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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登記及憑合資格東亞信用卡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可享高達HK$330現金回贈!

東亞銀行
$330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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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年 09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東亞 BEA 信用卡 網上簽賬有賞 網上 簽賬 手機 付款 享高達HK$330 現金回贈

東亞信用卡隨時隨地為你提供網上購物樂趣!成功登記及憑合資格信用卡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可享高達HK$330現金回贈

推廣期:
第1階段:即日 - 31/10/2020
第2階段:1/11/2020 - 30/11/2020

登記期:即日 - 30/11/2020

 

網上 簽賬 手機 付款 享高達HK$300 現金回贈

持卡人於網上累積簽賬或使用Apple Pay / Google Pay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每階段可享高達HK$150現金回贈

網上/手機付款累積金額 :HK$2,000或以上
現金回贈:2%
每位持卡人於每階段可享最高現金回贈:HK$150
每位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可享最高現金回贈 :HK$300

 

手機 付款 享HK$30 現金回贈*

於整個推廣期以合資格信用卡新綁定Apple Pay / Google Pay並作任何金額之簽賬1次, 每位持卡人可享HK$30現金回贈

Apple Pay / Google Pay之合資格交易:任何金額之簽賬1次
每位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可享最高現金回贈:HK$30

* 不適用於2020年9月21日或之前曾以東亞銀行信用卡綁定Apple Pay / Google Pay之客戶。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以東亞銀行信用卡新綁定Apple Pay / Google Pay之客戶。

極速登記

「網上及手機付款簽賬獲高達 HK$330現金回贈」簽賬推廣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優惠不適用於i-Titanium卡及公司卡。
2. 優惠只適用於首10,000個登記持卡人。每位持卡人只須登記1次,即可由登記月份起賺取獎賞。成功登記後,其名下每個合資格賬戶(包括主卡及其有關附屬卡賬戶) 將會自動登記。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1個合資格賬戶以計算簽賬金額及回贈。每個合資格賬戶之簽賬金額均獨立計算,以不同合資格賬戶所作之簽賬不得轉讓/合併。
3. 每位持卡人累積網上簽賬/手機付款簽賬滿優惠1之目標金額,每階段可獲2%現金回贈(每位主卡持卡人上限HK$150現金回贈)。每位持卡人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獲HK$300現金回贈。
4. 現金回贈以每階段計算及將於2021年1月自動存入持卡人累積最高消費之主卡賬戶並顯示於其結單。
5. 「合資格交易」包括於推廣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之簽賬,並列如下。
a. 合資格網上簽賬:(a) 本地網上購物及 (b) 海外網上購物,並將根據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
b. 合資格網上外幣簽賬:(a) 以「即時外幣兌現」方式結算之港元網上交易及 (b)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網上簽賬。
c. 合資格手機付款簽賬:只適用於透過Apple Pay/Google Pay所作之合資格信用卡之簽賬,並將根據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不適用於東亞銀行JCB白金卡。Google Pay優惠不適用於東亞銀行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
6. 不合資格交易包括Klook客路之網上簽賬、現金透支、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款、循環付款、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交易 (包括透過網上、手機付款或任何途徑增值八達通之交易)、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電子錢包增值/轉賬/支付交易 (包括但不限於AlipayHK、PayMe、WeChat Pay HK及雲閃付APP)、「好用錢」計劃有關金額、財務費用、逾期手續費、年費、銀行收費、籌碼兌換、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
7. 優惠2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以東亞銀行信用卡新綁定Apple Pay/Google Pay之客戶,不適用於2020年9月21日或之前曾綁定東亞銀行信用卡於Apple Pay/Google Pay之客戶(「新客戶」)。新客戶於Apple Pay/Google Pay綁定合資格信用卡,並憑同一手機付款方法 (Apple Pay/Google Pay) 簽賬一次任何金額,即可享HK$30現金回贈。以Apple Pay/Google Pay所作之簽賬不得轉讓/合併。即使新客戶同時於Apple Pay/Google Pay綁定多於一個東亞銀行信用卡賬戶或同時新綁定Apple Pay及Google Pay,每位新客戶於整個推廣期內最高可獲HK$30現金回贈。

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此推廣計劃之推廣期由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包括首尾兩日 )(「推廣期」)。推廣 期分為 2 個階段進行﹕第 1 階段 為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10 月 31 日及第 2 階段為 2020 年 11 月 1 日 至 11 月 30 日 (以交易日計算 )。
2. 此東亞銀行推廣只適用於持有有效東亞銀行信用卡 (「合資格信用卡」) 之持卡人 (「持卡人」)。此推 廣不適用於 i-Titanium 卡及公司卡。
3. 所有交易須於推廣期內完成,並以交易日為準。
4. 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下列條款 16)將根據 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商戶編號釐定。
5. 以港元以外貨幣誌賬之香港境外零售簽賬及有關外幣交易費用(如適用)將按 Visa/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銀聯國際之匯率換算為港元,以計算持卡 人的合資格簽賬額。
6. 所有交易及獎賞將由電腦系統計算。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 記錄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7. 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現金回贈存入時必須維持有效及綁定於 Apple Pay/Google Pay (只 適用於優惠 2)。
8. 所有獲得之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及將調低至港元整數。所有獲得之現金 回贈之金額不可轉讓。已取消賬戶之現金回贈之金額將一律自動註銷,及不獲退款或轉讓。
9.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交易,皆為不合資格交易。
10. 如有關交易於現金回贈存入後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扣除相等現 金回贈金額之權利。
11.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 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2.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計劃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如有任 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