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生命由此起。於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申請交通銀行MI信用卡,不但可永久免年費,更可獲贈其中一份迎新禮品:
- 支付新投保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或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或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指定保險產品
信用卡現金回贈將直接存入主卡賬戶作購物消費
於轉移累算權益至個人帳戶時可獲享HK$500基金單位回贈
齊來申請本卡,體驗全面保障!
獲享禮品須符合有關簽賬要求。請參閱迎新禮品換領條款及細則了解詳情。
交通銀行MI信用卡設計時尚別緻,卡面以流動中的沙漏為主體,漏斗內的「沙」代表財富,而「沙」於漏斗中由上而下的流動代表財富的累積,點滴之間,聚沙成金,堆砌出「$」符號,彰顯MI信用卡為卡戶累積財富的特點,讓卡戶憑卡消費盡享優惠之餘,更可藉著銀行提供之強積金、投保及信託服務累積財富,為未來的豐盛人生作好準備。
- 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查詢強積金結餘及查詢強積金供款資料
- 提供免費的帳戶整合服務,協助客戶集中個人帳戶
繳交保費享積分優惠
憑卡繳交指定保險公司之保費$1可獲1分積分
免費財產保障諮詢服務
卡戶可享由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提供之免費「保障財產,信託安排」咨詢服務
遺產承辦人服務8折
卡戶選用由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提供之遺產承辦人服務可享8折優惠
由即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MI信用卡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10,000,可獲以下獎賞:
1. 交通銀行保費現金券HK$100
2. 現有強積金客戶,可額外獲享10,000積分 (「現有強積金客戶」指於2018年12月31日已持有銀行強積金賬戶的卡戶)
以上優惠及服務受有關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如有額外獎賞請留意如下:
若由申請起計90個曆日內仍未收到HongKongCard任何額外獎賞通知,須於之後一個月 (30個曆日)內透過電郵提供申請參考編號查詢獎賞進度,以免獎賞逾期,留意若額外獎賞逾期未能領取,恕不補發。
例子:
2022年11月11日經HongKongCard申請信貸產品,2022年11月16日填妥額外獎賞換領表格和完成上載文件, 2023年2月9日仍未收到任何額外獎賞通知,須於2023年3月11日前以申請參考編號,電郵(cs@ccinformation.com)查詢獎賞進度。如成功核實為合資格領取額外獎賞,將收到有關獎賞換領信,內有領獎日期(例子:即日至2023年4月30日),申請人必須於該期間內,於指定領獎地點和換領時間,按換領信內指示領取,若逾期未領取額外獎賞,恕不補發。
最低年薪要求
HK$48,000
於轉移累算權益至個人帳戶時可獲享HK$500基金單位回贈
優惠期至
2019年12月31日
最低簽賬金額
HK$4,500
簽賬期限
首3個月內
信用卡現金回贈將直接存入主卡賬戶作購物消費
優惠期至
2019年12月31日
最低簽賬金額
$4,500
簽賬期限
首3個月內
支付新投保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或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或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指定保險產品
優惠期至
2019年12月31日
最低簽賬金額
$4,500
簽賬期限
首3個月內
每次八達通自動增值
HK$250,HK$500
免息還款期
長達55天
最低還款額(%)
1%
最低還款額(HKD)
$200或以上或總結欠
外幣交易收費(%)
1.95%
逾期費用
$250或最低還款額
零售交易的實際年利率 (%)
34.49%
現金透支的實際年利率 (%)
37.14%
簽賬金額
HK$1,000或以上
每月手續費
低至2%(一次性手續費)
參考實際年利率
低至6.70%
簽賬金額
HK$3,000或以上
每月手續費
低至0.20%
參考實際年利率
低至4.18%
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最近3個月現居住址證明、最近2個月顯示薪金記錄之銀行月結單/存摺連首頁(收入人士適用)、最近期之薪俸稅單/利得稅單、商業登記副本及最近3個月之銀行月結單或存摺連首頁(自僱人士適用)等
1. 申請人須於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成功申請由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於香港發行的MI信用卡,方可享有推廣優惠及迎新禮品。
2. 成功申請1張主卡之申請人,可選擇免費換領「HK$500保費現金券」或「HK$500交銀強積金基金單位回贈券」或「HK$200信用卡簽賬回贈」。卡戶須於新卡發出日期起3個月內累積購物簽賬或現金透支滿HK$4,500,方可享有推廣優惠之迎新禮品。
3. 購物簽賬包括(1)本地零售簽賬交易、(2)以外幣(即非港幣)之海外零售簽賬交易、(3)網上購物之零售簽賬交易及(4)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之交易。購物簽賬並不包括信用額套現 / 簽賬分期供款、結餘轉戶金額、強積金 / 自積金供款、所有經本行網上銀行繳費服務交易、購買賭場籌碼、購買旅行支票、所有信用卡收費繳款(例如:年費、財務收費等)及銀行不時指定之信用卡交易。
4.未誌賬 / 取消 / 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 / 退款的交易,皆為不合資格簽賬。
5. 合資格簽賬必須於發卡後3個月內入賬,否則不論任何原因而造成延遲入賬(包括但不限於因爭議交易、退單交易或商戶延遲交單等),有關交易款項均不適用於是次推廣計劃簽賬 / 有關交易款項均屬不合資格的簽賬。
6. 迎新禮品一經選定,將不可更改為其他禮品。迎新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若所選之迎新禮品換罄,銀行有權以其他禮品代替。迎新禮品不可兌換現金。
7. 禮品換領信將於持卡人達到有關禮品換領所需之購物簽賬或現金透支要求後2星期內寄出予主卡持卡人於銀行記錄的本地通訊地址(選擇「HK$200信用卡簽賬回贈」之持卡人除外)。禮品換領信如有遺失、被竊或損毀,銀行將不會補發。
8. 「HK$200信用卡簽賬回贈」將於持卡人達到有關禮品換領所需之購物簽賬或現金透支要求後6星期內直接存入主卡賬戶。有關簽賬回贈不可兌換為現金及不可轉讓。提取或轉出該簽賬回贈之任何金額將被視為現金透支。
9. 如主卡持卡人於新發卡後13個月內取消信用卡,銀行將會保留就每張被取消的主卡向持卡人有關賬戶內扣除HK$600之行政費用而毋須事前通知。
10. 申請人如於現在持有或過去12個月內曾持有銀行發出任何卡種之主卡,即使成功批核及發卡亦不會獲贈任何推廣優惠之迎新禮品。
11. 如持卡人在不符合換領資格的情況下換領迎新禮品、重複換領迎新禮品、以(銀行決定認為)不符合規格的交易換領迎新禮品或對此推廣活動涉及任何詐騙行為,銀行有權就每張主卡向每位持卡人收取HK$600行政費用(當中已包括已存入信用卡賬戶的迎新禮品價值)的權利。有關費用將從主卡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內扣除。
12. 於獲取迎新禮品時,信用卡之信用狀況必須良好及仍然有效。
13. 禮品價值、資料及圖片只供參考,概以實物為準。所有迎新禮品(「HK$200信用卡簽賬回贈」除外)均由商戶提供,因此所有有關商品之服務或質素,銀行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商戶將承擔所有商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如有任何有關商品及 / 或服務的爭議或投訴,應直接與商戶聯絡。
14. 使用「HK$500保費現金券」或「HK$500交銀強積金基金單位回贈券」之獎賞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15. 銀行有權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更改或取消此迎新優惠而毋須事先通知申請人。銀行亦保留向持卡人即時追討所有未償還之金額、利息及有關費用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銀行的決定將為最終及不可被推翻的。
16. 除申請人及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7. 本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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