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換領新地商場HK$100現金禮劵」條款及細則:
1.計劃之推廣期由2012年4月2日至5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
2.客戶於推廣期內憑ICBC卡於新鴻基地產旗下之將軍澳東港城,旺角新世紀廣場,屯門K-point,上水廣場,葵芳新都會廣場,上水新都會廣場,大埔超級城,尖沙咀新太陽廣場,荃灣廣場及元朗廣場(「參與商場」)即日簽賬滿港幣3,000元,即可換領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劵1張。
3.客戶每次最多可憑2家不同商戶消費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ICBC卡簽賬存根進行換領。
4.客戶於換領現金禮劵時必須出示ICBC卡,即日卡消費簽賬存根及商戶機印發票正本,並親自到參與商場顧客服務中心進行登記及換領。逾期之卡消費簽賬存根恕不接受,不同商場及不同日子之卡消息簽賬不可合併計算。
5.每位客戶每日只可換領港幣100元新地商場現金禮劵1張。現金劵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6.本換領活動恕不接受以下租戶/交易發出之收據:商場內銀行,過境巴士站,購買馬灣公園挪亞方舟入場劵,購買新地商場現金劵,商戶現金劵,八達通增值及其他增值服務,繳交電話費,繳交傳呼機台費,地產代理,醫務所,旅行社,通訊商,臨時展銷攤位,小賣車,學費/會籍費,洗車,汽車美容,停車場,寫字樓客戶以及取消/退款的交易或新鴻基旗下商場決定之其他類別。任何影印副本或手寫單據,手寫信用卡簽賬存根,恕不接受。
7.現金禮劵之使用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已換領之禮劵均不可退回或兌換現金。
「精選商戶優惠」條款及細則:
1.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有效日期為2012年4月2日至5月31日。
2.精選商戶優惠只適用於參與商場內指定商戶,並須受商戶條款及細則約束。
3.參與商戶優惠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4.禮品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推廣計劃適用於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工商銀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ICBC信用卡,借記卡及預付卡。
2.推廣計劃之推廣期由2012年4月2日至5月3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推廣期」)。
3.客戶必須以ICBC卡簽賬付款,方可享有以上優惠。
4.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5.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6.銀行並非產品/服務之供應商,對產品/服務並無作出任何聲明或擔保;及無對所有產品/服務之所有權,可銷售性,品質或特定用途之適合性作出任何擔保,並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如有任何有關產品及/服務的爭議或投訴,卡戶應直接與有關商戶聯絡。
7.銀行及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有關優惠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銀行,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參與商場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