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購物禮遇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除特別註明外,推廣期由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 (「推廣期」)。
2.除特別註明外,優惠只適用於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 及非香港所發行之Citibank信用卡及Citibank商務卡 (「認可信用卡」)之客戶。Citibank人民幣信用卡除外。
3.客戶須以認可的信用卡簽賬方可享優惠。
4.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優惠。
5.優惠須受貨品或服務供應、賬戶審查及批核、依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圖片、產品資料及價錢只供參考。
6.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有關商戶負責。
7.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8.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0.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有關商戶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