,如租戶無理地拒絕三次編配,可被終止租約。

唔通窮人喺香港想過好啲真係要做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