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華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

交通銀行

榮華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

更新日期: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優惠詳情

交通銀行信用卡卡戶尊享香港榮華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恵,不同口味,一家大小齊分享。
請於2016年1月20日或之前填妥指定表格並透過以下方式交回銀行。
傳真:2591 9968
郵寄:香港灣仔告士打道231-235號交通銀行大廈17樓
分行:將表格交送任何一間交通銀行分行(切勿重覆遞交表格,否則作重覆換購處理)

編號:B314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鴻運蔗汁年糕券(850克)
標準價:HK$99
所需積分:16,000

編號:B315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如意椰汁年糕券(850克)
標準價:HK$99
所需積分:16,000

編號:B316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臘味香菇蘿蔔糕券(650克)
標準價:HK$92
所需積分:15,000

編號:B317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椰汁紅豆糕券(650克)
標準價:HK$85
所需積分:14,000

編號:B318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至尊蘆薈椰汁桂花糕(杞子圓肉)券(610克)
標準價:HK$100
所需積分:16,250

編號:B319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加瘦招牌臘腸券(一斤裝)
標準價:HK$225
所需積分:38,500

編號:B320
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罐裝蛋卷券(450克)
標準價:HK$72
所需積分:13,000

註:以上賀年年糕券換領期為2016年1月29至2月5日。臘腸券換領期為背面蓋章發券日期起半年內。罐裝蛋卷券換領期為背面蓋章發券日期起三個月內。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數量有限,換完即止。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將以郵寄方式寄予閣下。所有圖片只供參考。有關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之換領日期,地點詳情及相關條款請參閱賀年年糕券及食品券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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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香港榮華賀年年糕及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條款及細則: 1. 「香港榮華賀年年糕及食品券積分換領優惠」只適用於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銀行」)於香港發行及簽賬獎賞計劃為獎賞積分之交通銀行信用卡及銀行不時指定之其他信用卡(「信用卡」)主卡卡戶,不包括選擇現金回贈計劃之白金信用卡、太平洋信用卡、附屬卡、PC網上卡及禮物卡。 2. 推廣期由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 換領香港榮華賀年年糕及食品券(「賀年年糕及食品券」)之卡戶必須於2016年1月20日或以前(以銀行收妥填妥之換領表格為準)將換領表格郵寄、傳真或遞交銀行各分支行,逾期恕不接納。 4. 若卡戶換領多於4張賀年年糕及食品券,銀行將分開郵寄賀年年糕及食品券予卡戶(每次郵寄最多4張賀年年糕及食品券)。客戶可自由組合賀年年糕及食品券種類。 5. 本計劃只接受由同一主卡信用卡賬戶內扣除所需積分。卡戶名下之信用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 6. 有關賀年年糕及食品券將於銀行收妥換領表格後10個工作天後寄到主卡卡戶之月結單地址(實際郵遞情況因應郵件送遞地區而異)。 7. 所有換領一經申請及確實,不得撤銷或更改。賀年年糕及食品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所有賀年年糕及食品券均不得退回或兌換現金。賀年年糕及食品券如有遺失、被竊或損毀,銀行將不會補發。 8. 如卡戶在推廣期內有違持卡人合約條款,本計劃之換領資格將被取消。 9. 卡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份,銀行有權取消卡戶的換領資格及按張計收取換領賀年年糕及食品券之原價費用。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只適用於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香港分行發出的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國內地發出的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及銀行不時指定的其他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屬卡,但不包括禮物卡及PC網上卡。 2. 持卡人必須以合資格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3. 所有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轉讓。 4. 所有圖片及資料只供參考。 5. 銀行及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事先通知。銀行對於任何有關優惠的更改或終止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6. 顧客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 服務並非由銀行提供。銀行對一切與各項產品/ 服務有關之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及供應量)理應無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7. 若因商戶拒絕提供優惠而引致任何爭議,銀行均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8. 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9.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之處,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