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推廣期內,客戶憑新卡賬戶額外迎新獎賞,送你現金提現雙重優惠﹕
新卡賬戶開立期:即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推廣期:即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優惠1﹕「好用錢」現金兑現
- 一次性手續費只需0.5%
- 0%利息
- 現金兑現金額高達HK$120,000
- 還款期12個月
- 現金直接存入自選的港元儲蓄/往來賬戶
申請途徑﹕
- 電話 2211 1488 (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2時 (公眾假期除外)
- 貸款專員﹕按此提供簡單資料,專員將於下一個工作天致電給你辨理申請
優惠2﹕現金透支
- 憑卡於本地或海外現金透支每次達HK$/CNY2,000,即享50%手續費回贈 (次數不限)
- 提取現金方便快捷﹕自動櫃員機、轉賬過戶、親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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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優惠,請即行動!
註﹕
優惠1—「好用錢」現金兑現﹕
1.一次性手續費0.5%的實際年利率,並以12個月還款期計算,相等於0.93%。實際年利率乃根據《銀行營運守則》之指引計算,並已約至小數後2個位,惟適用於個別持卡人的實際年利率或有差異。
2.兌現金額最低為HK$3,000並必須為HK$100之倍數﹔最高為HK$120,000、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所批核信用額的七成、或尚餘可用限額,以較低者為準。
3.不適用於東亞銀行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人民幣賬戶) 、公司卡及所有附屬卡。
4.申請將於信貸審查通過後才獲最終批核。有關批核手續將於東亞銀行收到申請及全部所需文件 (如適用) 後7個工作天內完成。現金兌現金額將於申請批核後直接存入持卡人指定之港元儲蓄/往來賬戶。
優惠2—現金透支﹕
1.持卡人於本地或海外進行現金透支,東亞銀行將收取每次透支額之5%(最低為HK$/CNY100)之現金透支手續費。
2.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1個合資格指定賬戶以計算現金透支金額及回贈金額。每個合資格指定賬戶於推廣期最多可享HK$600手續費回贈。
3.當進行現金透支時,東亞銀行將另徵收財務費用。此費用將由現金透支當日起,按日計算直至整筆貸款額償清為止。詳情請參閱條款及細則。
新信用卡賬戶專享現金提現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新卡賬戶開立期: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推廣期: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 優惠只適用於指定期間新開立之東亞銀行信用卡之主卡賬戶 (「指定賬戶」) 。
3. 不適用於東亞銀行銀聯雙幣白金信用卡(人民幣賬戶) 、公司卡及所有附屬卡。適用於優惠1﹕「好用錢」現金兌現 –一次性手續費0.5% (「此計劃」)
4. 一次性手續費 0.5%的實際年利率,並以 12 個月還款期計算,相等於 0.93%。實際年利率乃根據《銀行營運守則》之指引計算,並已約至小數後 2 個位,惟適用於個別持卡人的實際年利率或有差異。
5. 兌現金額最低為 HK$3,000 並必須為 HK$100 之倍數﹔最高為 HK$120,000、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東亞銀行」)所批核信用額的七成或尚餘可用限額,以較低為準。
6. 申請將於信貸審查通過後才獲最終批核。東亞銀行將使用任何信貸資料機構或公司所提供的資料與持卡人所提供的資料作信貸審查,而東亞銀行可以使用任何信貸資料機構或公司所提供的資料驗證持卡人所提供的資料。東亞銀行會視乎個別情況要求持卡人提供薪金證明。有關批核手續將於東亞銀行收到申請及全部所需文件(如適用) 後 7 個工作天內完成。如獲批核之兌現金額及/或可享的手續費有所調整,東亞銀行的客戶服務主任會於 7 個工作天內與持卡人聯絡,再次確認有關申請。
7. 持卡人不能在此計劃中獲享任何獎分、現金回贈、其他獎賞或優惠。
8. 此計劃之一次性手續費將與第一期供款於指定賬戶內扣除。而每期之供款相等於兌現金額除以 12 個月之還款期,並按月從指定賬戶內扣除。
9. 兌現金額及任何所適用之手續費及/或費用將於指定賬戶之信用額內扣除,而可用信用額將於每月還款後自動回升。
10. 兌現金額將於申請批核後 2 個工作天內直接存入持卡人指定之東亞銀行港元儲蓄/往來賬戶或 4 個工作天內存入持卡人指定之其他銀行港元儲蓄/往來賬戶。持卡人須負責一切因持卡人提供錯誤賬戶號碼或因跨行轉賬交易而產生之收費或任何相關費用。持卡人請向有關銀行查詢詳情。
11. 東亞銀行將以購物簽賬形式處理每期供款。每期供款將 (i) 以購物簽賬交易形式入賬至指定賬戶,及 (ii) 同時受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 (私人賬戶) (「持卡人合約」) 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息、手續費及/或費用之計算)。
12. 當兌現金額存入指定賬戶後,此計劃不可取消。持卡人如欲提前還款,須於不少於結單列明的到期繳款日 7 個工作天前向東亞銀行發出書面通知。東亞銀行一經收到提前還款通知,將徵收尚未償還之兌現金額、所有利息及任何適用的手續費及相等於原兌現金額之百分之一(最少 HK$300)的提早還款手續費。
13. 東亞銀行就批核申請與否及兌現金額有絕對的決定權,並無須提供理由。
14. 東亞銀行保留向持卡人即時追討所有未償還之兌現金額、手續費、利息及有關費用之權利。
15. 持卡人只可透過電話申請此計劃。當東亞銀行批核其申請,則視作持卡人已接受此計劃之所有條款及細則,而持卡人合約之所有條款及細則亦一併適用。
適用於優惠2﹕現金透支–手續費回贈50%
16.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以指定賬戶於本地或海外進行現金透支 ,東亞銀行將收取每次透支額之 5%(最低為HK$100)之現金透支手續費。於推廣期內,每次現金透支達 HK$/CNY2,000 或以上,持卡人可享 50%手續費回贈。每個指定賬戶於推廣期最多可享 HK$600 回贈。
17. 持卡人於推廣期內進行現金透支次數不限,惟指定賬戶必須有足夠之可用信用額以進行現金透支及支付有關手續費。
18. 每個主卡賬戶及任何有關附屬卡賬戶會被視為 1 個合資格指定賬戶以計算現金透支金額及回贈金額。現金回贈將按以下日期存入有關主卡賬戶,並顯示於有關結單︰
現金透支日期:2018 年 7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1 月內
回贈存入日期: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內
19.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現金透支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或最終被取消/退款之現金透支,均為不合資格之現金透支。東亞銀行有權於指定賬戶內直接扣除持卡人所獲享之回贈,而無須事前通知。
20. 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指定賬戶之結欠,並不可兌換現金或轉讓。持卡人之指定賬戶於推廣期內及獲享回贈期間,必須維持有效,方符合資格獲享回贈。
21. 當進行現金透支時,東亞銀行會以東亞銀行信用卡服務收費概覽列明的現金透支年息按日計算以徵收財務費用,此財務費用之徵收會由現金透支當日起,按日計算直至整筆貸款額償清為止。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倘若持卡人未能在有關指定賬戶之結單(「結單」)上所列明的到期繳款日或之前繳付最低付款額或結單總結欠,則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私人賬戶)(「持卡人合約」)中的逾期手續費及/或財務費用將適用。最低付款額為所有利息、其他費用及收費,包括可能收取的年費,及所欠本金總額的 1%(最低為 HK$/CNY50),及逾期之最低付款額及超逾信用額之全數金額。逾期手續費為 HK$/CNY350 或最低付款額,以較低者為準。購物簽賬及現金透支之財務費用均以月息 2.62 厘按日計算,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訂定之淨值法計算,其實際年利率分別為 36.43 厘及 39.38 厘。如東亞銀行連續 2 個月於到期繳款日或之前仍未收到結單上所示的最低付款額,拖欠財務費用將取代財務費用,並由下一期結單開始計算。購物簽賬及現金透支之拖欠財務費用均以月息 2.96 厘按日計算,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訂定之淨值法計算,其實際年利率分別為 41.84 厘及 45.17 厘。東亞銀行有權更改或提高上述息率至東亞銀行不時指定之息率。
2. 除依據法律及其他合約所賦予東亞銀行之一般抵銷權及其他權利外,東亞銀行可隨時不經預先通知,將持卡人信用卡賬戶所積欠之款額,與持卡人於東亞銀行開立之其他賬戶中(不論是存款、貸款或其他種類之賬戶,不論是否已經通知)及其他由持卡人所擁有之存款之結存合併計算,以抵銷或自該等賬戶中撥款以清償持卡人依據持卡人合約對東亞銀行應付之債務。
3.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優惠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以東亞銀行認為適當之方式通知持卡人。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4.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強制執行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此等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