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推廣期內,客戶憑中銀信用卡成功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除賺取基本信用卡積分外,更可享以下精彩優惠:
優惠1:HK$50現金回贈*
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完成以下步驟1及步驟2:
步驟1:「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申請途徑
- 微信官號「中銀香港信用卡」:選擇「服務申請」>「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 網上銀行:選擇「信用卡」>「增值服務」>「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同時,客戶亦可致電服務專線2214 3433 或經卡公司網頁下載申請表格,並透過分行/郵寄/傳真遞交申請。
步驟2:登記優惠^方法
- 微信官號「中銀香港信用卡」:選擇「優惠類別」>「獎賞登記」
- 登記熱線:2820 6222
步驟3:完成交易
2019年2月28日或之前完成自動增值交易1次。
註:
*HK$50現金回贈將於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誌入你的中銀信用卡賬戶。
^登記名額上限為6,500個,如已額滿,恕不接受登記。
優惠2:額外HK$25現金回贈(+)
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如以「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進行全新綁定賬戶,並完成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將可額外賺取HK$25現金回贈(+)。
按此瀏覽詳情
註:+HK$25現金回贈將於2019年3月31日或之前誌入你的中銀信用卡賬戶。
「中銀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享 HK$50 現金回贈優惠」條款及細則:
1. 「中銀信用卡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享 HK$50 現金回贈優惠」(下稱「優惠 1」)之優惠期由 2018 年11月 1日至 2019年1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優惠 1之推廣期」)。
2. 優惠 1 適用於由香港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信用卡及中銀雙幣信用卡 (包括聯營卡,但不適用於商務卡、採購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易達錢」、私人客戶卡及 Intown 網上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
3. 合資格信用卡客戶須完成以下三個條件方可享「HK$50 現金回贈」(下稱「現金回贈」)。
i. 於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期間以合資格信用卡為客戶本人及/或最多 3位年滿 12 歲的客戶親友的合資格八達通(見第 6 條條款所定義)透過 a) 中銀信用卡網上服務/中銀香港網上銀行、 b) 「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 c) 中銀信用卡服務專線 2214 3433 或 d)「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表格申請,並成功獲得批核;
ii. 於 2018 年 11 月 1 日上午 10 時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期間致電登記熱線2820 6222 或於「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內成功以合資格信用卡登記優惠 1 (登記名額上限為 6,500 個,如已額滿,恕不接受登記。客戶若未能正確輸入登記資料,將不符合有關獲取現金回贈資格,資料以卡公司紀錄為準。);及
iii. 於 2019 年 2 月 28 日或之前,為成功申請自動增值之合資格八達通完成首次自動增值交易。
4. 於優惠 1 之推廣期內每位主卡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最多可獲享現金回贈一次。附屬卡的卡賬戶與主卡合併計算。
5. 現金回贈將根據下表存入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及優惠 1 的登記期:2018 年 11 月 1 日至2019 年 1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日)
完成首次自動增值交易期:2018 年 11 月 1 日至2019 年 2 月 28 日(包括首尾兩日)
現金回贈誌賬期:2019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
6.「合資格八達通」指任何八達通卡或產品(包括 Smart Octopus(如八達通有限公司(下稱「八達通卡公司」)發出並不時修訂之八達通發卡條款所定義))(下稱「八達通」)於 2018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從未與任何合資格信用卡成功設有自動增值服務的八達通卡。為免存疑,所有有關更改八達通之自動增值金額申請,均不符合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
7. 首次申請自動增值,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轉換扣賬銀行或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的申請則須收取每張八達通 HK$20 的手續費。有關手續費將於自動增值申請獲成功批核後,從客戶用以申請自動增值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扣取。
8. 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須使用申請自動增值之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作為核對及鑑定客戶收取現金回贈的資格及客戶相關服務之用途,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將會被八達通卡公司及卡公司相互轉移或披露。有關資料將會被八達通卡公司於現金回贈誌賬期 7 個月後銷毀。
9. 若客戶於批核自動增值申請後的 18 個月內,取消該用以登記合資格八達通之自動增值,卡公司保留權利向客戶用以申請自動增值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收取與現金回贈相同價值的行政費用而不另行通知。
10. 申請及使用自動增值服務均須受相關條款及細則規管,請參閱有關之申請表上的、或指明的條款及細則。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保留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自動增值服務申請而毋需給予任何理由。
11. 客戶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卡公司會取消該客戶有關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現金回贈及其信用卡。卡公司保留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客戶於優惠 1 獲享的現金回贈的權利而不另行通知。
12.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登記恕不能更改或取消,所獲得之現金回贈不得轉讓或兌換現金。
13. 客戶用作連結合資格八達通的信用卡戶口必須於整個優惠 1 之推廣期內及於現金回贈存入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合資格獲享自動增值服務現金回贈。若合資格八達通的自動增值於獲取現金回贈前因任何原因停止或取消自動增值,或因任何原因失效,客戶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現金回贈而卡公司將不會就此作出通知。
14. 優惠 1 須受此條款及細則及八達通卡公司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更改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 卡公司及八達通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有關客戶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優惠1的任何宣傳刊物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賺 HK$25 現金回贈」活動條款及細則:
1. 「賺 HK$25 現金回贈」活動(下稱「優惠 2」)之推廣期由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包括首尾兩日) (下稱「優惠 2 之推廣期」)。
2. 此活動只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之人士(下稱「參加者」):
i. 年滿 18 歲並持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
ii. 已關注「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方賬號(WeChat ID: BOCHK_CC) (下稱「微信官號」);及
iii. 須持有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在香港發行及印有 標誌的中銀信用卡及/或中銀雙幣信用卡的主卡客戶(下稱「持卡人」),但不適用於内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長城國際卡、美金卡、採購卡、中銀預付卡、中銀「易達錢」、私人客戶卡及 Intown 網上卡(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及
iv. 全新綁定賬戶之客戶(全新綁定賬戶之定義為於 2018 年 9 月 16 日或之前,並未曾成功將合資格信用卡綁定微信官號之主卡客戶。)
3. 不合資格的參加者將被取消參加及/或得獎資格而無須另行通知。
4. 活動詳情:
i. 每位參加者於優惠 2 之推廣期內最多可參加活動一次。
ii. 參加者於優惠 2 之推廣期內必須以合資格信用卡完成綁定(下稱「成功綁定」)後方可參加活動。參加者完成綁定後,於微信官號選擇「優惠類別」>「賺 HK$25 現金回贈」進入活動頁面。
iii. 「遊戲獎賞」:活動以完成申請/兌換方式進行,參加者須進入「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並完成申請或進入「立即兌換現金回贈及現金券」並完成申請,方可享 HK$25現金回贈(下稱「遊戲獎賞」)
iv. 本優惠 2 設有現金回贈上限,每位主卡客戶(以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計算)於「遊戲獎賞」部分最多可獲 HK$25 現金回贈。
5. 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兌換現金、不能轉換他禮品及不能退回、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只可用作優惠 2 之推廣期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或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優惠 2 之推廣期結束前累積未繳之信用卡結欠。參加者於優惠 2 之推廣期內參加活動後所獲得的現金回贈將於 2019 年 3 月 31 或之前誌入成功綁定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 2019 年 3 月或 4 月份之月結單上。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交易之所有有關文件之正本,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權利要求客戶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有關文件正本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有關文件或證據將不獲發還。
6. 參加者在獲得現金回贈前必須維持賬戶已綁定狀態及信用卡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倘若在獲得積分獎賞及現金回贈前卡戶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卡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有不良記錄、不符合活動參加資格或賬戶綁定狀態為未綁定,將不能獲得現金回贈,亦不會獲補發任何獎賞,現金回贈誌賬將以卡公司派獎當日之系統記錄為準。
7. 優惠 2 所述之信用卡綁定微信官號及活動步驟及內容均以 WeChat 語言設定「繁體中文(香港)」為準。
8. 優惠 2 只支援部分手機操作系統,包括但不限於 iOS 及 Android 4.4 及以上的版本的手機操作系統。本推廣並不支援 BlackBerry 及 Windows Phone 的手機操作系統。
9. 此活動之參加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日期及時間)均以卡公司系統之記錄為準。任何因電腦及/或網路的通訊或技術問題、故障、意外或原因而引致的遲延、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卡公司概不負責。
10. 卡公司保留以其他禮品代替積分獎賞及現金回贈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
11. 參加者於參加上述活動即代表已細閱、明白及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及細則。卡公司保留取消違反本活動條款及細則的參加者得獎資格。
12. 如卡公司有理由相信任何人士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任何方法干擾上述活動的運作(包括盜用他人微信賬戶等欺詐行為),造成上述活動任何部份受到干擾、技術難題或故障,或任何危害、破壞或影響上述活動的進行或公平性,卡公司有權終止該人士的參加及/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向該人士追究的權利。
13. 卡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活動條款,以及更改、暫停或終止上述活動的酌情權而毋須事先通知。
14. 如有任何爭議,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16. 本活動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17. 除合資格持卡人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