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7日,客戶憑中銀信用卡於又一城消費購物即可獲享精彩禮品及參加大抽獎,有機會贏取以下獎賞。
全新INFINITI Q70 2.5豪華房車乙部- 價值港幣429,800元(包括首次登記稅)
中銀信用卡客戶尊享(1)
於最少兩間店舖即日簽賬滿港幣3,000元(2)或以上
即可換領名貴紅酒乙支#及抽獎券3張
於最少兩間店舖即日簽賬滿港幣5,000元(2)或以上
即可換領豪華聖誕美食禮物籃乙個#或L’OCCITANE乳木果冬日身體呵護套裝乙份#及抽獎券3張
每位客戶每日最多可換領名貴紅酒乙支、豪華聖誕美食禮物籃乙個或L’OCCITANE乳木果冬日身體呵護套裝乙份及抽獎券3張。
其他顧客- 必須以電子貨幣方式付款(只限信用卡、借記卡、易辦事、銀聯卡或八達通卡)
於最少兩間店舖即日消費滿港幣3,000(2)元或以上
即可換領名貴紅酒乙支#及抽獎券1張
請攜同即日又一城商戶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購物收據或中銀信用卡及其簽賬存根(如適用)到UG層禮品換領處換領禮品及抽獎券。
禮品換領處開放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1時
註:
1. 此推廣適用於印有 標誌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由香港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及所有中銀聯營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易達錢」、中銀預付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Intown網上卡。
2. 最多可累積4張即日收據及每張單據須為港幣300元或以上。Apple Store之簽賬交易不適用於此推廣活動。
#數量有限,送完即止(抽獎券除外)。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推廣期由2016年12月1日至27日,包括首尾兩天(下稱「推廣期」)。
2.又一城UG層設立的換領處之換領時間為推廣期內每日的中午12時至晚上11時。
3.所有禮品/獎品乃非賣品,在任何情況下,客戶所換領之禮品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回或兌換現金。
4.禮品數量有限,以先到先得方式換領,換完即止(抽獎券除外)。
5.每張合資格簽賬單據只可參加「換領」一次。工作人員於安排換領優惠後,將於有關合資格簽賬單據蓋上「已換領」印章以作識別用途。已被蓋印的合資格簽賬單據不能於相關店舖內用作退貨之用。
6.所有單據必須由工作人員核實方為有效。換領禮品時,客戶須接受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有限公司(下稱「又一城2011」)記錄(或複印)發票上之資料,包括信用卡號碼、信用卡持卡人之姓名、商戶名稱及交易金額,以作辦理禮品換領手續及核實之用。如有關消費交易,客戶只付部份金額或只付訂金部份,換領優惠亦只會以當日訂金計算,並不包括該項消費交易的總額,而其餘尾數付款之單據均不能換領禮品。
7.換領活動所收集的資料(包括信用卡號碼首12位數字、信用卡持卡人之姓名、購物單據及簽賬存根上的資料)將被記錄用作核實有關交易。收集的資料只限卡公司及/或又一城2011用於是次推廣活動及作核實交易之用途。
8.「幸運大抽獎」(下稱「抽獎」)抽獎只接受抽獎券(下稱「抽獎券」)正本及於2016年12月27日晚上11時前投入設於禮品換領處旁的抽獎箱內,逾期遞交將不會接受。抽獎券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請參閱列印於抽獎券內之詳細條款及細則。
9.須年滿18歲或以上人士方可參加抽獎。是次抽獎得獎名額乙名,得獎者將會獲得INFINITI Q70 2.5豪華房車乙部-價值港幣429,800元(包括首次登記稅)(下稱「獎品」)。此價值只供參考。
10.政府車輛牌照費、保險費、車輛首次登記稅(於2017年2月16日之後增加的差額)及其他相關行政費用須由得獎者支付。
11.抽獎將於2016年12月28日舉行,抽獎結果將於2017年1月6日刊登於星島日報、英文虎報及又一城網頁www.festivalwalk.com.hk內公佈。得獎者將獲另行通知。
12.若抽獎券上填寫之個人資料不清晰或未能於2016年12月30日前以電郵或電話通知得獎者,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保留以其他得獎人補上之權利。得獎者須於2017年1月31日或之前領取獎品。合誠汽車有限公司會聯絡得獎者有關領獎詳情。
13.得獎者於領獎時須出示抽獎券存根,抽獎券影印本恕不接受。
14.又一城及其商戶之職員均不能參加此推廣活動及不可代替其他人換領禮品及抽獎券。
15.所有圖片只供參考,禮品/獎品以實物為準。禮品/獎品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所有禮品的款式及質素以供應商最終所提供的貨品為準,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對供應商所提供的禮品款式及質素,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6.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抽獎除外)。
17.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8.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19.所有客戶須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有關活動的參加辦法條款及細則,否則作棄權論。
條款及細則(只適用於中銀信用卡客戶):
1.客戶須於惠顧前出示印有標誌由卡公司由香港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及所有中銀聯營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但不適用於中國內地及澳門地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易達錢」、中銀預付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Intown網上卡,並以合資格信用卡簽賬付款方可享有優惠。
2.於推廣期內憑合資格中銀信用卡於又一城,即日累積簽賬金額達港幣3,000元或以上,可獲贈名貴紅酒乙支及抽獎券3張;即日累積簽賬金額達港幣5,000元或以上可獲贈豪華聖誕美食禮物籃乙個或L’OCCITANE聖誕禮盒乙份及抽獎券3張。現金付款之單據恕不接受。簽賬淨額為扣除折扣、現金券金額、兌換「積FUN錢」交易後的簽賬淨額。憑即日合資格之信用卡,有關之交易簽賬存根正本及商戶即日機印發票正本(下稱「合資格簽賬單據」)可於又一城UG層禮品換領處免費換領有關禮品及抽獎券。
3.客戶參與換領優惠時,必須出示推廣期內來自又一城的商戶之最少兩張不同商戶的即日合資格簽賬單據(最多累積4張單據,每張單據須為港幣300元或以上)。只接受即日合資格交易簽賬存根正本及即日機印發票正本,而推廣期以外的日子之發票或信用卡付款簽賬存根恕不接受。
4.「合資格交易」指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於又一城內作零售簽賬並附有簽賬存根的交易,但不包括以下商戶/交易發出之發票或收據:Apple Store之交易、購買又一城購物禮券、購買商戶現金禮券/購物券、任何增值服務、支付寶交易、儲值卡、繳費服務、保險服務、投資產品、電訊服務、網上購物、電郵/電話訂購、分拆簽賬、特賣埸、會籍費用、停車場、寫字樓客戶、分期付款交易、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現金透支及有關手續費及行政費、未誌賬、已被取消、退貨及/或退款之簽賬、門券代售服務(如演唱會門券)發票、銀行、地產代理公司、特賣場、所有月結繳費單之簽賬或電子貨幣提款或卡公司及又一城2011不時決定之其他類別。合資格的商戶即日機印發票上必須清楚列明信用卡號碼、商戶名稱、店址、簽賬日期、交易金額。恕不接受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單據、手寫信用卡簽賬存根或重印發票。此推廣只適用於已誌賬並保留有關簽賬存根的交易。如未能於簽賬當日內出示有效的「合資格簽賬單據」及有效的「合資格信用卡」(不論任何原因),客戶將不會獲取任何獎賞。如客戶提供的資料不全,亦不會獲取任何獎賞。
5.每位信用卡主卡客戶(以身份證號碼計算),每日持有效合資格簽賬單據最多可換領名貴紅酒乙支、豪華聖誕美食禮物籃乙個或L’OCCITANE聖誕禮盒乙份及抽獎券3張。主卡及附屬卡的簽賬金額將合併計算。
6.客戶需憑有關合資格簽賬單據和有關合資格信用卡,即日親臨又一城UG層設立的換領處換領禮品及抽獎券。
7.客戶如違反活動規則、不誠實參與、或以任何方式作弊/舞弊或欺詐,卡公司及/或又一城2011有權即時取消客戶的換領資格並從客戶信用卡賬戶直接扣除所獲享的禮品相關金額及保留收回有關禮品之權利,並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客戶如用作計算換領資格的交易在推廣期內或獲取禮品時被取消,客戶的換領資格亦會被取消且不作另行通知。
8.客戶的信用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或獲取禮品時,必須為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推廣。如客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信用卡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卡公司及/或又一城2011有權取消客戶換領禮品的資格並從客戶信用卡賬戶直接扣除所獲享的禮品相關金額而毋須事先通知。
條款及細則(只適用於非中銀信用卡客戶):
1.非中銀信用卡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在又一城最少兩間不同店舖同日以電子貨幣付款方式消費滿港幣3,000元或以上(最多累積4張單據,每張單據須為港幣300元或以上),即可換領可獲贈名貴紅酒乙支及抽獎券1張。
2.非中銀信用卡客戶必須親身到禮品換領處出示於推廣期即日的又一城商戶發票正本及出示相關之電子貨幣付款收據正本(只限信用卡、借記卡、易辦事、八達通卡或銀聯卡),方可換領優惠。恕不接受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單據、手寫電子貨幣付款收據或重印發票。
3.現金付款之收據恕不接受。
4.消費並不包括Apple Store之交易、購買又一城購物禮券、購買商戶現金禮券/購物券、任何增值服務、慈善捐款、退換貨品/服務、儲值卡、繳費服務、保險服務、投資產品、電訊服務、網上購物、支付寶交易、電郵/電話訂購、分拆簽賬、會籍費用、停車場、寫字樓客戶、分期付款交易、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如消費是貨品之訂金或分期付款,只會計算已經落訂或已付之首期金額的總額,餘數未付之金額將不會計算在內。
5.每位非中銀信用卡客戶每日最多可換領名貴紅酒乙支及抽獎券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