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全年商戶消費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全年商戶消費優惠(「商戶優惠」)之推廣期至2015年2月28日。
2. 客戶須於預約/點菜/付款前說明及以富邦信用卡全數簽賬方可獲享有關商戶優惠。
3. 商戶優惠之供應須視乎有關貨品、服務及優惠之可供使用情況而定,先到先得,售/送/換完即止。
4. 除特別註明外,商戶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服務及優惠,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5. 商戶優惠之貨品、服務、資料及相片均由個別商戶提供,富邦銀行(「本行」)概不對商戶所提供的貨品和服務之質素和供應量,或提供的資料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本行在任何情況下毋須就有關貨品、服務或資料的各方面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上負任何責任。任何對有關貨品、服務及優惠之投訴或索償,客戶應直接聯絡有關商戶。
6. 本行及有關商戶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商戶優惠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註: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