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達廣場3月好戲賞

MasterCard Hong Kong

新達廣場3月好戲賞

更新日期: 2015 年 03 月 16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5年3月22日,顧客於場內任何商鋪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消費滿HK$1,500*或以上,即可換UA Cine Moko電影禮券一張。(每日名額40名,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換領日期逢星期六及日
換領時間12nn - 10pm
換領地址一樓顧客服務中心

*最多可累積兩張不同商鋪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每張發票必須達HK$100或以上。

不再猶豫,馬上起行﹗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 2. 所有禮品按先後次序送出,顧客不得自行選擇。 3. 每款禮品數量有限,每日換完即止。 4. 所有換領活動只接受有效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及相符有效之商鋪機印發票參與。 5. 每張有效商鋪機印發票及其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商鋪機印發票上必須印有商鋪名稱、金額及當日日期。 6. 每組發票只限參與一項換領活動。(免費泊車優惠除外) 7. 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禮品一次,每次只限換領禮品乙份。 8. 已換領之禮品,一律恕不退換,亦不可兌換現金。 9. 舖號001-003潮江春及北京人家為同一商鋪,發票將以同一商鋪計算。 10. 任何推廣換領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鋪或服務之發票或收據,包括:銀行/醫療服務、增值/購買八達通、購買任何禮券/現金券/表演入場券/泊車卡、增值/購買流動電話儲值卡、繳交學費/電話費及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現金付款及手寫發票或收據,恕不接受。所有發票或收據如有塗改、損毀或其影印本,均屬無效。 11. 顧客持有即日消費之商鋪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只限於即日參加活動,逾期發票恕不接受,亦恕不補發換領資格。 12. 若顧客所出示之發票或收據屬分期付款、繳交訂金或作部分付款,則只會以當日實際支付之金額納入為消費金額。 13. 職員有權向顧客要求出示發票或收據相符之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並將顧客出示之商鋪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一併核對。 14. 所有發票或收據必須由職員核對方為有效,如職員對任何發票或收據之真偽有懷疑,職員有權取消上述換領活動資格。 15. 新鴻基地產、其代理廣告商、商場服務處職員及其親屬、新達廣場各租戶,其僱員及親屬均一概不得參加活動,以示公允。 16. 新鴻基地產及新達廣場不會對於一切有關商鋪提供之貨品、服務、保養維修事宜、產品質素及使用該產品後所構成之後果承擔任何有關責任。 17. 換領活動詳情請到一樓顧客服務中心查詢,並以換領站之告示為準,參加者不得貫議。 18. 參加活動之人士則代表其已詳閱及明白,並同意遵守有關條款及細則。 19. 新鴻基地產及新達廣場保留更改或修訂上述各項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以及一切爭議之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新鴻基地產及新達廣場之最終決定權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20. 活動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