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新城聖誕奇趣樂滿心—即抽即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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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新城聖誕奇趣樂滿心—即抽即中獎

更新日期: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1月3日,客戶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指定商鋪於杏花新城累計消費滿HK$400或以上(每張單必須為HK$100或以上),憑該電腦機印收據及其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即可參加聖誕奇趣樂滿心即抽即中獎遊戲乙次,有機會贏得聖誕奇趣樂滿心禮品乙份。

換領詳情
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月3日
(逢星期五至日及公眾假期)及2015年12月24日
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逾時無效)
地點:杏花新城東翼1樓(推廣活動攤位)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憑推廣期內指定商舖*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及相符有效機印收據正本,以享優惠,逾期無效。每張收據必須為HK$100或以上而又累計至HK$400或以上的有效電腦機印收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正本為一組,每組有效之收據,即可以參加即抽即中獎遊戲乙次(每套單據最多抽乙次)。 2.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訂金、自動轉賬、分期付款、繳費、博彩、銀行服務、所有增值、現金值禮品卡、商舖現金禮券、租/買物業、外幣找換、汽車維修/清潔、酒席預訂、交通票據、旅遊套票、酒店房間代訂、門券代售(如音樂會、演唱會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3.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訂金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 4.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漫活人生 視覺新感受大抽獎及 八達通日日賞 推廣活動除外),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5.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取正本收據即場作圖像紀錄或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6.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收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7.所有送出的獎品皆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 8.所有換領獎品之服務和品質將由有關供應商負責。本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之產品及服務作出保證或於使用其產品所構成之後果負責。 9.商場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