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至2018年4月8日,客戶憑指定東亞銀行信用卡主卡成功登記「特選客戶簽賬獎賞」,而簽賬達指定目標金額,可獲享現金回贈!
限定優惠:即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累積零售簽賬達階段1之目標金額,更享額外4%現金回贈。
只須登記1次
登記日期:2018年1月9日至4月8日
網上登記:www.hkbea.com/seg_dec17
簽賬日期:
第1階段:即日至2018年1月28日
第2階段:2018年1月29日至3月4日
第3階段:2018年3月5日至4月8日
每階段累積合資格交易1,2目標金額:(請參閱電子宣傳郵件/手機短訊)
每階段現金回贈:(請參閱電子宣傳郵件/手機短訊)
整個推廣期可享:高達(請參閱電子宣傳郵件/手機短訊)現金回贈
註:
1. 適用於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4月8日(包括首尾兩天)。
2. 合資格交易包括本地/海外零售簽賬/網上購物及全新單一免息分期(總金額),包括店舖/電話/郵寄購物。
3. 不合資格交易包括現金透支、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費、循環付款、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好用錢」計劃有關金額、財務費用、逾期手續費、年費、銀行收費及籌碼兌換。
4. 合資格交易將完全由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酌情決定及根據 VISA 國際/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
5. 主卡持卡人須於登記期內成功登記,並於推廣期內簽賬達指定目標金額,方可享有每階段之現金回贈。
6. 每個主卡及其名下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 1 個合資格賬戶以計算簽賬及現金回贈。
7. 於2017年12月19至31日期間累積零售簽賬達階段1之目標金額,可享目標金額之額外4%現金回贈。每個合資格賬戶可享最多 HK$150 之額外現金回贈。
8. 所有階段之現金回贈將於2018年5月9至11日期間一次性存入有關主卡賬戶,並顯示於結單。
條款及細則
1. 所有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以交易日為準。
2.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香港境外合資格交易(包括東亞銀行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的人民幣交易)將按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港元,以計算持卡人的總簽賬額。
3. 現金回贈只會存入有關合資格主卡賬戶。所有現金回贈不可轉讓。
4. 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現金回贈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
5. 所有交易及現金回贈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記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6.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交易。
7. 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除相等於現金回贈金額之權利。
8.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9.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計劃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