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過HSBC HK App或滙豐網上理財登記領取港幣10,000元,您最快將從2020年7月8日收到款項。由2020年6月21日起,您可使用滙豐個人名義有效賬戶開始登記。
立即透過HSBC HK App或滙豐網上理財登記領取港幣10,000元,即享4倍機會獲得Apple iPad、iPhone或額外港幣10,000元,機會處處!
仍未是滙豐客戶?
您現在可以用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1),10分鐘內輕鬆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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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網上理財
登入網上理財快速登記
從滙豐網站登記
前往電子表格頁面登記
您可以按此下載「現金發放計劃」登記表格(11)
有關政府「現金發放計劃」的詳情和安排,請瀏覽政府「現金發放計劃」的專屬網頁
於2020年8月31日前,透過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登記,即享4倍抽獎機會(2),獎品包括:
1. 港幣10,000元(30份)
2. Apple iPad Air 智能數碼裝置(6)(20部)
3. Apple iPhone SE 智能數碼裝置(6)(60部)
步驟1:於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透過HSBC HK App或滙豐網上理財登記,即享4倍抽獎機會
步驟2:於2020年9月17日或之前成功收取港幣10,000元
步驟3:自動參加大抽獎
大抽獎毋須登記,即可自動參加。活動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登記方式: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HSBC HK App)
獲得抽獎機會:4X
登記方式:滙豐網上理財
獲得抽獎機會:4X
登記方式:從滙豐網頁登記(毋須登入)
獲得抽獎機會:1X
登記方式:登記表格
獲得抽獎機會:1X
「現金發放計劃」申請資格
- 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以滙豐本地個人名義的有效港元儲蓄/往來賬戶登記
使用HSBC HK App 快速登記
- 點擊 「立即登記」,開始登記
- 在選單點擊「現金發放計劃」,開始登記
使用滙豐網上理財 快速登記
- 點擊 「立即登記」,開始登記
- 在選單點擊「現金發放計劃」,開始登記
按此瀏覽常見問題
備註:
1. 如果您是居住於香港的永久性居民、年齡介乎18至65歲,而且目前並未於滙豐持有任何理財/投資賬戶或滙豐信用卡,可以用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開戶。
2. 港幣10,000元「現金發放計劃」抽獎活動須受條款及細則條款及細則 內容將於新視窗顯示約束。
3. 須啓用流動保安編碼及推播通知服務,方可使用「線上對話」功能。
4. 請登入滙豐網上理財或流動理財查詢申請狀況,或致電滙豐銀行熱線向滙豐查詢: (852) 2996 7288。
5. 閣下只可以透過現行有效的賬戶登記。
6. Apple並非此抽獎活動的參與者或贊助商。
7. Apple、Apple標誌、iPhone和iPad Air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商標。
8. App Store為 Apple Inc.之服務商標。
9. Google Play和Google Play標誌均為Google LLC的商標。Android是Google LLC的商標。
10. 屏幕顯示與網頁圖像僅供參考及說明用途。
11. 由於可輸入資料的PDF表格的資料驗證功能在某些瀏覽器(例如:Google Chrome)的內置PDF閱讀器中可能無法正常運作,請先下載有關的PDF檔案至本機硬碟,然後以 Adobe Acrobat Reader 開啟並輸入資料。完成後,請列印有關表格並謹記於列印的表格上簽署才遞交。請將填妥及已簽署的表格投入你指定銀行的現金發放計劃收集箱或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郵箱 182020 號」(請在信封上註明指定銀行的名稱)。
抽獎活動條款及細則:
1. 此抽獎活動(「抽獎活動」)的推廣期為2020年6月21日至2020年8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本抽獎活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滙豐」)提供。
2. 本抽獎活動只適用於任何以個人名義並且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登記的有效個人滙豐本地港元儲蓄或往來戶口(「合資格戶口」)的持有人及符合以下條件的客戶(「合資格客戶」 ):
a) 於2020年6月21日年滿18 歲或以上;
b) 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c) 於滙豐持有有效香港本地通訊地址;
d) 成功在推廣期內透過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滙豐個人網上理財、滙豐網站電子登記表格、或於提供全面服務之滙豐分行提交表格登記政府的「現金發放計劃」;
e) 並在2020年9月17日或之前成功透過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滙豐戶口收取政府發放的港幣一萬元現金。
任何人如未能完成上述需求將自動被取消參加本抽獎活動的資格。任何違反適用法律法規或存在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人也將被取消參加本抽獎活動的資格。任何參與舉辦或營運本抽獎活動之人士,均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3. 於推廣期內,每名合資格客戶可獲得至少一(1)次抽獎機會。合資格客戶如若成功透過滙豐網站電子登記表格或於提供全面服務之滙豐分行提交表格登記,即自動獲得一(1) 次抽獎機會。合資格客戶如若成功透過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或滙豐個人網上理財登記,即自動獲得四(4)次抽獎機會。抽獎機會次數將按合資格客戶在滙豐的第一個成功登記記錄而定。任何重複登記不會獲得重複或雙倍抽獎機會。
指定登記方法:香港滙豐流動理財應用程式
抽獎機會次數:4x
指定登記方法:滙豐個人網上理財
抽獎機會次數:4x
指定登記方法:滙豐網站電子登記表格
抽獎機會次數:1x
指定登記方法:於提供全面服務之滙豐分行提交表格
抽獎機會次數:1x
4. 在推廣期結束後,抽獎得獎者(每名「得獎者」)將由電腦隨機抽出。滙豐將會向得獎者送出總共一百一十份(110)禮品(「禮品」),包括:
a. (30)名得獎者將可各自獲得港幣一萬(10000)元;
b. (60)名得獎者將可各自獲得一部Apple iPhone SE 智能數碼裝置 (顏色不限, 128GB);
c. (20)名得獎者將可各自獲得一部Apple iPad Air 智能數碼裝置 (顏色不限, 256GB) 。
iPhone和iPad Air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的註冊商標。 Apple並非此抽獎活動的參與者或贊助商。
5. 每位合資格客戶只可獲取禮品一次。
6. 禮品換領信(「換領信」)將於2020 年10月31日或之前以郵遞形式寄往得獎者於換領信郵寄作業時登記於滙豐的本地通信地址。
7. 每名得獎者需依照換領信指示換領禮品,否則將被視作放棄論。有關港幣一萬(10000) 元得獎者,滙豐將於2020 年10月31日或之前透過其登記「現金發放計劃」的滙豐戶口發放有關金額。
8. 滙豐有權以任何其他禮品替代而毋須另行通知。
9. 禮品若有遺失或損壞,滙豐概不負責。
10. 本抽獎活動的禮品或其他替代禮品(如適用)不可兌換現金。
11. 禮品的使用可能受到供應商適用的條款和條件的限制。對於本抽獎活動中的禮品供應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滙豐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12. 對於合資格客戶因參與本抽獎活動而產生或遭受的任何損害,損失,索賠,費用或訴訟, 滙豐概不負責。
13. 每位合資格客戶在滙豐的個人資料紀錄及其有關戶口必須在本推廣期及獲取有關本抽獎活動的禮品時仍然正確及有效,方合資格得獎。
14. 滙豐有唯一的絕對酌情權決定一個人是否有資格接受禮品。如果滙豐在任何時候發現,無論是在推廣期之後還是在推廣期內,任何人未能遵守這些條款和條件,滙豐有權取消其參與本計劃及收到本抽獎活動禮品的資格。
15. 如滙豐發現任何登記客戶於推廣期內不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涉及任何舞弊、濫用及/或欺詐成分、虛報資料或違反適用的法律或法規,滙豐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推廣的資格。如果合資格客戶被取消資格,禮品可能會被撤銷和收回。
16. 得獎者有責任遵守任何有關授予禮品的稅收,關稅,徵稅或類似罰款的法律(自費),滙豐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除有關客戶及滙豐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8. 如有任何有關本抽獎活動的爭議,滙豐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並具約束力。
19. 滙豐隨時保留更改此條款及細則和本抽獎活動的權利,並擁有取消或終止本抽獎活動的最終決定權而毋須事前通知。滙豐對於任何更改、取消及終止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0. 如本宣傳品的內容與本抽獎活動條款及細則之間有差異,本文載列的條款及細則應適用。
21. 本抽獎活動受法律及監管條例約束。
22. 本抽獎活動只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所有參加者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及其司法機構所管轄。
23.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