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紅密密賞 於 國泰航空 手機App 訂機票 可享 港幣300 簽賬回贈

客戶憑指定滙豐信用卡於國泰航空手機App,並以Apple Pay單一簽賬滿港幣3,000元,可享港幣300元簽賬回贈。

滙豐銀行
$300回贈

最紅密密賞 於 國泰航空 手機App 訂機票 可享 港幣300 簽賬回贈

更新日期: 2019 年 03 月 14 日

優惠詳情

 

滙豐 HSBC信用卡 國泰航空 手機程式 App Apple Pay 簽賬回贈 優惠

即日至2020年2月29日,客戶憑指定滙豐信用卡於國泰航空手機App,並以Apple Pay單一簽賬滿港幣3,000元,可享港幣300元簽賬回贈。出走無難度。

* 根據Kantar TNS於2018上半年在香港進行具人口代表性的抽樣調查(Pulse Study),訪問了信用卡持有人對銀行產品之看法。

條款及細則

「最紅密密賞 - 國泰航空手機應用程式」之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適用於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本推廣適用於所有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滙豐」)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綜合及獨立戶口附屬卡(銀聯雙幣信用卡除外)(「合資格信用卡」)及所有將合資格信用卡加至Apple Pay作為付款方式的持卡人(「持卡人」)。持卡人須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於推廣期內繳付所有有關費用(包括稅項及附加費)以享本推廣之優惠(見下列第3條)。
3. 於推廣期內,持卡人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於國泰航空手機應用程式(「國泰手機App」)單一簽賬淨額滿港幣3,000元,可享港幣300元簽賬回贈(須受下列第5條之簽賬回贈金額上限限制)(「優惠」)。「簽賬淨額」為合資格信用卡的最後簽賬金額,所有折扣扣除的金額及現金券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在內。
4. 優惠只適用於由香港出發的航班及由香港發出的機票並必須透過國泰手機App預訂。
5. 於推廣期內,每位持卡人(以同一身分證明文件為準,不論持卡人名下持有合資格信用卡之數量)每月最多可享港幣300元簽賬回贈。每月是指2019年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或12月、及2020年1月或2月。
6. 簽賬回贈將根據有關交易的交易日期計算,所有交易均須在推廣期內完成。滙豐將根據儲存於滙豐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享簽賬回贈的資格及可獲享的簽賬回贈金額。
7. 在本推廣中,同一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下的基本卡持卡人與附屬卡持卡人會被視為獨立的持卡人,並可各自以其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獲享優惠。如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信用卡戶口內的簽賬回贈。
8. 滙豐核實及確認有關交易可獲享優惠後,有關的簽賬回贈將於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就2019年3月至6月期間所作的交易);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就2019年7月至9月期間所作的交易);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就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所作的交易);2020年5月31日或之前(就2020年1月至2月期間所作的交易)自動誌入持卡人最後用作簽賬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9. 有關簽賬可獲享的「獎賞錢」,將根據該交易金額減去簽賬回贈金額後計算。任何已誌入持卡人信用卡戶口但多出於該交易應獲享的「獎賞錢」,將於簽賬回贈入賬時被扣除。
10. 簽賬回贈不可兌換現金、其他產品、推廣優惠或折扣、或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讓。有關簽賬回贈只適用於未來的信用卡簽賬,而不可用作繳付尚欠賬項。
11. 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有關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滙豐保留權利在此推廣期間或期後隨時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正式交易紀錄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供查閱。滙豐會保留所有提供予滙豐的有關文件而不予歸還。
12. 持卡人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必須在整個推廣期及獲享優惠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享優惠。
13. 持卡人獲享簽賬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簽賬回贈的有關交易被取消,持卡人必須退回整筆有關簽賬回贈金額予滙豐。滙豐有權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該簽賬回贈金額而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14. 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分,滙豐即會取消該持卡人參加本推廣的資格及其信用卡。滙豐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持卡人於本推廣獲享的簽賬回贈而不作事先通知。
15. 持卡人或須受國泰手機App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國泰手機App或會提供額外推廣優惠或折扣,或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滙豐對此概不負責。持卡人請於國泰手機App查閱詳情及有關條款及細則。
16. 對於國泰手機App及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國泰」)所提供的貨品及服務質素,滙豐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7. 滙豐及國泰有權隨時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及終止本推廣而無需事先通知持卡人。滙豐概不承擔任何有關該等更改及終止的責任。
18. 除有關持卡人及滙豐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9. 就本推廣如有任何爭議,滙豐及/或國泰保留最終決定權。
20. 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的監管規定所限。
21.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並按其詮釋。
22. 本推廣資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概以英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