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廣場跨境專線車票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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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廣場跨境專線車票換領

更新日期: 2012 年 11 月 22 日

優惠詳情

新世紀廣場為你呈獻! 顧客於任何商舖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消費滿HK$1,500, 即可換領新世紀廣場跨境專線來回車票乙套, 從深圳灣口岸直達商場, 快捷方便。 換領時間及地點: 15/9-30/11 12nn-10pm MTR樓層顧客服務中心(每日換完即止) *最多累積2張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 每張發票之消費金額須達HK$100或以上, 累積之發票組合最多只限包括一張食肆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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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換領條款及細則 1. 每位顧客每日只限參加本活動一次, 每次只限換領車票乙套。 2. 數量有限, 先到先得, 每日換完即止。 3. 請注意車票之有效日期, 逾期恕不補發或退換。有關車票使用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環島旅運之乘客須知及守則。 4. 每位顧客憑每張即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 只限參加新世紀廣場所舉辦之其中一項推廣活動或換領活動一次, 所有發票經新世紀廣場蓋印後不可重複使用。 5. 是次換領必須以即日機印發票, 連同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方可參與。 6. 顧客如出示無簽署証明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包括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 職員有權向顧客要求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卡等以作核對。 7. 顧客持有即日消費之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只限於即日參加活動, 逾期發票恕不接受, 亦恕不補發換領資格。 8. 本活動只接受由新世紀廣場內各商舖所發出之有效日機印發票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以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付款)。所有發票必須由電腦或收銀機編印並列明商舖名稱、舖號、消費金額及消費日期方為有效。 9. 本處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即場影及登記資料, 以作內部稽核之用。 10. 恕不接受任何以現金付款之發票、重印發票、手寫發票、影印本、副本發票及購買現金禮券之發票。 11. 若顧客出示之發票屬分期付款方式、繳付訂金或作部份付款, 則只有當日實際支付之金額方可計算於消費金額內。 12. 新世紀廣場內所舉辦之任何推廣及禮品換領活動均概不接受下列商舖或服務之發票, 包括: 銀行服務、展覽場地內舉行之臨時展銷攤位及推廣活動、於任何商舖購買禮券及現金券、停車場內之汽車美容及洗車服務、帝京酒店及新世紀廣場寫字樓租戶發出之發票、八達通及會員增埴服務、跨境巴士車票、新地會星級會員優惠、任何繳費, 包括會籍及學費繳交(發票列明非學費類除外)。 13. 新鴻基地產及新世紀廣場保留權利拒絕給予持有問題發票之顧客參加活動, 一切並將以新鴻基地產及新世紀廣場之最終決定為準。 14. 新鴻基地產、其廣告代理、贊助商、商場服務處職員及其親屬、新世紀廣場各租戶, 其僱員及親屬均一概不得參加活動, 以示公允。 15. 所有參加條款及細則以本告示為準, 參加者不得異議。 16. 參加活動之人士則代表其已詳閱及明白並同意遵守有關之換領條款及細則。 17. 新鴻基地產及新世紀廣場保留更改或修訂上述各項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及一切爭議之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爭議, 概以新鴻基地產及新世紀廣場之最決定為準, 參加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