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百貨HK$100現金優惠

恒生銀行

永安百貨HK$100現金優惠

更新日期: 2016 年 03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客戶憑恒生信用卡及現金優惠券於永安百貨之指定分店消費可享獨家HKD100折扣購物優惠

優惠1
於男裝部、女裝部、鞋部或手袋部購買2016年春夏季新到自營外國及Barti貨品每滿淨值HKD1,000(單一簽賬),可享HKD100現金折扣



優惠2
於童嬰用品部或Active Zone購買指定自營貨品每滿淨值HKD2,000(單一簽賬),可享HKD100現金折扣

按此下載現金優惠券

註:此優惠券之優惠不適用於寄銷及專櫃貨品。

條款及細則

永安百貨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優惠期由2016年3月7日至3月27日(「優惠期」)。 2.客戶須以恒生信用卡、聯營卡或消費卡簽賬滿指定金額,方可享以上優惠。 3.參與此推廣之永安百貨分店包括:上環總店、彌敦道店及尖東店(「指定分店」)。 4.永安百貨現金優惠券(「優惠券」)共分為優惠券1及優惠券2兩種,優惠券1只適用於男裝部、女裝部、鞋部或手袋部之2016年春夏季新到自營外國貨品及Barti貨品;而優惠券2只適用於童嬰用品部或Active Zone之指定自營貨品。 5.優惠並不適用於寄銷及專櫃貨品。 6.客戶於付款前須出示優惠券,優惠券限用壹次。每次簽賬只限用壹張優惠券。 7.使用優惠券須受有關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或向永安百貨有限公司查詢。 8.除另有訂明外,以上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或折扣同時使用,亦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 9.以上優惠不適用於永安網站、購買永安禮券或作「永安入賬卡」結算之用,並不設找贖。 一般條款及細則: 1.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及永安百貨有限公司(「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以上優惠及不時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恒生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2.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3.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4.除客戶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此推廣所涉及之產品、服務及資訊均由商戶直接售賣及提供給客戶,因此,所有有關責任及義務亦由商戶全權負責。 6.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註:恒生消費卡戶口並不獲計算利息。恒生消費卡戶口之結餘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