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O! ePay Mastercard 累積消費滿$200或以上 即可獲贈$50 回贈

首20,000名客戶使用O! ePay Mastercard累積消費滿$200或以上,即可獲贈$50回贈。

$50回贈

用 O! ePay Mastercard 累積消費滿$200或以上 即可獲贈$50 回贈

更新日期: 2019 年 03 月 12 日

優惠詳情

用 O! ePay Mastercard 累積消費滿$200或以上 即可獲贈$50 回贈

首20,000名客戶使用O! ePay Mastercard累積消費滿$200或以上,即可獲贈$50回贈,優惠期至30/6/2019。消費就是如此簡單!
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現凡使用O! ePay Mastercard,外幣交易無任何手續費,優惠期至31/12/2019

O! ePay Mastercard是一張可充值的虛擬白金預付卡,讓你於全球所有接受Mastercard的網上商戶輕鬆付款。所有以O! ePay Mastercard支付的賬項會從O! ePay賬戶直接扣除,預付模式,用幾多你話事。八達通O! ePay客戶可以在八達通App內即時開卡,即開即用。

 

O! ePay 產品 特點

好易申請!
八達通O! ePay客戶,可以在八達通App內即時開卡,無需額外證明文件,即開即用。

好易增值!
以O! ePay Mastercard 網上購物,賬項會從直接從你O! ePay賬戶扣賬。你可用「轉數快」從銀行戶口或可於任何一間7-11便利店以現金增值O! ePay賬戶,或直接在NFC相容的手機用八達通增值,簡易快捷。詳情請按此

安心消費!
你可在八達通App 隨時查看O! ePay Mastercard 交易紀錄,讓你清晰了解消費情況。O! ePay Mastercard更提供一系列功能,如自設「每項交易最高限額」、Mastercard SecureCode,讓你可於網上輕鬆安心購物。詳情請按此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本推廣」)公開予你,作為使用O! ePay Mastercard 服務之 O! ePay賬戶持有人,並受下列條款及細則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本推廣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承讓人)(「八達通卡公司」)所舉辦。
3. 參加本推廣,你將被視為已閱讀、接受及同意受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4. 八達通卡公司的私隱政策、八達通發卡條款、使用八達通的收費項目及指引附表(「收費項目及指引附表」)、八達通 App使用條款、O! ePay Mastercard 使用條款及細則、及其他由八達通卡公司於www.octopus.com.hk及/或於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所公佈並不時修訂的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本推廣。
5.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發卡組織商戶」、「O! ePay賬戶」、「O! ePay賬戶持有人」、「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及「儲值限額」乃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之定義。
6.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指的「O! ePay Mastercard」及「O! ePay Mastercard交易」均具有O! ePay Mastercard 使 用條款及細則所述之含義。

推廣詳情
7. 本推廣之推廣期(「推廣期」)為2019年3月11日00時00分至2019年6月30日23時59分(香港時間)期間(包括首尾兩天)。
8. 除第17條訂明外,你須於推廣期內以透過連結O! ePay 賬戶的O! ePay Mastercard(「合資格O! ePay賬戶」)完成合資格交易(定義載於下方條款第9項),方可獲得推廣禮品(定義載於下方條款第10項)。
9. 合資格交易的定義:
9.1 「合資格交易」是指透過你的O! ePay Mastercard成功交易一次或以上,並累積交易金額滿港幣$200或以上。
9.2 合資格交易並不包括任何於八達通卡公司處理本推廣之數據進行獎賞安排時已被拒絕、退回、取消或退款之交易。除非於八達通卡公司進行獎賞安排時,你於推廣期間透過O! ePay Mastercard 成功交易並扣除所有已被退回及/或取消的淨累計金額,仍不少取港幣$200。
9.3 若於推廣期內,O! ePay賬戶及/或O! ePay Mastercard 因故障、被暫停、終止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失效, 則於推廣期內透過該故障、被暫停、終止、取消或失效的O! ePay賬戶及/或O! ePay Mastercard而完成及/ 或紀錄的任何及所有支付交易,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交易。
9.4 合資格交易的完成時間以八達通卡公司記錄的時間為準及為最終決定。
10. 「推廣禮品」為價值港幣50元正之儲值額,並存入你的O! ePay賬戶。
11. 推廣期內你只可獲推廣優惠禮品一次。
12. 推廣禮品名額有限,將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送予首20,000名滿足上方條款第8項所有要求(「推廣禮品限額」), 並符合本推廣條款及細則規定的O! ePay賬戶持有人(每位「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如推廣禮品限額之推廣禮品經已送罄,將不會送出推廣禮品。
13.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推廣禮品皆不可更改、轉讓、兌換或更換為現金、其他貨品或服務或其他形式之電子幣值。

存入推廣禮品
14. 推廣禮品將分兩個階段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推廣禮品存入期」)。
14.1 於第一階段領取 – 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於2019年3月11日00時00分至2019年4月30日23時59分內已符合第8條所訂明之條款(包括首尾兩天);
14.2 於第二階段領取 - 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於2019年5月1日00時00分至2019年6月30日23時59分內已符合第8條所訂明之條款(包括首尾兩天);

而相關的推廣禮品存入期如下:

階段:第一階段
符合第8條所訂明之條款時間:2019年3月11日00時00分 至2019年4月30日23時59分 (包括首尾兩天)
推廣禮品存入期:2019年5月1日至 2019年6月15日至 (包括首尾兩天)

階段:第二階段
符合第8條所訂明之條款時間:2019年5月1日00時00分 至2019年6月30日23時59分 (包括首尾兩天)
推廣禮品存入期:2019年7月16日至 2019年8月15日至 (包括首尾兩天)

15.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並沒規定八達通卡公司須就推廣禮品的可供性或把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而作出通知。雖然如此,八達通卡公司將於把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後,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向合資格O! ePay賬戶發出推送通知。於存入推廣禮品前,你須開啟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的接收推送通知功能以接收推送通知。
16. 每個O! ePay賬戶最高只可累積至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及受制於當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該週年之適用的全年交易限額 (兩者皆列於收費項目及指引列表)。如當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合資格O! ePay賬戶已達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及/或適用的全年交易限額,推廣禮品將不能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除非只有適用的儲值金額上限已達,而推廣禮品存入期前合資格O! ePay 賬戶儲值金額已減少不少於推廣禮品之金額,推廣禮品才可再次存入至合資格O! ePay賬戶。

沒收、歸還或收回推廣禮品
17. 以下情況,推廣禮品將會自行取消並不作任何通知:
17.1 根據本條款及細則,推廣禮品未能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
17.2 當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賬戶時, 合資格O! ePay 賬戶或你的O! ePay Mastercard 已被暫停、終止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而失效;或i
17.3 除以上第17.2條外,當推廣禮品存入合資格O! ePay 賬戶時,合資格O! ePay賬戶没有連結任何手提電話或已解除安裝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18. 如推廣禮品存入後,有關合資格交易(或其部份)被發現造假、被拒、退回、取消及退款,八達通卡公司擁有獨立及絕對決定權從合資格O! ePay 賬戶中回收推廣禮品而不作任何通知。

一般
19.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士不能就本推廣或遇到任何通訊系統故障、中斷、截取、暫停、延遲、停電、損失、無法使用、切割、不正確的數據傳輸或其他故障向八達通卡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20. 如就參與本推廣被發現有任何懷疑或確實舞弊或欺騙成分,你將可能被取消參與本推廣及獲取推廣禮品的資格。
21. 八達通卡公司有唯一及絕對權利於任何時間修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並於八達通卡公司網頁 www.octopus.com.hk公佈時即時生效。
22. 八達通卡公司對於有關本推廣的事宜有最終決定權。
23. 除你及其他合資格O! ePay賬戶持有人及八達通卡公司外,其他人士不可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24. 於進行網上購物時,務請你細閱於發卡組織商戶於網上及/或手機平台所提供之服務或產品的條款及細則,包括 (但不限於)付款、付運、退款程序及方針或指引。八達通公司並非任何該等服務或產品之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均毋須就任何有關商戶或供應商之產品或服務之提供、供應、質素、可銷性、適用性或任何其他方面負上任何責任。如有任何有關該等產品或服務的查詢﹑或因此而引起之糾紛或投訴,客戶應按發卡組織商戶所列明的程序及方針或指引,直接與商戶或供應商聯絡查詢。
25. 在該等條款及細則或任何有關本推廣活動的通訊、推廣或宣傳物品所載連通第三方網站或資料的連結,純粹為方便你或其他閱覽者而提供的。客戶或其他閱覽者使用該等連結時,便會離開原本載有該等連結的網站,並須受該等第三方網站所載的條款約束。至於該等第三方網站是否可供使用,八達通公司概不負責。對於任何第三方網站所載的資料或意見,八達通公司並無審核,在任何情況下,也毋須為此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
26. 任何有關流動裝置應用程式或由第三方提供通訊服務的任何查詢,須向認可流動支付服務供應商或相關第三方查詢。
27. 基於上方條款第24及26項,任何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必須於2018年9月15日或之前透過郵寄(地址: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 23 號 Manhattan Place 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傳真(傳真號碼:2266 2211)、致電八達通顧客服務熱線(電話號碼:2266 2222)或電郵至 customerservice@octopus.com 向八達通卡公司提出。
28. 在不限制八達通卡公司於根據八達通卡公司的私隱政策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中有關你登記的O! ePay 賬戶,八達通卡公司就本推廣於系統中取得之個人資料 (即合資格O! ePay 賬戶號碼)及有關交易資料,將由八達通卡公司用於(i)核實和鑑定你參與 本推廣及/或取得推廣禮品的資格,(ii)提供推廣禮品,(iii)發出領取推廣禮品通知(依據以上條款第15條),及(iv) 處理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之用途。
29. 若你提出查詢或爭議時未能向八達通卡公司提供所需資料,則八達通卡公司可能無法處理本推廣之相關查詢或爭議。
30. 任何純為本推廣之目的而抽取或上述的之資料,將於於2020年6月30日前銷毀。
31.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規管及闡釋。
32.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