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 盡享HK$60現金回贈

渣打銀行

屈臣氏 盡享HK$60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優惠詳情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憑渣打信用卡每月累積零售簽賬滿HK$5,500,並於屈臣氏單一簽賬淨額満HK$500,可尊享HK$60現金回贈!消費同時,慳得更多,活得窩心!

每月累積簽賬*:HK$5,500或以上
於屈臣氏之合資格單一簽賬淨額^:HK$500或以上
於屈臣氏每單一簽賬最高現金回贈金額:HK$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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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 客戶賺取之現金回贈將顯示於「360° 全面賞」網上換領平台,而不會直接存入賬戶。客戶可隨時登入平台換領「現金回贈」或換領禮品。 * 包括本地及海外零售購物簽賬、網上購物、郵購、iWatsons電子商店、電話購物、現金透支及全新免息分期計劃之總金額。 ^ 優惠包括於iWatsons電子商店。不適用於購買現金禮券或初生嬰兒奶粉。 # 每個賬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HK$240現金回贈。 屈臣氏HK$60現金回贈優惠之條款及細則(「此推廣計劃」): A.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必須以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本行」) 發行之信用卡,包括:渣打信用卡、渣打聯營卡、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及渣打WorldMiles卡(前名為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 (不包括渣打VISA公司信用卡、渣打商務卡)、MANHATTAN信用卡及MANHATTAN聯營卡(「適用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及渣打WorldMiles卡之客戶只可於接受該卡簽賬之屈臣氏分店 (「商戶」) 方可享有此推廣計劃。 3. 推廣計劃只適用於商戶之香港分店、iWatsons電子商店。 4. 除特別註明外,此推廣計劃不可與其他優惠或折扣同時使用,亦不能轉讓或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但此推廣計劃可與全年優惠之HK$25即時折扣同時使用。HK$25即時折扣不適用於iWatsons電子商店,屈臣氏會員購物日及屈臣氏自家品牌購物日。 5. 所有相片及產品資料只供參考。 6.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7. 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商戶的產品/服務並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參與商戶、其員工及其供應商於推廣計劃提供的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供應量、商戶的產品說明及/或其服務、虛假商品說明、不實的陳述、誤導、遺漏、未經授權的陳述、不良營商手法或誘導),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8. 本行及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優惠,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對有關此推廣計劃的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本行及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B. 現金回贈之條款及細則(「現金回贈計劃」): 1. 客戶需於推廣期的首天(早上9時起)至最後一天(下午11時59分前) 登入sc.com/hk/watsons登記其適用信用卡賬戶,方可獲參與此現金回贈。 2. 客戶只須登記其適用信用卡賬戶一次。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客戶須保留該編號以作核對之用。所有登記資料將會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及轉換。 3. 客戶須以適用信用卡於屈臣氏香港分店或iWatsons電子商店簽賬,方可享現金回贈(「合資格簽賬」)。優惠不適用於購買現金禮券或初生嬰兒奶粉。其他交易包括但不只限於繳付電話費、購買電話卡/儲值卡的交易、八達通增值服務及任何海外分店(包括所有中國內地及澳門分店)之簽賬、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 4. 所有合資格簽賬須於2015年7月7日或之前誌賬,有關日期以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 5.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適用信用卡作以下合資格簽賬︰ a. 每月作現金透支或零售購物簽賬累積滿HK$5,500或以上(定義見下列B部分條款6) (「每月累積簽賬」); 並於 b. 屈臣氏香港分店或iWatsons電子商店單一合資格簽賬淨額滿HK$500或以上(「合資格單一簽賬」),方可獲享HK$60現金回贈; c. 每個賬戶於屈臣氏之每單一簽賬最高可獲享HK$60現金回贈金額,每月最高可獲享HK$120現金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HK$240現金回贈,回贈詳情見下表。相同信用卡號碼之適用信用卡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將會合併計算。 每月累積簽賬:HK$5,500或以上 於屈臣氏之合資格單一簽賬淨額:HK$500或以上 於屈臣氏每單一簽賬最高現金回贈金額:HK$60 最高現金回贈金額(每月):HK$120 最高現金回贈金額(整個推廣期):HK$240 6. 每月累積簽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所作之本地及海外零售簽賬、網上簽賬、現金透支、郵購、iWatsons電子商店、電話購物、及全新免息分期計劃之總金額(定義見下列B部分條款7)。其他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包括但不只限於自動轉賬、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費、八達通自動增值、已誌賬之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手續費、年費、逾期費用、超額費用、利息/財務費用、結餘轉賬之金額及利息、「兌現年息優惠」計劃之金額及利息/手續費、「兌現分期」或「月結單分期」計劃之供款及利息/手續費、網上繳款、兌換籌碼及繳稅金額。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偽造/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渣打銀聯雙幣白金卡客戶以人民幣賬戶所作之簽賬,將以特定換算率1.26用作計算此推廣計劃之累積簽賬要求,即港幣及人民幣的特定換算率為1比1.26。(例子:即人民幣100元相等於港幣126元用作計算此推廣計劃之簽賬要求) 本行保留決定用作計算此推廣累積簽賬要求之最後特定換算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7. 全新免息分期計劃之總金額計算方法為推廣期已誌賬之第一期供款,乘以分期付款月份數目總期數。 8. 客戶賺取之現金回贈將於2015年9月30日(「現金回贈日期」)或之前顯示於「360° 全面賞」網上換領平台,而不會直接存入賬戶。客戶可隨時登入平台換領「現金回贈」或換領禮品。現金回贈之金額將以港元為單位,每次換領之最低金額為每個賬戶港幣50元。現金回贈換領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請上sc.com/hk/rewards參閱詳情及換領您的現金回贈。 9. 已登記客戶如在現金回贈日期後1個月仍未收妥所獲享之現金回贈,須自行通知本行;否則,本行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作任何賠償。 10. 客戶有關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否則,本行有權取消有關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11. 所有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現金回贈計劃內。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適用信用卡交易紀錄,方確定客戶於此推廣計劃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紀錄為準。 12. 如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現金回贈計劃的任何有關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內扣除現金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