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城 e.point card會員申請

MasterCard Hong Kong

東港城 e.point card會員申請

更新日期: 2016 年 02 月 25 日

優惠詳情

顧客以即日電子貨幣消費滿HK$1,000,並填妥入會申請表連同消費發票交回東港城一樓顧客服務中心,即可申請成為東港城e.point card會員,盡享會員尊有優惠。

東港城 e.point card會員申請
日期:即日起2016年12月31日

積分禮品換領
會員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100可換取1個積分 (消費滿HK$200可換取2分,消費滿HK$300可換取3分,如此類推,每位會員每日最高可賺取100分)。儲滿積分即可換領精選禮品。會員憑有效之商戶機印發票及相關電子貨幣存根,並攜同會員卡正本,於消費交易日起計算之7日內下午一時至晚上十時到東港城一樓顧客服務中心登記積分。

還有以下優惠:
全年消費優惠
生日驚喜禮遇

條款及細則

e.point card 計劃條款及細則 會員登記 1.此計劃適用於十八歲或以上人士。 2.要成為e.point card計劃的會員,須填寫一份申請表格,並提供某些個人資料。每位會員將會獲發一張e.point card,獲發之積分將累積在會員的e.point card戶口內。 3.在東港城獨立決定的情況下,東港城可拒絕e.point card會員申請。 計劃獎賞及特別優惠 4.會員憑有效之商戶機印發票及相關電子貨幣存根,並攜同會員卡正本,於消費交易日起計算之7日內下午一時至晚上十時到東港城一樓顧客服務中心登記積分,每張發票消費滿HK$100可換取1分 (消費滿HK$200可換取2分,消費滿HK$300可換取3分,如此類推)。每張發票消費金額必須滿HK$100或以上,發票須清楚印有日期及商戶名稱,不足HK$100部份不予計算,並不接受2張或以上的發票合併計算。 5.每位會員每日最高可賺取100分,每次登記最多10組消費單據。 6.若顧客所出示之發票或收據屬分期付款、繳付訂金或作部份付款,則只會以當日實際支付之金額納入為消費金額。 7.所有有效之發票只可登記一項推廣優惠一次,不可與商場其他優惠及推廣活動同時使用。(免費泊車除外) 8.僅接受收據或發票的正本,並不接受重印、手寫或複印的收據或發票。 9.商場顧客服務處職員將於發票當眼位置蓋印,以茲識別,已做標記的收據或發票並不能再次兌換積分或換領其他商場優惠。 10.商場顧客服務處職員會將每張會員提交的收據或發票複製,並保留該複製版用於審計目的。 11.購物消費收據正本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上印有之姓名必須與東港城e.point card會員登記姓名相同,否則,將不獲發任何積分。 12.顧客如出示無簽署証明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商場職員有權向顧客要求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以作核對。 13.東港城e.point card積分並無現金價值,亦無法兌換為現金;積分不得出售、購買、轉讓或轉移。 14.東港城有權拒絕接受任何懷疑是無效、偽造或虛假交易產生的收據或發票。 15.無論任何原因,若e.point card 會員用於賺取積分的交易被取消或撤銷,東港城有權將通過該等交易賺取的積分從該會員的賬戶中扣除。 16.東港城e.point card會員申請及兌換積分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包括現金方式付款、銀行/投資服務/Cash Dollars、網上訂購、展銷攤位發票、任何繳費、購買所有預售禮券、購買商戶會籍/使用會員卡消費、購買及使用任何購物禮券/現金券、購買供金會/酒席/郵票/門券/酒店及任何代售服務之收據、任何增值服務或預付服務、任何售票服務、遊戲儲值產品、電話卡、流動數據卡、充值券、充電服務、傳真、影印、捐款、租賣樓宇、地產代理佣金、及其他非零售性消費收據。 17.e.point card將不定時提供精選禮品及活動供會員換領或參與,請留意東港城場內有關海報、官方網頁或社交網站公佈最新活動詳情。所有獎賞只能在有存貨的情況下提供,東港城並不保證於整個推廣期內一直保持獎賞的供應。 東港城有權決定隨時終止提供某項獎賞或提供其他具同等價值的獎賞以作替代,而不作另行通知。 18.東港城商場各租戶及其僱員及親屬一概不能參加此活動,以示公允。 19.會員請於兌換積分及換領禮品後,即場檢查禮品及已更新之積分,換領手續完成後,禮品恕不退換,積分亦不作修改。如禮品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東港城對有關禮品的產品質素、條款細則及保養事宜(如適用)不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20.e.point card積分有效期為1年,由獲發卡當日起按年計算。積分逾期後,所有積分將自動被刪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21.在使用e.point card時(包括賺取積分、積分換領、兌換等),會員必須出示e.point card。當東港城收到e.point card及其他在合理情況下所需之資料,東港城有權假定(除非會員以書面通知)持卡人獲會員授權去處理所有有關之事務。 e.point card 失效及遺失 22.會員卡屬會員個人所有,不得轉讓他人。 23.若會員卡的功能失效,會員可向東港城退回並申請補發新卡。東港城擁有唯一及絶對的酌情權,決定是否安排補發新卡。 24.若會員因丟失或損壞會員卡而要求更換,東港城有權就每張會員卡收取手續費HK$20。 25.若會員遺失e.point card或遭盜竊,應立即致電東港城的客戶服務熱線。東港城不負責會員在失卡期間所蒙受之損失(包括積分等)。 26.不正當使用會員卡可導致會籍的終止或暫停。 27.在決定將會員餘下之積分轉到新的e.point card時,將以東港城持有的記錄資料為準。 28.會員不可轉讓會籍、會員卡、積分及優惠。賺取或獲發的會籍、會員卡、積分及優惠僅可由該會員使用及享用。 29.如東港城認為有會員濫用計劃內之優惠,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所述之事項或給予東港城虛假資料,東港城保留終止該會員之會籍及於本計劃之參與權,或取消該會員已賺取之積分之權利。東港城之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30.倘若會員退回(非因上述之失效原因)或取消e.point card,將會喪失儲存於該卡的積分,會員資格亦會被終止。 其他 31.由於此計劃是依靠通訊網絡、電網等非受東港城控制的系統運作,所以東港城不能保證此計劃能不間斷地運作。然而,東港城會竭盡全力確保東港城的系統支援此計劃之運作。 32.東港城可能不時向會員提供與會員資格有關的新服務,而這些服務將受這些條款及細則,以及有關服務的條款及細則規管。 33.倘若會員違反或東港城有理由相信會員違反了這些條款及細則,或東港城有證據證明該會員作出欺騙行為,東港城有權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並採取行動要求補償任何因會員的違規行為可能對東港城或參與商戶所造成的損失。 34.會員不得塗改e.point card(包括但不限於記錄在e.point card上的軟件和資料)。塗改e.point card上的資料可以是一項刑事行為。對於任何曾經塗改的e.point card,東港城不會承認任何積分登記、禮品換領或任何優惠記錄。 35.東港城有權向會員索取及收回由於會員的更改或干擾,或允許第三方更改或干擾會員的e.point card上的資料,而引致東港城或參與商戶蒙受之損失及合理的費用。 36.會員須提供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及電話等有效聯繫資料,以確保本計劃之所有通信均可發送至正確地址。倘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及電話等聯繫資料有任何改動,有關會員須即時以書面通知東港城該等變動。 (地址:新界將軍澳重華路八號東港城商場一六三A號舖,電話:26287399,傳真:27039371,電郵地址:epc-promo@kaishing.com.hk) 37.蒐集顧客個人資料作是次活動之用。所有為舉辦是次活動而收集的個人資料將儲存於主辦單位資料庫內,並於活動完結後刪除。 38.新鴻基地產及東港城保留權利可隨時修改本文所列的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39.倘東港城決定取消或修訂或暫停本計劃或本文所載條款及條件,可以但並非有責任按其認為適當之方式提前通知各會員。 40.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及東港城保留最終決定權。 41.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