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全年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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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全年賞

更新日期: 2015 年 08 月 04 日

優惠詳情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推廣期),客戶憑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包括零售簽賬及八達通自動增值),毋須登記,日日自動獲享2倍積分;連續6個月密密簽賬,積分獎賞更可即時升級3倍,隨時賺取高達600,000「分分有禮」積分﹗

全年2倍積分賞
於推廣期內,客戶只需憑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日日均可獲享2倍積分*,全年獎賞合共高達480,000「分分有禮」積分﹗

加賞額外1倍積分賞
客戶只需於推廣期內連續6個月憑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該6個月的簽賬額更可獲享額外1倍積分*,合共高達120,000「分分有禮」積分﹗

小貼士
出外旅行﹐記得以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除可獲享額外積分獎賞,更可豁免海外簽賬手續費優惠﹗

請即密密以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獲享源源不絕的精彩禮遇﹗
*每月額外獎賞上限分別為20,000「分分有禮」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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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全年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1. 是項推廣活動之推廣期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以交易日期為準)。 2. 透過「全年2倍積分賞」,客戶於推廣期內憑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之合資格簽賬,除享有基本積分獎賞外,更可額外獲享1倍「分分有禮」積分獎賞(即每簽賬港幣/人民幣1元,可獲享2「分分有禮」積分)。每位客戶每月可獲享額外獎賞上限為20,000「分分有禮」積分。於推廣期內,每位客戶可獲享之額外獎賞上限合共為240,000「分分有禮」積分。額外積分獎賞將於2016年2月份及8月份結算,而有關之額外積分將分別於2016年3月份及9月份存入主卡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港幣卡)賬戶,並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內。 3. 客戶憑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於推廣期內首連續6個月之合資格簽賬,除可享有「全年2倍積分賞」外,更可獲享「加賞額外1倍積分」,合共獲享3倍「分分有禮」積分獎賞(即每簽賬港幣/人民幣1元,可獲享3「分分有禮」積分)。每位客戶每月獲享「加賞額外1倍積分」上限為20,000「分分有禮」積分。首連續6個月可獲享之「加賞額外1倍積分」上限合共為120,000「分分有禮」積分。有關之額外積分將於2016年9月份存入主卡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港幣卡)賬戶,並顯示於信用卡月結單內。 4. 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港幣卡及人民幣卡賬戶內之簽賬將合併計算。 5. 有關是次推廣活動之簽賬,主卡客卡及其附屬卡之簽賬將合併計算。 6. 合資格之簽賬項目以交易日期為準及不包括現金透支、繳付「稅務局」賬單、籌碼交易、創興銀行網上繳費、所有分期計劃、所有套現服務、信用卡年費、利息/財務及服務費用、逾期費用及非真實之交易或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款及/或退貨等之簽賬、慈善機構簽賬及其實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不時指定之交易等。 7. 以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於中國內地進行購買物業、汽車、燃油、批發、食品店及超級市場、大型家電專賣商店交易、機票及交通運輸、支付醫院費用、繳交學費、繳付政府機構及政府相關服務費用、慈善或社會服務捐款及其他與上述之消費類別相關之商戶交易或消費均不可獲享積分獎賞。上述之指定消費類別將由本行全權決定及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 8. 於推廣期內及獲取獎賞期間,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得獎賞。 9. 創興信用卡「分分有禮」簽賬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適用。 10.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客戶是否符合獲贈額外簽賬獎賞的資格及可獲贈的額外「分分有禮」積分。參加是項推廣活動之客戶必須保留所有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客戶在推廣期間或推廣期後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所有向本行遞交的文件將不獲發還。 11. 以上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計劃同時使用。 12.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