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機場 現金禮遇享不停

Visa Hong Kong

香港國際機場 現金禮遇享不停

更新日期: 2014 年 04 月 30 日

優惠詳情

2014年4月30日至5月8日,憑單一電子消費満港幣$3,000*或以上即獲贈港幣$150機場現金券#,享受非凡購物樂!(此優惠不適用於以銀聯卡於DFS店舖消費之人士)
* 只接受一張商戶之即日發票,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現金券一次
# 是次推廣活動之機場現金券不適用於DFS店舖。

推廣攤位:一號客運大樓
開放時間:09:00 – 23:00
- 第六層離港層東大堂(禁區範圍,近CHANEL)
- 第六層離港層西大堂(禁區範圍,旅客服務中心)
- 第八層離港大堂夾層(非禁區範圍,近翠華餐廳)

201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可享22家指定商戶特選優恵,這個五月盡情開心!
有關詳情,請瀏覽宣傳單張

條款及細則

一般優惠條款及細則: 1. 現金券活動推廣期由2014年4月30日至5月8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推廣期」)。 2. 優惠不適用於以銀聯卡於DFS店舖消費之人士,詳情請向DFS店方查詢。 3. 香港機場管理局並非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故此將不會就有關產品或服務承擔任何責任。 4. 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參與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作另行通知,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5. 如有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6. 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內容如有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換領現金券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在推廣期內於香港國際機場商戶以電子消費滿指定金額,方合資格參加此優惠。 2. 顧客在推廣期內於參與商戶以電子消費單一滿港幣$3,000或以上(只接受一張簽賬存根),可憑商戶消費單據及相應簽賬存根正本於指定換領地點之開放時間內換取港幣$150機場現金券(下稱「現金券」)。 3. 現金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4. 每位顧客每日最多可換領現金券一次(以簽賬日計算)。任何分拆簽賬恕不接受。顧客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商戶消費單據或簽賬存根以參加本推廣活動。 5. 每張商戶消費單據及簽賬存根只可換領現金券一次。顧客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金額分開獨立計算。 6. 現金券受條款及細則限制及約束,有關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現金券背頁。 7. 本推廣活動之現金券不適用於DFS店內使用。 8. 本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商戶消費單據,包括:購買代用券(如餅券、現金券、禮券)、銀行服務、任何增值服務、網上購物、電郵或電話訂購、取消或退款交易、所有酒店穿梭巴士及機場快㝬車票、於Travelex作外幣兌換之單據,以及八達通增值之單據。任何影印副本、手寫及重印之商戶消費單據及簽賬存根,恕不接受。 9. 簽賬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偽造或未誌賬的交易及銀行不時指定的交易。 10. 本推廣活動只接受商戶發給顧客之商戶消費單據正本及簽賬存根正本。商戶消費單據正本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及簽賬日期、交易金額及消費項目,而簽賬存根須清楚列明卡號、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持卡人簽署(如適用),如未能於換領時出示卡號、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等資料相符之有效商戶消費單據、簽賬存根正本及有效信用卡/提款卡,或持卡人所提供之資料不全,不論任何原因,持卡人不可換領現金券。 11. 所有用作換領現金券的商戶消費單據正本經確認後會被換領處工作人員蓋印,以示已成功換領。顧客不可以已蓋印之商戶消費單據正本要求商戶退回款項。 12. 現金券於送出後若有遺失或損毀,恕不補發。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轉讓、退回或兌換現金。 13. 現金券不設最低消費條款,不設找贖。 14.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參與商戶將即時取消其換領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並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換領資格而收回有關現金券之權利。 15. 有關是次活動機制之任何爭議,香港機場管理局及參與商戶將毋須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