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戶登記O! ePay賬戶推廣活動 請你食Haagen-Dazs雪糕

Visa Hong Kong

新客戶登記O! ePay賬戶推廣活動 請你食Haagen-Dazs雪糕

更新日期: 2017 年 06 月 22 日

優惠詳情


全新八達通App已經推出!你可以一個手機App隨時隨地處理你的八達通卡及O! ePay賬戶!

由即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首80,000名新客戶憑Visa完成登記O!ePay賬戶並加入好友,即可獲Haagen-Dazs免費單球雪糕電子禮券1張

註:
1. 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首80,000名於2017年6月21日或之前從未持有O!ePay賬戶,成功登記O!ePay賬戶並加入另一名O!ePay賬戶持有人成為朋友之O!ePay賬戶持有人,優惠有限,送完即止。
2. 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將於2017年12月21日或之前透過八達通App收到短訊通知,獲得Haagen-Dazs免費單球雪糕電子禮券一張(「獎賞」),並已傳送及儲存於其O!ePay賬戶並載於八達通App之優惠內。
3. 若獎賞被傳送及儲存於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之O!ePay賬戶並載於八達通App之優惠內時,O!ePay賬戶已被暫停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失效,或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之O!ePay賬戶並不連繫於任何流動裝置,或八達通App已被移除於有關流動裝置,則獎賞將被自動沒收而無須給予通知。
 

條款及細則

登記八達通「好易畀」服務及加朋友享Haagen-Dazs免費單球雪糕電子禮券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本推廣」)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及其繼承人和許可轉讓人)(「本公司」)舉辦,適用於合資格八達通「好易畀」服務(「O!ePay」)(即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不時修訂)(「發卡條款」)所定義)的新賬戶持有人(「即根據發卡條款所定義」),並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本推廣期為2017年6月22日00時00分至2017年9月21日23時59分(香港時間)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3. 若客戶:
(a) 於2017年6月21日或之前從未持有,或從未申請,任何O!ePay賬戶(即根據發卡條款所定義);
(b) 於推廣期內成功登記及啟動全新O!ePay賬戶;及
(c) 於2017年9月21日或之前成功與另一名O!ePay賬戶持有人成為朋友(即根據發卡條款所定義);(每位「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根據以下條款第4及7項,將於2017年12月21日或之前透過八達通App收到短訊通知,獲得Haagen-Dazs免費單球雪糕電子禮券一張(「獎賞」),並已傳送及儲存於其O!ePay賬戶並載於八達通App之優惠內。
4. 獎賞將會以先到先得形式,提供予首80,000名符合上列條款第3項之要求之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每名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只可獲獎賞一次。如獎賞經已送罄,任何O!ePay賬戶將不會獲得獎賞。
5. 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完成上述條款第3項所規定的要求之時間,以本公司記錄為最終決定。如獎賞出現缺貨,本公司具有唯一及絕對的權利以其他獎賞替代。
6. 本公司並非獎賞之供應商,獎賞及其使用均受載於有關獎賞供應商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本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有關此獎賞的爭議應直接向相關供應商查詢。
7. 若獎賞被傳送及儲存於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之O!ePay賬戶並載於八達通App之優惠內時,O!ePay賬戶已被暫停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失效,或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之O!ePay賬戶並不連繫於任何流動裝置,或八達通App已被移除於有關流動裝置,則獎賞將被自動沒收而無須給予通知。就以上情況,若獎賞已儲存於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的O!ePay賬戶並載於八達通App之優惠內,本公司有權從該O!ePay賬戶移除已存入的獎賞。
8. 在任何情況下,所有獎賞皆不可轉讓、代付、兌換或更換為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或其他形式之電子幣值。
9. 如發現任何人士就參與本推廣有任何懷疑或確實舞弊或欺騙成分,該等人士將可能被取消參與本推廣及領取獎賞的資格。本公司可全權決定O!ePay賬戶、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及/或O!ePay賬戶持有人是否符合資格。
10. 本公司有權不時(a)修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b)修訂、取消、終止、暫停或撤回本推廣之任何部份,及/或(c)更改或更替任何獎賞而無須事先通知或給予原因。在任何情況下,任何O!ePay賬戶持有人、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及/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能就本推廣,或就任何O!ePay賬戶與流動裝置保持連繫之失敗,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11. 除O!ePay賬戶持有人及本公司外,並無其他人士可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有權力強制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12. 任何有關本推廣的查詢或爭議,須於2018年1月21日或之前致函本公司: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或傳真致傳真號碼:22662211,或致電八達通顧客服務熱線:22662222提出。任何於2018年1月21日以後收到的查詢或爭議將不獲本公司處理(獎賞除外)。
13.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a) 當O!ePay賬戶持有人就本推廣提出任何查詢或爭議時,須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個人資料用作處理相關查詢或爭議,若O!ePay賬戶持有人未能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處理相關查詢或爭議。
(b)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該條例」)第18及22條和附表1的第6原則,O!ePay賬戶持有人有權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即該條例所介定),包括有權索取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副本乙份,但須支付有關費用。
(c) 如對本公司就本推廣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的私隱政策及申請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有任何查詢,請致函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資料保障主任收)或以此電郵地址dpo@octopus.com.hk聯絡本公司的資料保障主任。
14.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15. 八達通發卡條款適用,請瀏覽網頁www.octopus.com.hk。
16. 八達通網上付款服務條款及細則適用,請瀏覽網頁www.octopus.com.hk
17. 八達通App使用條款適用,詳情請瀏覽www.octopus.com.hk。
18.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規管及闡釋。本公司及合資格O!ePay賬戶持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香港的法院具有專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