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網上簽賬瓜分$200,000 COMPASS即享錢及勁抽 iPhone 4S」推廣計劃條款及細則:
1. 「網上簽賬瓜分$200,000 COMPASS即享錢及勁抽 iPhone 4S」推廣計劃(「本推廣」)只適用於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銀行」, 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邀 請之COMPASS VISA、3Everyday COMPASS VISA或CV+(「適用信用卡」)之主要持卡人(「會員」)。獲邀請之會員不得轉讓本推廣予其他人士。
2. 會員須於2012年2月1日上午10時至2012年4月30日晚上11時59分期間(「推廣期」)於 www.compassvisa.com.hk 以列印於邀請電郵上之信用卡登記, 方可參加本推廣。如會員未能於推廣期內進行登記, 將不符合資格參加本推廣。
3. 本推廣之合資格交易只限於本地或海外網上商戶所作之零售簽賬, 並須於計算本推廣之獎賞時已誌賬。以下交易並不適用於本推廣:於網上繳付稅項、捐款或其他繳費或增值賬項、籌碼兌換、外幣兌換、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退款等之簽賬或由星展銀行全權酌情界定為非網上商戶所作之簽賬或星展銀行不時決定之其他類別之簽賬。
4. 瓜分$200,000 COMPASS即享錢詳情:
(a). 會員於推廣期內, 憑已登記之適用信用卡所累積之合資格交易總額每達至列印於邀請電郵上之目標金額, 便可瓜分1份COMPASS即享錢, 如此類推。會員於整個推廣期內合共最多可瓜分20份COMPASS即享錢。
(b).$200,000 COMPASS即享錢將由所有符合上述第4(a)條條款的會員根據各會員所得之瓜分份數總和平均瓜分。
(c).所有合資格交易將享有原有之COMPASS即享錢回贈。會員於本推廣瓜分所得之COMPASS即享錢(「獎賞」)將於整個推廣期完結後3個月內直接存入會員之適用信用卡戶口, 並顯示於月結單上。
5. 勁抽 iPhone 4S:
(a) 會員於推廣期內於本地或海外網上商戶作零售簽賬, 可自動於相關階段獲一次勁抽 iPhone 4S之抽獎機會。會員於每一階段最多可獲一次勁抽 iPhone 4S之抽獎機會。每一階段將有一位得獎者, 獎品為16G iPhone 4S。會員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中獎一次。
第1階段: 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
第2階段: 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4日
第3階段: 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21日
第4階段: 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2月28日
第5階段: 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3月6日
第6階段: 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3日
第7階段: 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20日
第8階段: 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7日
第9階段: 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3日
第10階段: 2012年4月4日至2012年4月10日
第11階段: 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7日
第12階段: 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
第13階段: 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30日
(b)抽獎將於2012年6月1日前進行, 並由電腦隨機抽出。
(c)得獎者將於整個推廣期完結後3個月內獲專人通知安排領獎事宜。
6. 合資格交易總額以個別適用信用卡計算, 不同信用卡之合資格交易, 不得合併計算。如會員的適用信用卡戶口設有附屬卡, 經該附屬卡完成的合資格交易將併入主卡戶口計算。
7. 在計算或決定本推廣之獎賞及抽獎機會時, 星展銀行會以已誌賬之合資格交易之交易日為準。交易日為星展銀行紀錄內該合資格交易完成的日期及時間及受制於星展銀行的最終決定。如會員有關合資格交易的紀錄與星展銀行紀錄不符, 星展銀行的紀錄及決定將為最終決定。
8. 所有獎賞及獎品均不可轉讓, 亦不可兌換現金、信貸額或其他禮品。
9. 本推廣只適用於推廣期至獎賞或獎品發放期間, 適用信用卡戶口信用狀況良好及仍然有效及無欠繳 (由星展銀行全權及酌情決定) 之會員。星展銀行就會員獲得獎賞及/或獎品的資格可全權酌情決定。
10. 如會員獲得獎賞或獎品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 (由星展銀行全權及酌情決定), 星展銀行有權取消其參加本推廣的資格及/或取消其於星展銀行開立的全部或部份戶口。星展銀行保留權利直接於會員在星展銀行開立的任何戶口扣除任何透過舞弊及/或欺詐而不適當地獲得之獎賞及/或獎品的價值, 而不作事先通知及/或採取法律行動以追討有關金額。
11. 星展銀行、和黃及HDBS有權修改本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本推廣而不作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 星展銀行、和黃及HDBS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