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氏藥業 指定 特約 零售商 BoC Pay 現金回贈 優惠

憑中銀信用卡BoC Pay於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買滿HK$100享現金回贈HK$10,促進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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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贈

潘氏藥業 指定 特約 零售商 BoC Pay 現金回贈 優惠

更新日期: 2020 年 09 月 21 日

優惠詳情

中銀 潘氏藥業 指定 特約 零售商 BoC Pay 現金回贈 優惠

由即日至2020年10月31日,憑BoC Pay(2)於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1)付款專享以下優惠,促進健康生活。
優惠1:買滿HK$100享現金回贈HK$10 (3)
優惠2:沐浴露買一送一優惠
- 潘氏(美國)三清濕疹王天然西草本沐浴露(850ml)
- 指定潘氏(美國)沐浴乳(1300ml)一支(4)(建議零售價HK$72)

指定特約零售商詳情

積分抵銷簽賬
透過BoC Pay付款可以將積分當錢使,逢星期一仲可以8折兌換(5),HK$1都扣到!(全年基本兌換率:250分 = HK$1)

立即下載BoC Pay!BoC Pay新客戶更享高達HK$30迎新獎賞(6)

註:
1. 優惠只適用於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
2. 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即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之二維碼支付。BoC Pay操作系統要求:iOS (11.0或以上版本)及Android (6.0或以上版本)。客戶必須於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成功綁定中銀雙幣信用卡及/ 或智能賬戶及/ 或註冊支付賬戶。
3. 每位客戶每日限享優惠一次。優惠設名額7,500個,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4. 指定潘氏(美國)沐乳指任何潘氏(美國) 生薑 + 蜜糖沐浴乳/ 二合一羊乳沐浴露/ 香草清爽香體沐浴乳(1300ml)一支,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5. 推廣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並只適用於推廣期內之星期一;全年基本兌換率為250分 = HK$1;8折兌換率為200分 = HK$1。
6. 「BoC Pay高達」HK$30迎新獎賞:客戶於首次綁定月份起計之首2個曆月內透過BoC Pay進行3次交易方可獲獎賞。詳情請瀏覽www.bochk.com/cc/b/bocpay。Apple和Apple標誌是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Google Play和Google Play標誌均為Google LLC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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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 BoC Pay 現金回贈優惠(下稱「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之推廣期由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包括首尾兩天)(下稱「推廣期」)。
2. 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下載 BoC Pay 並綁定於香港發行並印有中銀標誌的中銀雙幣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及/或智能賬戶及/或註冊支付賬戶(下稱「合資格客戶」)並於參與商店單一消費滿 HK$100(下稱「合資格消費」),可享 HK$10 現金回贈(下稱「現金回贈」)。
3. 每名客戶每日(即凌晨 12 時至同日晚上 11 時 59 分計算)於整個推廣期內只可享優惠一次。
4. 優惠設名額 7,500 個,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5. 潘氏藥業旗下指定藥房如下,商戶數量如有增減,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下稱「中銀香港」)及/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 (下稱「卡公司」) 保留修改權。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潘氏(美國)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荃灣沙咀道 60-62 號環球實業大廈 6 樓 A 室
電話:2402 3902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金安參茸藥房
地址:青衣長發邨商場 2 樓 232 號鋪
電話:2434 1440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金安藥房
地址:慈雲山毓華街 54 號
電話:2194 7130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榮健藥房
地址:新界荃灣川龍街 105 號地下
電話:2672 0006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金安美藥
地址:大埔廣福里 15 號東樂樓地下
電話:2329 8586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新輝大藥房有限公司
地址:新界粉嶺聯和墟和滿街帝庭軒商場 1 樓, 8-9 號鋪
電話:3125 4720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尚禦藥房有限公司
地址:新界上水彩園邨彩珠樓 3 樓 330 及 332 號鋪
電話:3124 0680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新輝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新界上水龍琛路 33 號龍豐花園 L1-17 號商鋪
電話: 2720 0134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新輝藥品化妝有限公司
地址:新界上水新康街 53 號地下
電話:2639 0098

潘氏藥業指定特約零售商:新輝化妝藥品有限公司
地址:新界元朗福德街 18-36 號地下 07(30)號 1 鋪
電話:2623 3055

6. 合資格信用卡及/或智能賬戶及/或支付賬戶的獎賞將會合併計算,而信用卡主卡及信用卡附屬卡的合資格消費將被視為同一主卡賬戶的交易,附屬卡客戶的現金回贈將與主卡客戶的獎賞合併計算。現金回贈將誌入合資格客戶於誌賬時於 BoC Pay 所綁定之合資格信用卡/智能賬戶/支付賬戶內;如合資格客戶同時綁定合資格信用卡及智能賬戶或支付賬戶,現金回贈將根據以下次序誌入有關賬戶:I)合資格信用卡賬戶; II) 智能賬戶之主賬戶 ; III) 支付賬戶。有關合資格消費紀錄經由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核實無誤後, 將按以下安排誌入相關賬戶內: 如綁定 BoC Pay 為合資格信用卡,有關現金回贈將根據以下時間表誌入該合資格信用卡主卡賬戶內,並顯示於相對應月份之信用卡月結單上。

完成合資格消費之日期 (包括首尾 2 日):202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誌入有關現金回贈之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
將顯示誌入有關現金回贈紀錄之信用卡月結單月份:2020 年 12 月或 2021 年 1 月 份

如綁定 BoC Pay 為智能賬戶/支付賬戶,有關現金回贈將根據以下時間表誌入智能賬戶/支付賬戶內。

完成合資格消費之日期 (包括首尾 2 日):202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誌入有關現金回贈之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
現金回贈 誌入賬戶:智能賬戶/支付賬戶

7. 客戶於推廣期內及誌入現金回贈時,有關之 BoC Pay 及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智能賬戶及/或支付賬戶必須保持正常、有效及於 BoC Pay 維持綁定狀態,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保持信用良好,方符合資格獲得有關現金回贈,否則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 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持卡人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或客戶自動放棄領取現金回贈,將不獲發有關現金回贈,有關現金回贈將自動取消。任何虛假交易、未經許可的交易、未誌賬、已取消或已退款的交易款項均不會視為有效交易, 且不合資格參加本推廣。
8. 所有獲贈之現金回贈不能轉換成其他禮品及不能退回或轉讓,同時亦不可作售賣用途。已誌入合資格信用卡賬戶的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有關現金回贈誌入後信用卡零售簽賬的用途,並不可用作現金透支、支付任何財務費用或繳交現金回贈誌入前累積而未繳之信用卡結欠。
9. 客戶獲取回贈後如用作計算回贈的交易被取消或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卡公司將即時取消客戶的回贈資格並於該信用卡及/或 BoC Pay 之智能賬戶或支付賬戶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的現金回贈的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卡公司亦保留取消該信用卡及/或 BoC Pay 之智能賬戶或支付賬戶的權利,及/或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0.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對商戶提供的產品質素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商戶將負上所有產品及服務的法律責任。
11. 卡公司將根據交易日期及金額核對儲存於卡公司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有關合資格客戶獲得現金回贈的資格。若合資格客戶持有的資料與卡公司紀錄不符,一概以卡公司之紀錄為準。
12.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或手機銀行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13. 上述優惠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向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14. 所有資料及圖片只供參考。
15. 除有關客戶及中銀香港/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更改、暫停或取消本推廣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7.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