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新城購物換飛:消費滿$500可以優惠價換購台北機票

MasterCard Hong Kong

杏花新城購物換飛:消費滿$500可以優惠價換購台北機票

更新日期: 2012 年 06 月 21 日

優惠詳情

顧客只須於推廣期內親臨杏花新城,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於兩間或以上指定的不同商舖累積消費滿HK$500或以上(每張收據必須超過HK$100),即可於以下換領日期,以超筍換購價HK$880換購長榮航空台北來回經濟客位機票乙張。每人每次憑有效消費單據最多可以HK$1,760換購長榮航空台北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兩張。機票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推廣日期:6月9日至7月1日 換領日期:6月9日至7月1日(逢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換領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逾期無效) 換領地點:杏花新城西翼地下推廣活動攤位(顧客服務中心側)

條款及細則

「杏花新城有超筍機票」換購活動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憑推廣期內兩間或以上指定的不同商舖累積消費滿HK$500或以上(每張收據必須超過HK$100),憑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及相符有效機印收據正本為一組,以享優惠,逾期無效。每組有效之收據,再加上指定換購金額,最多換購長榮航空台北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兩張。機票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2. 換購價須以現金支付,顧客須自備相確金額換購,不設找續。 3. 有關獎品換領詳情(如適用),請參閱換領信內之條款及細則或向獎品供應商查詢。本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作出保證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 4. 所有送出之機票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所有送出之機票並不包括稅項或燃油附加費,稅項或燃油附加費會因預約變更或路線更改而有所調整,並有可能需繳付票務手續費,有關機位預訂條款及細則,顧客可參考換領信上列明之換領條款及細則或向有關航空公司查詢。 5. 顧客必須於2012年7月15日或以前預先致電訂票,逾期無效。機票適用出發日期為2012年6月8日至7月12日、8月25日至9月28日、10月1日至12月20日。機票有效期為0-14日,逾期無效。如欲選擇出發日期為2012年7月13日至8月24日或9月29日至30日,顧客須另行支付額外手續費HK$250(每人),並須於開立機票前向香港訂位部預訂確認。 6. 換領信適用於長榮航空任何香港至台北或台北至香港航班(聯營航班除外)。機票開立後,不能退回有關額外手續費,並只可按指定出發日期免費更改,來回程限長榮航空營運航班和機票有效期不變。 7.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東瀛遊、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銀行名增值服務收據、租買樓宇、購買郵票、外幣找換、旅遊套票及酒店代售、美容及髮型套票、飲食會會籍、酒席預訂、任何商舖禮券、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現金券、機票、車票、船票、門券代售服務(如音樂會、演唱會及任何主題樂園或博物館入場券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8. 如收據正本是貨品之訂金收據,只會計算已經落訂之總額;餘數未付之金額將不計算在內。 9.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均屬無效。 10.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與登記姓名相符之正本消費收據即場影印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11.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八達通日日賞推廣活動除外),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12.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13. 如現場參加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有權實施一系列人群控制措施,參加者不得異議。 14. 杏花新城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及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5. 杏花新城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 16. 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單位之最終決定為準。 17. 長榮航空香港分公司訂位部電話:2810-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