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最紅簽賬優惠:最紅星期五10%簽賬回贈

滙豐銀行

匯豐最紅簽賬優惠:最紅星期五10%簽賬回贈

更新日期: 2012 年 04 月 11 日

優惠詳情

全城最好的匯豐信用卡*帶給您「最紅簽賬優惠」! 由2012年4月9日至5月6日,憑匯豐信用卡每週簽賬達港幣3,000元,可享逢星期五10%簽賬回贈#,讓您盡情購物。 簡單例子: 如您在推廣期內的每週累積簽賬達港幣3,000元,您於該星期可獲的簽賬回贈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日之累積簽賬(星期五除外):港幣1,800元 星期五之累積簽賬:港幣1,200元 10%合資格回贈:港幣120元(港幣1,200元 x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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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註:已登記參加2012年4月2日至5月31日「最紅商場購物優惠」的簽賬交易,將不適用於此推廣優惠。 * 根據Synovate 2011年度廣告市場調查報告。 # 每位持卡人於每個星期可獲最多港幣150元簽賬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最多港幣600元簽賬回贈。 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適用於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6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以交易日期為準)。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合資格交易」之定義以第4條細則為準)均需在此推廣期內完成。 2. 本推廣優惠適用於所有持有由香港上海匯款有限公司(「本行」)發出的個人基本卡、綜合、獨立戶口附屬卡(包括「聯營卡」及「優惠卡」)及以港幣戶口簽賬的銀聯雙幣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持卡人(「持卡人」)。所有公司卡、商務卡、採購卡、人民幣信用卡、美金信用卡及「萬用戶口」卡均不適用於此推廣。 4. 持卡人必須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於香港零售簽賬淨額累積滿3,000元(以每個星期簽賬淨額計算)(「零售簽賬淨額」),於同一個星期內的星期五以合資格信用卡於香港的零售簽賬(「星期五零售簽賬淨額」)可獲享10%簽賬回贈(「簽賬回贈」)。持卡人須按照第7條細則登記參加此推廣優惠(「已登記的持卡人」)。就本推廣而言,「每個星期」為星期一起至星期日。有關本推廣的每個星期即為2012年4月9日至15日;4月16日至22日;4月23日至29日及4月30日至5月6日。 4. 「零售簽賬淨額」指持卡人憑合資格信用卡作本地零售簽賬後扣除所有折扣及現金券使用之金額。「星期五簽賬淨額」指持卡人於推廣期內逢星期五所作的「零售簽賬淨額」。有關本推廣的每個星期五即為2012年4月13日;4月20日;4月27日及5月4日。以下條款內提到的「合資格交易」指本條款中提到的「零售簽賬淨額」及「星期五簽賬淨額」。 5. 每位持卡人於每個星期可獲最多港幣150元簽賬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最多港幣600元簽賬回贈。簽賬回贈將根據每單交易日期計算。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交易將會合併計算該持卡人最高可獲贈的簽賬回贈。但同一信用卡賬戶下的基本卡與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則不會合併計算。 6. 只有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作本地零售簽賬並已誌賬及附有簽賬存根的簽賬交易,方可包括於合資格交易內。已登記參加2012年4月2日至5月31日「最紅商場購物優惠」的簽賬交易,將不適用於此推廣優惠;而有關簽賬交易將不會作合資格交易計算。其他如網上購埋、郵購、傳真訂購、分期付款、款項繳費、八達通自動增值、海外簽賬及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均不適用。 7. 持卡人須於推廣期內致電本行的24小時熱線(852)8228 0332登記以參與此推廣(「登記」),此電話登記不限於簽賬前或之後進行。於推廣期內沒有成功登記的持卡人將不獲享簽賬回贈。每位持卡人只須以名下其中一張合資格信用卡進行電話登記一次。 8. 如同一持卡人以其名下不同的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的登記,其所獲贈的簽賬回贈將會誌入根據銀行紀錄首張經電話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9. 已登記的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簽賬存根正本或相關交易憑證,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持卡人在推廣期後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 或其他文件或証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文件將不獲發還。 10.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簽賬回贈的資格及可獲贈的簽賬回贈金額。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本行已確認有關信用卡、交易或持卡人符合獲得簽賬回贈的資格。 11. 如有關簽賬獲本行桃實後確認為合資格可獲取簽賬回贈,相關的簽賬回贈的將於2012年8月內自動誌入已登記的持卡人的首張用作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12. 簽賬回贈的金額將計算至最接近的整數。 13. 如已登記的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的簽賬回贈。 14. 簽賬回贈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讓。有關簽賬回贈只適用於未來的信用卡簽賬,不可用作繳付。 15. 已登記的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必須於整個推廣期內及獲取簽賬回贈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得簽賬回贈。 16. 已登記的持卡人獲取簽賬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簽賬回贈的有關交易被取消,必須退回有關簽賬予本行。本行有權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簽賬回贈而不另行通知。 17. 有關合資格可獲享的獎賞錢,將根據該交易金額減去簽賬回贈後計算。任何已誌入持卡人信用卡戶口但多出卡該交易應獲享的獎賞錢,將於簽賬回贈時被扣除。 18. 已登記的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本行將會取消該持卡人的獲取簽賬回贈的資格及其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持卡人於本計劃獲享簽賬回贈而不另行通知。 19. 匯豐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的一般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此推廣。所有優惠須受本行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本行有權更改優惠推廣的期限、條款及細則,恕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20. 所有條款及細則受有關規定監管。21. 就此推廣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及指定商戶保留最終裁決權。 22. 本協議的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監管,並據此予以詮釋。 23.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