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登記及憑東亞信用卡累積本地簽賬滿指定金額,即送你GODIVA好滋味,回味無窮!
登記及推廣期:3 - 30/4/2019
累積簽賬金額:HK$5,000或以上
獎賞:GODIVA Gold Discovery巧克力禮盒6顆裝(價值:HK$180)
累積簽賬金額:HK$2,000 – HK$4,999
獎賞:GODIVA 杯裝雪糕(價值:HK$50)
<成功登記「節日獎賞」推廣之賬戶,即享自動登記「東亞日」推廣>
逢星期六/日任何單一本地食肆/零售/網上簽賬滿HK$500即享11X獎分
節日獎賞︰
1. 每位客戶最多可獲贈獎賞1份。
2. 合資格交易包括本地食肆/零售/網上之交易 (不包括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旅行社/HKTVmall/Taobao.com/Tmall之零售或網上簽賬、免息分期交易、現金透支、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款、循環付款、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好用錢」計劃有關金額、財務費用、逾期手續費、年費、銀行收費及籌碼兌換) 。
3. 成功登記「節日獎賞」推廣之賬戶,即享自動登記「東亞日」推廣優惠。自動登記「東亞日」推廣優惠不適用於已登記BEA飛行里數獎賞之World Mastercard卡及Flyer World Mastercard卡。
「星期六日●東亞日」:
1. 必須於簽賬當月或之前成功登記東亞日 – 11X獎分。
2. 所有交易須於每個星期六的香港時間 0 時 0 分至星期日 23 時 59 分完成,並以交易日為準。
3. 每筆合資格交易最多可獲11X獎分(相當於i-Titanium卡/ JCB白金卡最高可享4.4%現金回贈),包括基本1X獎分、個別卡類專享之額外獎分及「星期六日•東亞日」獎分。
4. 每個合資格賬戶於每個曆月最多可獲50,000「星期六日•東亞日」獎分(相當於i-Titanium卡/ JCB白金卡最高可享HK$200現金回贈)。
5. 不適用於已登記BEA飛行里數獎賞之World Mastercard卡、Flyer World Mastercard卡及公司卡。
6. 須受「東亞日」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按此。
所有優惠:
每個賬戶只須登記1次。持有多於1個合資格賬戶之持卡人,其每個賬戶須獨立登記。
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1個合資格賬戶以計算交易及獎賞。以不同合資格賬戶所作之簽賬不得轉讓/合併。
「節日獎賞」推廣條款及細則:
1. 除非另有指明,優惠只適用於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持卡人」),東亞銀行公司卡除外。
2. 所有交易須以交易日為準。
3. 合資格交易將完全由東亞銀行酌情決定及根據 Visa 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
4.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簽賬及有關外幣交易費用(如適用)將按 Visa 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匯率換算為港元,以計算持卡人的合資格簽賬額。
5. 所有交易及禮品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東亞銀行記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6. 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禮品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
7. 成功登記的持卡人於推廣期內符合指定簽賬要求,方可獲贈 GODIVA Gold Discovery 巧克力禮盒 6 顆裝/GODIVA 杯裝雪糕(統稱「禮品」)。
8. 禮品會以換領券形式發送予符合簽賬要求的持卡人。合資格交易所獲享之禮品換領券將於 2019 年 6 月郵寄往主卡持卡人於東亞銀行紀錄之通信地址。持卡人亦須遵照參與商戶所列明之條款及細則使用禮品換領券。
9. 禮品換領券有效期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及只適用 GODIVA Chocolatier 指定分店換領(包括會展廣場、灣仔皇后大道東、德福商場、又一城、PopCorn 商場、青衣城、V city 及大埔超級城)。
10. 如有關禮品換領券缺貨,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保留更換其他同等價值之禮品權利。
11. 禮品換領券不可兌換成獎分或現金回贈或其他產品。禮品換領券如有遺失、損壞或塗污,東亞銀行恕不補發。
12. 所有圖片及價格只供參考。
13.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均為不合資格交易。
14. 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除相等於禮品價值金額之權利。
15. 東亞銀行不會對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和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參與商戶的貨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負上責任。如有查詢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聯絡有關參與商戶。16.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7.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