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購物禮遇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期由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
2.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適用於由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銀行」) 及非香港所發行(如適用)之Citi信用卡、具Visa簽賬功能之Citi提款卡及/或大來信用証之持卡人(統稱「持卡人」) 。
3. 持卡人須以認可的信用卡或認可提款卡簽賬方可享優惠。
4.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換取其他優惠。
5. 優惠須受貨品或服務供應、賬戶審查及批核、依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圖片、產品資料及價錢只供參考。
6. 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有關商戶負責。
7. 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8. 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0. 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有關商戶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