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聯雙幣白金卡於中港兩地獲享2%現金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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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聯雙幣白金卡於中港兩地獲享2%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3 年 03 月 12 日

優惠詳情

一卡雙幣,讓您所享回贈跨越兩地,就是最好。 雙幣禮遇,給你雙倍優越!即日起憑渣打銀聯雙幣白金卡於中港兩地盡情消費,您不但可享積分,更可於中港兩地兩個回贈類別獲享2%現金回贈,盡享精彩優惠! 享額外2%現金回贈: 一經登記,於推廣期內每簽賬滿$4,000之月份(包括港幣及人民幣),該月的香港特選回贈類別及中國內地指定回贈類別簽賬,均可額外獲享每月高達$200現金回贈! 於香港每個階段2選1個特選回贈類別(指定商戶): 超級市場: 百佳超級市場 INTERNATIONAL EXPRESS FUSION GOURMET GREAT TASTE 惠康 Market Place by Jasons ThreeSixty city’super 大昌食品市場 華潤萬家 或 百貨公司: 香港西武 連卡佛 LCX Marks & Spencer APITA JUSCO LOG-ON PIAGO 崇光百貨 UNY 一田百貨 先施 永安百貨 千色CITISTORE FACES 中藝 華豐國貨 裕華國貨 於中國內地指定回贈類別: 酒店及餐飲 於每個階段致電登記:183 6390 第1階段: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第2階段: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賺積分360全面賞 -中港兩地所有簽賬亦可獲得「360全面賞」積分,毋須登記,簽賬港幣/人民幣1元=1積分,可換取積分換購禮品集內之精選禮品,積分永久生效,兌換獎賞再無時限。

條款及細則

2013 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2%現金回贈計劃(「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整個推廣期由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推廣期」),並分為2個階段進行:第1階段為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天),第2階段為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2.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客戶(「客戶」)須以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3.客戶須於推廣期的首天(早上9時起)至最後一天(晚上11時59分前)致電登記熱線183 6390登記其適用信用卡之港幣賬戶,方可參與此計劃。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客戶須於每個階段進行期間各登記一次以參與此計劃的兩個階段。已於2012年度登記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2%現金回贈之客戶將自動登記本計劃之第1階段。 4.已成功登記客戶可於香港及中國內地兩個回贈類別獲享2%現金回贈。客戶須於登記時選擇一個屬意之香港特選回贈類別及其指定商戶(見下列條款5)。中國內地之指定回贈類別則會於登記完成後自動設為酒店及餐飲。若客戶進行登記多於一次,香港特選回贈類別將根據本行之最後一次登記記錄為準。 5.於香港之特選回贈類別及有關指定商戶如下: 超級市場: 百佳超級市場、INTERNATIONAL、EXPRESS、FUSION、GOURMET、GREAT、TASTE、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ThreeSixty、city’super、大昌食品市場、華潤萬家 或 百貨公司: 香港西武、連卡佛、LCX、Marks & Spencer、APITA、JUSCO、LOG-ON、PIAGO、崇光百貨、UNY、一田百貨、先施、永安百貨、千色CITISTORE、FACES、中藝、華豐國貨、裕華國貨 6.客戶須於該曆月累積4,000元或以上 (「累積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9),(「累積簽賬」金額將合併港幣及人民幣簽賬計算,而每1元人民幣簽賬將當作港幣1元計算。),方可於已登記之回贈類別獲享回贈。 7.客戶於香港特選回贈類別之指定商戶及中國內地指定回贈類別之簽賬方可獲享回贈。回贈將以合資格簽賬(「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8)金額乘以2%計算(「合資格簽賬」金額將合併港幣及人民幣簽賬計算,而每1元人民幣簽賬將當作港幣1元計算)及以港幣計值,並以現金回贈方式存入適用信用卡之港幣賬戶內。回贈金額將計至小數位後兩個位的港元為單位。每個已登記賬戶每曆月最高可獲享港幣200元回贈,整個推廣期最高可獲享港幣2,400元回贈。適用信用卡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將會合併計算。 8.合資格簽賬包括推廣期內以適用信用卡於香港及中國內地之回贈類別之零售簽賬(香港簽賬須同時合符條款5之指定商戶要求)。中國內地指定回贈類別之合資格簽賬包括酒店、餐廳及食肆之簽賬,但不包括酒店/餐廳/食肆以外之私人宴會、包場派對及設於百貨公司/俱樂部/會所內之餐飲簽賬,並將根據中國銀聯香港分公司提供的商戶編號釐定為「酒店」及「餐飲」類別 。其他交易均不被視作合資格簽賬,包括但不限於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 9.累積簽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所作之本地及海外零售簽賬 (以顯示於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其他交易均不適用於此計劃,包括但不只限於網上購物、現金透支、郵購、電話購物、自動轉賬、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費、八達通自動增值、已誌賬之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手續費、年費、逾期費用、超額費用、利息/財務費用、結餘轉賬之金額及利息、「兌現年息優惠」計劃之金額及利息/手續費、「兌現分期」或「月結單分期」計劃之供款及利息/手續費、網上繳款、兌換籌碼及繳稅金額。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偽造/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此計劃。 10.除特別註明外,此優惠不可與任何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 11.透過此計劃所獲贈之回贈將於計劃之每一階段結束後三個月內存入客戶(主卡客戶)之有關適用信用卡之港幣賬戶並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 12.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所獲贈之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回贈。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及轉讓。 13.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適用信用卡交易記錄,方確定客戶於此計劃獲享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記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記錄為準。 14.如客戶於獲贈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計劃之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之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相等於該回贈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5.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6.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服務並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及供應量),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17.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8.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