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 恒地會 Visa 卡 千色 Citistore 精選禮遇 購物 高達8% 現金回贈

憑中銀恒地會Visa卡於千色Citistore、APITA或UNY累積簽賬淨值滿HK$500 ,可輕鬆賺取高達8%現金回贈,大買特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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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 恒地會 Visa 卡 千色 Citistore 精選禮遇 購物 高達8% 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20 年 07 月 31 日

優惠詳情

中銀 恒地會 Visa 卡 千色 Citistore 精選禮遇 購物 高達8% 現金回贈

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憑中銀恒地會Visa卡於千色Citistore、APITA或UNY累積簽賬淨值滿HK$500 (1),即享高達5%現金回贈,以手機錢包付款(包括Apple Pay/ Google Pay/ Samsung Pay),更可享額外3%現金回贈。助精明消費的你更享受購物樂趣,輕鬆賺取高達8%現金回贈,大買特買!

恒地會會員凡於千色CitiStore、APITA或UNY購物,單日消費滿淨值HK$1,000,憑即日有效機印發票(2),並使用恒地會手機應用程式內的「獎賞禮遇」,掃描推廣優惠QR碼,即可於店內顧客服務處換領千色Citistore或APITA UNY HK$100購物禮券1張!(3)

註 
1.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中銀恒地會Visa Signature卡或中銀恒地會Visa白金卡於千色Citistore、APITA或UNY實體店舖(下稱「參與商戶」累積簽賬滿淨值HK$500,所有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戶之簽賬可獲5%現金回贈(每個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最高可獲HK$200現金回贈),其中透過手機錢包(包括Apple Pay/ Google Pay/ Samsung Pay)於參與商戶之簽賬可獲額外3%現金回贈(每張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最高可獲HK$120現金回贈)。而客戶可獲享的總現金回贈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以四捨五入計算),並於2020年10月31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優惠不適用於千色Citistore荃灣店之Pokka Cafe、A-1 Bakery、Pacific Coffee及Zoff及APITA或UNY實體店舖寄售專櫃之簽賬等。
2. 會員換領購物禮券可使用最多2張發票,但發票必須為同一百貨公司內之即日消費,發票只可作1次使用。千色Citistore、APITA或UNY的發票不能共用或適用,有關詳情,請瀏覽www.hldclub.com
3. 優惠由恒地會、千色Citistore及Unicorn Stores提供,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於推廣期內,恒地會Black黑卡會員最多可獲3張$100購物禮券(可在消費當日一次過換領3張或於三個不同消費日,憑當日發票換領各1張),恒地會Emerald寶石卡會員最多可換領1張$100購物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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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中銀恒地會 Visa 卡千色 Citistore/APITA/UNY 高達 8%現金回贈推廣」條款及細則:
1. 優惠推廣期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天,以交易日期計算) (下稱「推廣期」) 。
2. 客戶於推廣期內必須以中銀恒地會 Visa Signature 卡或中銀恒地會 Visa 白金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全數簽賬付款(包括實體卡或透過手機錢包簽賬)(下稱「合資格簽賬」)以享用優惠。
3. 客戶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於千色 Citistore、APITA 或 UNY 生活創庫(UNY)實體店舖(下稱「參與商戶」)累積簽賬滿淨值 HK$500,所有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戶之簽賬可獲 5%現金回贈(每個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最高可獲 HK$200 現金回贈),如其中透過手機支付(包括Apple Pay、Google Pay 及 Samsung Pay)於參與商戶之簽賬可獲額外 3%現金回贈(每個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最高可獲 HK$120 現金回贈)。而客戶可獲享的總現金回贈金額將以最接近的個位數字計算 (以四捨五入計算)。
4. 合資格交易惟不包括:網上簽賬交易、網上繳費交易、網上繳費分期、網上支付系統繳費予指定商戶、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的交易、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於千色 Citistore 荃灣店之 Pokka Café、A-1 Bakery、Pacific Coffee 及 Zoff 及 APITA 或 UNY 實體店舖寄售專櫃之簽賬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不時公布的指定交易類別等。
5. 客戶名下所有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之合資格簽賬將會合併計算。主卡及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將被視為同一信用卡賬戶,附屬卡客戶的現金回贈將與主卡客戶合併計算。
6. 所有簽賬交易以交易日期計算,有關交易須於交易日後 7 日內誌賬。
7. 經卡公司核實有關簽賬交易後,所獲之現金回贈將於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誌入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
8.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9. 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能成功誌賬的交易、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能獲取現金回贈。
10. 客戶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在推廣期內及誌入獎賞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發現金回贈。如客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客戶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將不獲發獎賞,有關獎賞將自動取消。
11. 卡公司將核實客戶的交易紀錄以確定客戶在此推廣計劃中可獲獎賞。如客戶的簽賬交易與卡公司的資料有任何差異,將以卡公司的紀錄為準。
12. 所有現金回贈均不能兌換現金、轉換其他禮品及不能轉讓。
13. 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日後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透支現金,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獲贈現金回贈前累積未繳的結欠。
14. 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獲獎賞資格並於該賬戶直接扣除已獲發的現金回贈。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賬戶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5. 如客戶獲取獎賞後用作計算獎賞的交易被取消,必須退回已獲發的現金回贈。卡公司有權在有關客戶的賬戶內扣除有關現金回贈而毋須另行通知。
16. 除此宣傳品所列之條款及細則外,優惠亦須受參與商戶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考參與商戶優惠及推廣,或向有關參與商戶查詢。
17. 卡公司對參與商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質素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8. 除合資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9. 卡公司及參與商戶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此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的酌情權。
20. 卡公司及參與商戶對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21.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22. Apple Pay為Apple Inc.商標,已於美國及其他國家/地區註冊。Google Pay為Google Inc.的商標。Samsung Pay是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