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O! ePay Mastercard 網購 盡享高達$60 回贈

每月使用O! ePay Mastercard單一簽賬滿$200或以上,可享$20回贈,推廣期內每人可享高達$60回贈!

$60回贈

用 O! ePay Mastercard 網購 盡享高達$60 回贈

更新日期: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優惠詳情

用 O! ePay Mastercard 網購 盡享高達$60 回贈

由即日至2020年1月31日,每月使用O! ePay Mastercard單一簽賬滿$200或以上,可享$20回贈^,推廣期內每人可享高達$60回贈^!今年用O! ePay Mastercard於海外網站消費,更豁免外幣交易手續費,令你節省越多#!來一次創新消費。

請於推廣期內完成以下一次性推廣登記,有關回贈將由登記月份起計,存入至你所使用O! ePay Mastercard的O! ePay賬戶。每月推廣回贈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備註:
推廣回贈名額有限,每月會根據相關階段的消費月份內完成合資格交易的時間,先到先得的方式送予首10,000名合資格客戶。
此推廣每人只須登記一次。
每個已登記的O! ePay賬戶,推廣期內最多可享$60回贈。回贈將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直接存入閣下於此推廣登記表格登記的O! ePay賬戶內。
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按此。

豁免外幣交易手續費至2019年12月31日。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本推廣」)公開予你,作為使用O! ePay Mastercard 服務之 O! ePay賬戶持有人,並受下列條款及細則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本推廣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承讓人)(「八達通卡公司」)所舉辦。
3. 參加本推廣,你將被視為已閱讀、接受及同意受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4. 八達通卡公司的八達通發卡條款、使用八達通的收費項目及指引附表(「收費項目及指引附表」)、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使用條款、O! ePay Mastercard 使用條款及細則、及其他由八達通卡公司於www.octopus.com.hk及/或於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所公佈並不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本推廣。
5.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發卡組織商戶」、「O! ePay賬戶」、「O! ePay賬戶持有人」及「儲值限額」乃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之定義。而「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乃根據「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使用條款」之定義。
6.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O! ePay Mastercard」及「O! ePay Mastercard交易」,均具有O! ePay Mastercard 使用條款及細則所述之含義。

推廣詳情
7. 本推廣之推廣期(「推廣期」)為2019年11月1日00時00分至2020年1月31日23時59分(香港時間)期間(包括首尾兩天)。
8. 本推廣將於推廣期分三個階段進行(每個為「階段」)。而每階段對應之消費月份(「消費月份」)、推廣登記期間(「推廣登記期間」)、推廣禮品限額 (定義載於下方條款第12項)及推廣禮品存入期(定義載於下方條款第16項)如下:
第一階段
消費月份 (包括首尾兩天):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30 日
推廣登記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
推廣禮品限額:10,000
推廣禮品存入期 (包括首尾兩天):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第二階段
消費月份 (包括首尾兩天):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31 日
推廣登記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推廣禮品限額:10,000
推廣禮品存入期 (包括首尾兩天):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階段:第三階段
消費月份 (包括首尾兩天):2020 年 1 月 1 日至 31 日
推廣登記期間 (包括首尾兩天):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推廣禮品限額:10,000
推廣禮品存入期 (包括首尾兩天):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9. 除第12,13,14,19,20及22條訂明外,你須符合下列條款方可獲得推廣禮品(「推廣禮品」之定義由下方第11條所規定):
- 9.1 透過你的O! ePay Mastercard於任何一個階段所屬的消費月份內(「相關階段」),完成一次合資格交易(定 義載於下方條款第10項);及
9.2 於八達通網站內之推廣登記表格(www.octopus.com.hk/spending2019)(「推廣登記表格」)登記你O! ePay Mastercard所連繫的O! ePay賬戶號碼(「合資格O! ePay賬戶」),並於相關階段的推廣登記期間內完成一次登記。
10. 合資格交易的定義:
10.1 「合資格交易」是指透過你的O! ePay Mastercard完成單筆交易一次金額滿港幣$200或以上。
10.2 合資格交易並不包括任何以下: (a) 任何於八達通卡公司處理本推廣之數據進行獎賞安排時,未經授權、並未誌賬或已被拒絕、退回、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及 (b) 任何由O! ePay Mastercard 的轉賬/增值或轉入交易至任何充值儲值卡(單一用途儲值卡除外)或電子付款賬戶。
10.3 若於推廣期內,O! ePay賬戶及/或O! ePay Mastercard被暫停、終止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失效,則於推廣期內透過該被暫停、終止、取消或失效的O! ePay賬戶及/或O! ePay Mastercard而完成及/或紀錄的任何及所有支付交易,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交易。
10.4 合資格交易的完成時間及該交易的金額,對此推廣之用途而言(包括但不限於用作決定獲取下列第12條推廣禮品的資格)以八達通卡公司紀錄的時間為準及為最終決定。
11. 「推廣禮品」為價值港幣$20之儲值額,並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
12. 推廣禮品名額有限,將會根據每一階段完成合資格交易的時間以先到先得的形式,送予首10,000名滿足上方條 款第9項所有要求(「推廣禮品限額」),並符合本推廣條款及細則規定要求的O! ePay賬戶持有人(每位「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即此推廣三個階段一共最多有30,000名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如推廣禮品限額之推廣禮品經已送罄,將不會送出推廣禮品。
13. 你,作為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於每一階段只可享推廣禮品一次,即於此推廣最高可享$60儲值額。
14. 每位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不能同時享有推廣禮品及本公司於推廣期內任何時間所舉辦之其他O! ePay Mastercard推廣的優惠。
15.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推廣禮品皆不可更改、轉讓、兌換或更換為現金、其他貨品或服務或其他形式之電子幣值。存入推廣禮品
16. 每階段的推廣禮品,會根據條款第8項表中列出所對應的推廣禮品存入期,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推廣禮品存入期」)。

17.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並沒規定八達通卡公司須就推廣禮品的可供性或把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而作出通知。雖然如此,八達通卡公司將於把相關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後,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向合資格O! ePay賬戶發出推送通知。於存入推廣禮品前,你須開啟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的接收推送通知功能以接收推送通知。
18. 每個O! ePay賬戶最高只可累積至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並受制於當相關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 符合該週年之適用的全年交易限額 (兩者皆列於收費項目及指引列表)。如當相關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合資格O! ePay賬戶已達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及/或適用的全年交易限額,相關推廣禮品將不能存入合資格 O! ePay賬戶。除非只有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已達,而相關推廣禮品存入期前合資格O! ePay 賬戶的儲值金額已減少不少於相關推廣禮品之金額,並於適用的推廣禮品存入期內,相關推廣禮品才可再次存入至合資格O! ePay 賬戶。

沒收、歸還或收回推廣禮品
19. 以下情況,推廣禮品將會自行取消並不作任何通知:
19.1 根據本條款及細則,相關推廣禮品未能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
19.2 當相關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合資格O! ePay賬戶或你的O! ePay Mastercard已被暫停、終止、取消、受限制、或因任何原因而失效;或
19.3 除以上第19.2條外,當相關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 賬戶時,合資格O! ePay賬戶没有連結任何手提電話或已解除安裝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20. 任何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後,有關合資格交易被發現造假、未經授權或被拒、退回、取消及退款, 本公司擁有獨立及絕對決定權從合資格O! ePay賬戶中回收推廣禮品而不作任何通知。

一般
21.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士不能就本推廣或遇到任何通訊系統故障、中斷、截取、暫停、延遲、停電、損失、無法使用、切割、不正確的數據傳輸或其他故障向八達通卡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22. 如就參與本推廣被發現有任何懷疑或確實舞弊或欺騙成分,你將可能被取消參與本推廣及獲取推廣禮品的資格。
23. 八達通卡公司有唯一及絕對權利於任何時間修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並於八達通卡公司網頁 www.octopus.com.hk公佈時即時生效。
24. 八達通卡公司對於有關本推廣的事宜有最終決定權。
25. 除你及其他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及八達通卡公司外,其他人士不可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章)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26. 於進行網上購物時,務請你細閱於發卡組織商戶於網上及/或手機平台所提供之服務或產品的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付款、付運、退款程序及方針或指引。八達通公司並非任何該等服務或產品之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就任何有關商戶或供應商之產品或服務之提供、供應、質素、可銷性、適用性或任何其他方面負上任何責任。如有任何有關該等產品或服務的查詢﹑或因此而引起之糾紛或投訴,客戶應按發卡組織商戶所列明的程序及方針或指引,直接與商戶或供應商聯絡查詢。
27. 在該等條款及細則或任何有關本推廣活動的通訊、推廣或宣傳物品所載連通第三方網站或資料的連結,純粹為方便你或其他閱覽者而提供的。客戶或其他閱覽者使用該等連結時,便會離開原本載有該等連結的網站,並須受該等第三方網站所載的條款約束。至於該等第三方網站是否可供使用,八達通公司概不負責。對於任何第三方網站所載的資料或意見,八達通公司並無審核,在任何情況下,也毋須為此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
28. 任何有關流動裝置應用程式或由第三方提供通訊服務的任何查詢,須向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或相關第三方查詢。
29. 基於上方第26及28條,任何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必須於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透過郵寄(地址: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 Manhattan Place 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傳真(傳真號碼:2266 2211)、致電八達通顧客服務熱線(電話號碼:2266 2222)或電郵至 customerservice@octopus.com.hk 向八達通卡公司提出。
30. 八達通卡公司就本推廣於系統中取得之個人資料 (即合資格O! ePay 賬戶號碼)及有關交易資料,將由八達通卡公司用於(i)核實和鑑定你參與本推廣及/或取得推廣禮品的資格,(ii)提供推廣禮品,(iii)發出存入推廣禮品通知(依據上方第17條),及(iv) 處理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之用途。
31. 若你提出查詢或爭議時未能向八達通卡公司提供所需資料,則八達通卡公司可能無法處理本推廣之相關查詢或爭議。
32. 任何純為本推廣之目的而抽取或上述的之資料,將於於2020年6月30日前銷毀。
33.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規管及闡釋。
34.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