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稅優惠 額外高達$300 Cash Dollars 或60000 yuu 積分獎賞

由登記日起計,客戶憑已登記之恒生信用卡於恒生e-banking網上繳費服務交稅款金額達HKD10,000或以上,可享高達$300 Cash Dollars / 60,000 yuu積分獎賞!

恒生銀行
60k積分

交稅優惠 額外高達$300 Cash Dollars 或60000 yuu 積分獎賞

更新日期: 2020 年 12 月 03 日

優惠詳情

恒生 Hang Seng 信用卡 交稅優惠 額外高達$300 Cash Dollars 或60000 yuu 積分獎賞

由即日至2021年2月20日,由登記日起計,客戶憑已登記之恒生信用卡(主卡)於恒生e-banking網上繳費服務交稅款金額達HKD10,000或以上,可享高達$300 Cash Dollars / 60,000 yuu積分獎賞*,前所未有的便利!更可以低至HKD100手續費申請「一筆過手續費」分期計劃

繳交稅款之總金額:HKD10,000 – 少於HKD50,000
額外獎賞之Cash Dollars  /  yuu積分獎賞:$50 / 10,000積分

繳交稅款之總金額:HKD50,000 – 少於HKD200,000
額外獎賞之Cash Dollars  /  yuu積分獎賞:$100 / 20,000積分

繳交稅款之總金額:HKD200,000 – 少於HKD500,000
額外獎賞之Cash Dollars  /  yuu積分獎賞:$200 / 40,000積分

繳交稅款之總金額:HKD500,000 或以上
額外獎賞之Cash Dollars  /  yuu積分獎賞:$300 / 60,000積分

立即登記:hangseng.com/chatbotpromo3

登記網上交稅優惠同時獲享「冬日激賞」,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憑卡作流動支付、全港食府、網購或購物簽賬激賺高達$700 Cash Dollars/140,000 yuu積分獎賞*(由登記日起計)!詳情:hangseng.com/spending

* 合資格恒生enJoy Visa白金卡會以yuu積分獎賞。有關積分獎賞計劃之詳情,請參閱hangseng.com/enjoycard

 

將 網上 交稅 分期 繳付

以恒生信用卡於e-Banking網上交稅後可申請「簽賬及消費分期」計劃將稅項分期慢慢還:
- 一筆過定額手續費低至HKD100
- 可將稅項以6或12個月分期繳付
- 可繳付個人或第三者之稅款

優惠期:即日至2021年5月31日

網上交稅後立即申請分期:
申請步驟

申請熱線:2998 6868
需於稅款誌賬後至月結單到期繳款日9個工作天前致電申請

交稅金額 (HKD):3,000 - 1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

交稅金額 (HKD):10,001 - 2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00

交稅金額 (HKD):20,001 - 3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3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600

交稅金額 (HKD):30,001 - 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5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0

交稅金額 (HKD):50,001 - 10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0

交稅金額 (HKD):100,001 - 1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5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3,000

交稅金額 (HKD):150,001 - 20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000

交稅金額 (HKD):200,001- 2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3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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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加碼優惠:透過HongKongCard成功申請,出卡後一個月內,成功簽賬金額滿HK$1,000,可額外獲贈HK$1,000 Apple Gift Card 或 超市禮券,迎新高達120,000 yuu積分(相等於價值HK$600),合共總值高達HK$1,600!

條款及細則

「 信用卡網上繳費服務 - 交稅高達$300 Cash Dollars/60,000 yuu積分獎賞優惠」條款及細則(「優惠」):
1. 優惠期由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0日(「信用卡網上繳費服務 - 交稅優惠期」)。
2. 優惠適用於恒生信用卡或聯營卡主卡(「合資格信用卡」)。惟恒生商務卡、人民幣信用卡、美元VISA 金卡、e-shopping萬事達卡、公司卡、消費卡、專享卡及附屬卡均不適用於此優惠。
3. 客戶須於信用卡網上繳費服務 - 交稅優惠期內致電熱線2998 6000登記。客戶透過此熱線將一併登記信用卡網上繳費服務交稅優惠及冬日激賞簽賬獎賞(客戶可參閲hangseng.com/spending有關「冬日激賞簽賬獎賞」之獎賞詳情及其條款及細則)。如客戶其名下持有多於一張合資格信用卡並欲享此優惠,則須為每張合資格信用卡分別登記。由登記日起計,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 網上繳費服務(「網上繳費服務」)繳付個人或第三者之稅款可享有優惠。(透過其他途徑如以自動櫃員機轉賬及電話理財服務等繳交稅款,將不獲獎賞。)
4. 客戶透過網上繳費服務以合資格信用卡繳交稅款累積金額達HKD10,000或以上,方可享優惠。
5. 客戶必須根據以下網上繳費服務步驟繳交稅款,方可累積計算所獲之獎賞:
i. 登入恒生個人e-Banking後,選擇「P.P支付平台」>「賬單及繳費」>「繳付賬單」
ii. 於「類別」選擇「繳稅」
iii. 輸入賬單戶口號碼後(稅單右上角之收款賬號)
iv. 於「支賬戶口」選擇信用卡戶口
6. 所有交易必須已誌賬,任何虛假或最後被取消/退回之交易均不獲計算,所有合資格之交易以交易日為準。惟附屬卡之交易不獲計算。
7. 經網上繳費服務以恒生信用卡繳交之稅務局賬單均不可享有基本Cash Dollars/ yuu積分獎賞。
8. 合資格恒生enJoy Visa白金卡會以yuu積分獎賞。有關積分獎賞計劃之詳情,請參閱hangseng.com/enjoycard
9. 優惠以每客戶名下每張合資格信用卡獨立計算。於信用卡網上繳費服務交稅優惠期內,每張合資格信用卡最多可獲享$300 Cash Dollars/ 60,000 yuu積分獎賞。而所得之Cash Dollars/ yuu積分獎賞將於2021年5月內存入客戶已登記之信用卡戶口內,惟信用卡戶口當時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得獎賞。如同一客戶登記其名下多於一張信用卡,有關之獎賞將會獨立誌入個別信用卡戶口內。
10. 有關恒生個人e-banking之服務詳情及繳費程序,請瀏覽hangseng.com/e-Banking或致電2822 0228。
11. 使用Cash Dollars須受恒生信用卡會員獎賞計劃及/或其他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致電24小時恒生信用卡推廣熱線2998 6899。使用yuu積分獎賞須受恒生enJoy卡積分獎賞計劃的章則及條款約束,詳情請致電24小時恒生信用卡推廣熱線2998 6899。
12. 信用卡戶口使用須受相關恒生信用卡會員合約(「會員合約」)約束,並須按其內容詮釋。倘本條款及細則與會員合約有任何歧異,就此優惠而言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3.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4.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5. 除客戶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恒生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不時更改其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恒生保留最終決定權。
17.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文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恒生信用卡免息「簽賬及消費分期 — 一筆過手續費」計劃(網上交稅)之條款及細則
1. 只有恒生信用卡主卡會員(「會員」)方可申請免息「簽賬及消費分期 — 一筆過手續費」計劃(網上交稅)(「網上交稅分期」)。網上交稅分期計劃不適用於附屬卡、人民幣信用卡、公司卡、商務卡、e-shopping萬事達卡、消費卡、美元Visa金卡及專享卡。
2. 會員需於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間(「優惠期」)申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
3. 網上交稅分期計劃只適用於以信用卡透過恒生個人e-Banking網上繳費服務繳付個人或第三者之稅項。會員需於相關之信用卡月結單到期繳款日最少9個工作天前申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會員可為單一或多項網上繳交稅項交易申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
4. 如會員於遞交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後取消有關之網上繳交稅項及/或更改其預設繳付日期,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有機會無法處理而取消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
5. 每項網上交稅分期計劃均須繳付一次性手續費。一次性手續費按有關分期計劃金額計算詳情如下: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3,000 - 1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10,001 - 2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20,001 - 3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3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6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30,001 - 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5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50,001 - 10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0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100,001 - 1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1,5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3,0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150,001 - 20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0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000

獲批核之分期計劃金額 (HKD):200,001- 250,000
6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2,300
12個月分期一筆過手續費: (HKD)4,500

一次性手續費將於申請獲處理後從有關信用卡戶口內扣除。
6. 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將以港元作貨幣單位。所有幣值換算(如有需要)將於恒生訂定之有關換算日期按恒生決定之匯率計算。
7. 會員現指示及授權恒生,當會員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獲處理後:(a) 一次過將獲批核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存入會員指定之恒生信用卡戶口(「信用卡戶口」);(b) 從信用卡戶口凍結相等於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及會員需支付予恒生之手續費全數之信用限額直至最後一期供款完畢為止;(c) 由恒生全權決定之日期按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全數分6期或12期之期數於信用卡戶口連續按月支取。第一期 供款及一次性手續費將於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獲處理後即時或按恒生全權決定之日期於信用卡戶口支取;及 (d) 於每月成功支取會員之供款後,按比例將凍結之信用限額按月逐步減除。
8. 會員最終獲批核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需視乎批核時信用卡戶口之合資格簽賬金額及結欠金額而定。
9. 恒生將不接納以下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以每次申請計)︰(a) 申請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少於HKD3,000或大於HKD250,000;或 (b) 信用卡戶口內賬項已逾期還款或超逾可用信用額。
10. 恒生有權接納或拒絕任何申請,而毋須給予解釋。
11. 會員每月於到期繳款日或以前全部清還會員之信用卡戶口結單所訂明之總結欠,會員毋須繳付任何財務費用。倘若會員未能每月於到期繳款日或以前全部清還會員之信用卡戶口結單所訂明之總結欠,會員須就該信用卡戶口內之所有結欠按規限信用卡戶口使用之相關恒生信用卡會員合約(「會員合約」)支付財務費用。會員須就任何到期未付之每月供款支付由該每月供款過賬日起計以當時適用於信用卡戶口之 利率計算之財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12. 恒生保留不時調整上述財務費用及手續費之權利。會員需繳付之手續費將以恒生收到會員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申請當日,恒生所公佈為準。
13. 即使本條款及細則有其他條文規定,恒生有權隨時通知會員:(a) 暫停或停止該等網上交稅分期計劃;及/或 (b) 修訂或增補本條款及細則。
14. 網上交稅分期批核程序將於有關之網上繳交稅項誌賬後隨即開始。一般情況下,申請需時 7 個工作天辦理,若恒生需酌情為會員提升信用額,有關申請則需時9個工作天辦理。會員將獲另函通知批核情況。若申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之日期與有關信用卡月結單到期繳款日少於9個工作天,會員不可依賴獲批核之網上交稅分期計劃金額(如有)存入信用卡戶口作為繳付信用卡結欠之用,並須於到期繳款日或以前 繳付信用卡結欠(如適用)。不論任何情況,會員須承擔因逾期繳付信用卡結欠而引致之財務費用、逾期費用、其他責任或損失。
15. 恒生保留權利隨時取消或終止網上交稅分期計劃(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及作出合理通知,並要求會員立即清還網上交稅分期計劃之所有結欠(即網上交稅分期計劃內全數未償還之本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i) 會員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或會員合約的任何條文;
(ii) 信用卡戶口出現任何拖欠或會員未能應恒生要求償還任何債務;
(iii) 會員自行取消或被恒生終止信用卡戶口或網上交稅分期計劃,或會員破產或去世。 即使本條款及細則有其他條文規定,若信用卡戶口或網上交稅分期計劃一旦因任何原因終止,網上交稅分期計劃之所有結欠將即時到期繳付,並從信用卡戶口中自動扣除。
16. 本條款及細則亦構成會員合約之部份,並須按其內容詮譯。倘本條款及細則與會員合約有任何歧異,將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7.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8.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19. 除會員及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20. 中文譯本僅供參考,文義如有歧異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