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信用卡尊享「全港食肆簽賬高達15%現金回贈」

渣打銀行

渣打信用卡尊享「全港食肆簽賬高達15%現金回贈」

更新日期: 2013 年 12 月 02 日

優惠詳情

渣打信用卡於全港食肆簽賬,可享高達15%現金回贈
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3日,憑渣打信用卡於推廣期內之每階段累積零售簽賬或現金透支滿$5,500或以上,您的合資格食肆簽賬將可獲指定現金回贈。有得食仲有得賞,您都及時行動啦!

推廣期:
階段1 : 2013年12月1日至31日
階段2 : 2014年1月1日至2月3日

每階段累積簽賬金額:$5,500或以上
每階段累積食肆簽賬金額:
$1,000至$1,999,現金回贈$50
$2,000至$2,999,現金回贈$150
$3000或以上,現金回贈$300

2個階段食肆簽賬均達$3,000或以上
基本2個月回贈$600 + 額外回贈$300
=回贈高達15%! 整個推廣期合共$900現金回贈

例子:
階段1:
每階段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5,500或以上
每階段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3,000或以上

階段2:
每階段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5,500或以上
每階段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3,000或以上

階段1+2:
現金回贈$300 X 2(階段1+2)=基本$600+額外$300
整個推廣期內可獲最高之現金回贈:$900

合資格本地食肆簽賬:
本地餐廳
本地快餐店
本地酒店餐飲
本地酒吧/酒廊

不合資格食肆簽賬:
海外食肆簽賬
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
私房菜
美食廣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內之食肆
俱樂部/會所內之餐飲

立即登記:
網上登記:請按此
或致電1836 369
(優惠只適用於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客戶;登記熱線由2013年12月1日00:00開始)

條款及細則

「全港食肆簽賬高達15%現金回贈」推廣計劃(「此推廣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3日(包括首尾兩天) (「推廣期」)。並分為2個階段進行﹕階段1為2013年12月1日至31日(包括首、尾兩天);階段2為2014年1月1日至2月3日(包括首、尾兩天)。 2.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顯示於銀行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及須於2014年2月3日或以前已誌賬)以渣打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本行」) 發行之信用卡,包括渣打信用卡及其聯營卡、渣打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MANHATTAN信用卡及其聯營卡 (不包括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及渣打公司卡)(「適用信用卡」)作合資格本地及海外零售簽賬或現金透支(「合資格簽賬」) (定義見下列條款8)。根據下列條款5,於合資格簽賬當中,必須包含指定合資格食肆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10)。 3. 客戶須於推廣期的首天(凌晨12時起)至最後一天(晚上11時59分止)任何時間致電24小時登記熱線1836 369或登入standardchartered.com.hk/dining,登記適用信用卡戶口,方可參加此推廣計劃。此推廣計劃只適用於首50,000名成功登記之客戶。 4. 每張適用信用卡只須於推廣期內登記一次。成功登記之客戶於完成登記時將獲發一個參考編號。客戶須保留該編號以作核對之用。所有登記資料將會被列入紀錄內,不可取消、更改及轉換。本行保留有關合資格簽賬的最終決定權。 5. 於推廣期內,客戶須於每一階段 : (1)以適用信用卡戶口於同一階段作累積合資格簽賬(「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達HK$5,500或以上,及 (2) 於同一階段的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當中,必須包含合資格食肆簽賬(定義見下列條款10) ,方可獲現金回贈 : (a) 於同一階段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達HK$1,000 - HK$1,999,客戶可於該階段獲HK$50現金回贈; (b) 於同一階段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達HK$2,000 - HK$2,999,客戶可於該階段獲HK$150現金回贈; (c) 於同一階段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達HK$3,000或以上,客戶可於該階段獲HK$300現金回贈。如客戶於每一階段之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達HK$5,500或以上,則已合乎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即HK$5,500或以上)之定義。同一合資格信用卡之賬戶主卡及附屬卡的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及合資格食肆簽賬及現金回贈將合併計算。客戶之適用信用卡賬戶於每個階段最多可獲贈HK$300現金回贈。 每階段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HK$5,500 或以上 每階段累積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 HK$1,000 - HK$1,999,現金回贈HK$50 HK$2,000 - HK$2,999,現金回贈HK$150 HK$3,000 或以上,現金回贈HK$300 6. 如客戶於推廣期內每一階段: (1)均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滿HK$5,500或以上及(2) 於每一階段的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當中,均最少有HK$3,000 或以上之合資格食肆簽賬金額,則可獲基本HK$600(見上列條款5)及額外HK$300現金回贈,即於整個推廣期內可獲最高之HK$900現金回贈。 7. 「全港食肆簽賬高達15%現金回贈」根據以下例子計算: 客戶於階段1之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為HK$5,500,當中HK$3,000為合資格食肆簽賬。階段2之累積合資格簽賬總額為HK$5,500,當中HK$3,000為合資格食肆簽賬。於兩個階段均符合以上要求後,客戶可享基本HK$600及額外HK$300現金回贈,即合共HK$900現金回贈。15%現金回贈是以客戶於整個推廣期累積合資格食肆簽賬HK$6,000,而賺取HK$900現金回贈計算。 8. 合資格簽賬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所作之本地及海外零售簽賬、網上簽賬、現金透支、郵購、電話購物、及全新免息分期計劃之總金額(定義見以下條款9)。其他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包括但不只限於自動轉賬、繳交公共事務費用、保費、八達通自動增值、已誌賬之免息分期之每月供款、手續費、年費、逾期費用、超額費用、利息/財務費用、結餘轉賬之金額及利息、「兌現年息優惠」計劃之金額及利息/手續費、「兌現分期」或「月結單分期」計劃之供款及利息/手續費、網上繳款、兌換籌碼及繳稅金額。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偽造/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適用於此推廣計劃。渣打銀聯雙幣白金卡客戶以人民幣賬戶所作之簽賬,將以特定換算率1.26用作計算此推廣之累積簽賬要求,即港幣及人民幣的特定換算率為1比1.26。(例子:即人民幣100元相等於港幣126元用作計算此推廣之簽賬要求)本行保留決定用作計算此推廣累積簽賬要求之最後特定換算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9. 全新免息分期計劃之總金額計算方法為推廣期已誌賬之第一期供款,乘以分期付款月份數目總期數。 10. 合資格食肆簽賬之定義為包括以適用信用卡於推廣期內 (以顯示於銀行月結單上之交易日期計算及須於2014年2月3日或以前已誌賬)於本地餐廳、快餐店、酒店餐飲、酒吧及酒廊以港幣交易之新簽賬;而不包括於商戶編號為非餐廳/食肆之商戶/機構(根據本行/Visa國際組織/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美國運通/中國銀聯不時界定)、海外食肆簽賬、酒席宴會、私人宴會、包場派對、私房菜、設於美食廣場/超級市場/百貨公司內之食肆、俱樂部/會所內之餐飲或個別商戶之收單銀行所鑑定之商戶編號為非有關行業之正確商戶編號或其他未經許可之簽賬。如對個別商戶之交易的商戶編號有所查詢,請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11. 透過此推廣計劃所獲贈之現金回贈,將於2014年4月存入客戶之有關適用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上。現金回贈之金額將以整數計算(小數位不被計算在內),並以港元為單位。 12. 於推廣期內,每張適用信用卡戶口只可獲取現金回贈一次。 13. 客戶如在2014年5月仍未收妥所獲享之現金回贈,須通知本行;否則,本行恕不承擔有關責任,也不會作任何賠償。 14. 客戶有關之適用信用卡賬戶必須於存入所獲贈之現金回贈時仍為有效,無拖欠任何信用卡賬項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不可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換、轉讓及不可用作繳付信用卡結欠。 15. 本行將經電腦核實客戶之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客戶於此推廣計劃可獲享現金回贈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本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本行存檔紀錄為準。 16. 如客戶於獲贈現金回贈後取消用作計算有關任何此推廣計劃之簽賬,本行有權從客戶之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除相等於該現金回贈之金額,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客戶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服務並非由本行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供應量、產品說明及/或其服務、虛假商品說明、不實的陳述、未經授權的陳述、不良營商手法或誘導),本行理應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18.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客戶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簽賬存根正本,以便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之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9.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以及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中英文版本之內容如有歧義,一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