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住賞四圍獎

只要在指定日期到港九多間特定商戶以拍住賞消費憑消費紀錄於每個星期五六日到該星期公佈之指定商鋪即可參加「拍住賞 四圍獎」遊戲有機會獲得高達HK$2000拍住賞消費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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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獎賞

拍住賞四圍獎

更新日期: 2016 年 09 月 20 日

優惠詳情

於推廣期內,客戶只要在指定日期到港九多間特定商戶以拍住賞消費^憑消費紀錄#於每個星期五六日到該星期公佈之指定商鋪即可參加「拍住賞 四圍獎」遊戲*有機會獲得高達HK$2000拍住賞消費額
 
遊戲日期及地點(每星期更新)
2016年9月23日下午5時
金鐘海富中心麥當勞
 
2016年9月24日下午5時
銅鑼灣謝菲道517號萬寧
 
2016年9月25日下午5時
西貢萬年街The Bottle Shop
 
#參加者需提供以拍住賞消費的紀錄
*參加者需為年滿18歲之香港居民
*每人每日只限參加遊戲一次
*參加名額每次50位, 先到先得
#主辨單位不會收取任何參加競賽費用

條款及細則

《拍住賞 四圍獎》遊戲條款及細則
參加資格:
1.18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
2.出示於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11月12日於指定店舖用『Tap & Go』購物之單據
3.每位Tap & Go用戶,不論消費單據多少,每個遊戲日內只可參加遊戲一次
遊戲時間:指定商鋪,指定日期的下午5點 - 6點 名額 : 50名,先到先得
遊戲方式:參加者於5秒限時內,眼明手快,攞走一個彩球 彩球顏色所代表之消費額如下:
藍色 50元 橙色 100元 紅色 2000元
條款及細則:
1.任何人士參與「拍住賞 四圍獎」 (以下簡稱「本活動」) ,即代表您已閱讀及同意受本條款及條件約束。
2.本活動的主辦單位為:Tap & Go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
3.要參加本活動,參加者須提供姓名(須與身份證相同)、出生日期及手提電話號碼(以下簡稱為「該等資料」),作領獎時核對身份之用。所有收集之個人資料均作保密。
4.得獎者於領獎時,亦需簽訂領獎聲明書以作紀錄。
5.參加者同意按主辦單位要求就本活動和/或其得獎事宜拍攝照片和/或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但非義務)使用該等照片和/或影片作紀錄、宣傳、廣告、廣播、出版及其他一切合理用途而不須向參加者作任何通知及支付任何費用。所有與本活動和/或相關得獎事宜有關的照片和/或影片的知識產權及其他一切權利均由主辦單位和/或其合作單位永久擁有。參加者在此不可撤銷地放棄與本活動相關的任何照片和/或影片的所有現有及未來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版權及相關的精神權利)。
6.主辦單位和其獎品贊助者將不會為任何獎品的遺失、損壞或盜竊而作出補發或退款。
7.主辦單位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取消本活動及修改本條款和條件而不作事先通知。任何更改將載於Tap & Go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tapngohk
8.參加者同意就參加者違反本條款及條件而令主辦單位及其關聯公司蒙受或招致的訴訟、法律責任、費用、索償、損失、損害、法律程式及/或支出作出賠償。
9.如參加者違反誠信原則取得獎品或違反本條款及條件,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如有任何因為獎品而衍生的任何稅項責任,該些稅項費用也均為參加者之個人責任。
10.就有關本活動之全部事宜及爭議,一切以主辦單位之決定為最終決定。
11.主辦單位不會收取任何參加競賽費用。
12.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參加者於本活動所提供的任何資料是由主辦單位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其私隱政策聲明(載於http://www.hkt.com/Privacy+policy?language=zh_HK)所收集、使用和保留。所收集的資料或會用作下列用途或其他列於主辦單位之私隱政策聲明中的用途,包括但不限核實參加者身份、公佈得獎者身份、紀錄、宣傳、廣告、廣播、出版或將該等資料轉讓與其他傳播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媒體、電視台、電台、報章、雜誌)作宣傳、廣告、廣播和/或出版之用。參選者若發現其提供之資料有不正確時,需向主辦單位提出要求作出所需修正。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privacy@pccw.com。資料的查閱或更改,可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信箱9896號與私隱條例事務主任聯絡。參加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但是,如參加者未有提供任何要求的個人資料,主辦單位有權拒絕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及/或取消參加者資格。
13.本活動和本條款及條件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