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亨信用卡開心交稅樂

華僑永亨銀行

永亨信用卡開心交稅樂

更新日期: 2014 年 01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收到綠色信封又要交稅?唔駛煩惱,永亨萬事達卡助您輕輕鬆鬆渡過今個稅季!由即日起至2014年1月30日,凡成功申請永亨信用卡交稅計劃,即可尊享以下3重開心驚喜

驚喜1:交稅尊享高達0.3%現金回贈
想交稅之餘兼享現金回贈?永亨建議您選擇此計劃,只要成功申請,即可尊享高達交稅金額之「0.3%現金回贈」!永亨將於您指定的時間內代您將稅款直接交到稅局,您既可享回贈之餘,又可節省到稅局辦理交稅的時間,真正輕鬆方便!

申請方法A
傳真或郵寄回覆表格
現金回贈比率:0.2%(註1)
指定交稅日期:2014年1月20-24日期間或您的繳稅到期日前5個工作天

申請方法B
透過永亨網上銀行或流動理財服務以信用卡辦理「易辦費」網上交稅指示
現金回贈比率:0.3%(註1)
指定交稅日期:即日處理或網上預設長達未來45天之繳稅日子

驚喜2:「免息分期交稅錢」計劃 低至0.16%每月手續費
此外,您亦可選擇將您的信用額申請轉做「免息分期交稅錢」,信用額即時變成現金任您使,讓您有充裕資金在手於交稅季節靈活運用,然後再分期慢慢攤還!

1. 免息分期 每月手續費僅低至0.16%
申請套現金額:$5,000-$49,000
每月手續費(12/18/24個月分期):0.21%
申請套現金額:$50,000或以上
每月手續費(12/18/24個月分期):0.16%
2. 還款期長達24個月,還款變得輕鬆自在
3. 申請手續簡易,無須提供入息及薪金證明
4. 現金最快3個工作天內到手

驚喜3:額外套現優惠,賞您$100惠康現金券
只要您成功申請「免息分期交稅錢」計劃滿$70,000或以上,永亨更會額外賞您$100惠康現金券!優惠期有限,請即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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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註1:須以同一信用卡於推廣期內作至少1次零售簽賬,方可享此回贈比率優惠。 「交稅尊享特別現金回贈」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交稅尊享特別現金回贈」計劃(「此計劃」)只適用於特選永亨萬事達信用卡(包括聯營卡)之持卡人(「會員」)。 2. 此計劃之推廣期由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月30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並以繳稅交易成功誌賬入信用卡賬戶之交易日期計算)。 3. 此計劃只適用於繳交屬於會員名下之12/13年度個人薪俸,但不適用於繳交屬於他人的任何稅款、利得稅、物業印花稅、已過期之稅單或其他稅項。若會員未能提供12/13年度的薪俸稅單副本全份或因本行無法聯絡會員確認申請而導致本行未能於推廣期內批核有關計劃,本行恕不負責。 4. 會員必須於繳稅到期日10個工作天前向本行申請辦理有關申請續。 5. 經傳真、郵寄或網上申請此計劃之會員將被視為已接受此計劃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6. 此計劃之最低申請金額為HK$5,000,最高信用額之95%或12/13年度之全部稅款,以較低者為準。 7. 在接獲傳真或郵申請後,本行會發信通知會員確認收妥有關申請表,並會於指定之代交稅日期(即2014年1月20-24日期間或會員的繳稅到期日前5個工作天,以較前者為準)將稅款直接交到稅局。另外,繳稅金額將於指定之交代為交稅日期前,於會員之永亨萬事達信用卡賬戶內之可用信用額中凍結,會員必須預留足夠時信用額作繳稅之用。倘若會員於該期間內有任何其他簽賬交易或商戶每月之自動轉賬款項,亦必須預留足夠之信用額以作扣數之用。若會員同時申請繳付兩期稅款,本行將於批核後將全數稅款(包括第一期及第二期稅在內)一併交到稅局,不設分開處理。 8. 若會員選擇透過永亨網上銀行或動理財服務以信用卡(只適用於永亨萬事達信用卡)辦理「易繳費」網上交稅安排,敬請留意本行並不會再另函通知會員確認收妥有關之申請。因此,會員須自行透過永亨網上銀行或流動理財服務查核有關申請之最終交易狀況。 9. 此計劃之申請一經批核,不可中途取消或更改。所獲批核之金額將於交稅後直接誌賬至會員之信用卡賬戶內,而有關之交易金額將不能獲享現行之「永亨飛行里數/現金回贈」簽賬獎賞計劃優惠。 10. 會員必須以同一信用卡於推廣期內作至少1次零售簽賬方可享有關回贈優惠。此外,有關之繳稅交易必須於推廣期內成功誌賬入會員之信用卡賬戶內,否則有關會員之回贈資格亦將會失效。 11. 「0.2%或0.3%之特別現金回贈」將於2014年2月28日前回贈至指定信用卡賬戶內,會員之賬戶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現金回贈只可用作扣新簽賬項或現金透支,並不可轉為現金。 12. 合資格之簽賬適用於有關簽賬存根之零售簽賬(包括本地及海外簽賬)。惟不適用於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以及網上購物、自動櫃員機之任何交易、「易繳費」繳費金額、信用卡套現計劃之免息分期供款、郵購、電話訂購、八達通自動增值金額、喇沙舊生會之損款、現金透支、自動轉賬、結餘轉戶、循環付款、保險費用、基金/汽車供款、繳付稅項、籌碼兌換、所有信用卡收費、任何虛假交易及其他未經許可之交易、未誌賬之交易、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款項及任何銀行決定之交易類別。 13. 每個稅單號碼只可享一次「特別現金回贈」之優惠;會員存入款項以用作交稅之部份,將不能獲享「特別現金回贈」。每位信用卡會員能獲享之「特別現金回贈」之最高回贈金額為HK$150。 14. 會員之賬戶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否則申請資格將被取消,行本保留拒絕申請而毋須披露任何理由,所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5.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權及隨時更改上述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免息分期交稅錢」之條款及細則: 1. 「免息分期交稅錢」計劃(「此計劃」)只適用於永亨信用卡(包括聯營卡)之時卡人(「會員」)。 2. 經傳真/郵寄/網上申請此計劃之會員將被視為已接受此計劃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3. 此計劃之最低申請金額為HK$5,000,最高可獲批信用額之95%,並須以HK$1,000為單位。 4. 若會員之信用額不足以支付申請之全部金額,永亨銀行有限公司(「本行」)將批核所需之部份金額,而不另行通知。 5. 此計劃之申請一經批核,本行將於會員之永亨信用卡賬戶內扣除HK$80行政費及直接將所獲批核之總金額存入會員指定或於申請表上所填寫之銀行賬戶,並為會員即時安排12/18/24個月免息分期還款,而不另行通知。 6. 若會員未能提供收款銀行月結單/存摺副本或因本行無法聯絡會員確認而申導致本行未能於推廣期內批核有關計劃,本行恕不負責。 7. 收款銀行可能會於會員賬戶或此筆款項內扣除電匯之手續費(本行除外)。 8. 此計劃獲批核之總金額將於會員之永亨信用卡賬戶的可獲批信用額內扣除。申請一經批核,不可中途取消或更改。 9. 此計劃之實際率如下: 以HK$10,000套現金額計算,每月手續費為0.21% 12個月分期:6.29% 18個月分期:5.90% 24個月分期:5.69% 以HK$50,000套現金額計算,每月手續費為0.16% 12個月分期:3.89% 18個月分期:3.88% 24個月分期:3.87% 有關之年利率均根據銀行營運守則採用淨值法計算,並已包括HK$80行政費。 10. 每月手續費及還款期數將視乎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提供之個別會員信貸評級而定。本行保留批核該申的最終權利。 11. 會員同意並授權本行於會員之永亨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每月手續費及此計劃每期之供款額。每期供款額及供款期均不得更改。 12. 會員之永亨信用卡賬戶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否則申請資格將被取消。 13. 若會員之信用卡賬戶沒有足夠的款予以本行扣除每期供款及根據永亨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協議未能償還每月最低還款額,本行有權取消會員以此計劃分期付款方式供款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未償還之結餘(包括剩餘期數之每月手續費)將根據永亨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協議收取財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14. 會員之永亨信用卡還款將先用作清還利息或財務費用、其他各項費用及收費、月結單上之最低還款額,然後餘款將先用作繳付低息結欠,然後再繳付其他結欠,順序為現金透支、購物賬項、免息分期供款金額及本計劃之分期付款等。 15. 若會員取消或被撤銷信用卡,或中途取消此計劃,會員須立即繳付所有剩餘欠款(包括剩餘期數之每月手續費)及HK$300手續費,費用將在其信用卡賬戶內扣除。 16. 本行保留拒絕此計劃之申請的權利而毋須披露任何理由,所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7. 此計劃之金額不能獲「現金回贈」或「永亨飛行里數」計劃之優惠。 18. 會員確認沒有申請破產或意圖於短期內進行破產申請或察覺他人對其提出破產申請。 19. 會員明白及同意本行將會員之資料交予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或從其獲取有關資料作信貸用途。本行將不時檢討及重新訂定會員信用卡賬戶之信用額。 20.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及隨時更改上述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21. 如永亨銀行信用卡時卡人協議與本文所載之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異,在適用於「免息分期交稅錢」計劃的範圍內,概以本條款及細則作準。 「HK$100惠康現金券」額外獎賞之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14年1月30日止。 2. 於推廣期內,永亨信用卡會員凡成功申請「免息分期交稅錢」計劃單一交易滿HK$70,000或以上,即可額外獲贈HK$100惠康現金券。 3. 獎賞通知書將於2014年2月份內郵寄至合資格會員之通訊地址。獎賞通知書或現金券如有遺失,本行概不補發。 4. 如惠康現金券換罄,即以另一款禮券代替。 5. 現金券不可兌換現金,如遺失或損毀亦不會獲補發。 6. 每位會員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只可享現金券獎尚乙次。會員獲取禮品時,有關之信用卡賬戶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 7. 永亨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有關商戶負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