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廣場 「越買越賞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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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廣場 「越買越賞買」

更新日期: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至2015年9月30日,顧客於德福廣場內之指定非食肆商舖*使用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 單一消費滿HK$3,800或以上,即可換領HK$50港鐵商場現金禮券乙張。這個秋天,也許你會愛上購物。
現金禮券每天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所有非即日收據不可辦理登記手続。

推廣日期:即日至2015年9月30日
換領時間:正午12時至晚上10時(逾時無效)
換領地點:德福廣場二期三樓推廣活動攤位(東方紅對出)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推廣期換領時間內,憑推廣期內指定非食肆商舖*單一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3,800或以上之有效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相符銀碼之有效機印收據正本為一組,以享優惠,否則無效。 2. 每組有效之商舖機印電子貨幣收據最多只可換領HK$50港鐵商場現金禮券乙張。每位顧客每天最多限換10張HK$50港鐵商場現金禮券。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3. *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任何食肆收據、自動轉賬、網上付款、支付寶、分期付款、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訂金收據、博彩、銀行及所有增值服務、現金值禮品卡、商舖現金禮券、租賣樓宇、外幣找換、汽車洗車服務、酒席預訂、機票、車票、船票、旅遊套票、酒店代訂服務、門券代售服務 (如音樂會、演唱會等)、999.9純金及金會(飾金除外)。 4.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印有有效收銀機機印紀錄之電腦收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現金券付款收據和手寫收據,恕不接受。收據副本,均屬無效。 5.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6.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利益,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作圖像紀錄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證件資料相符方可享用優惠,否則作廢。 7.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集齊有效之單據。職員會即時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一經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8. 所有送出的港鐵商場現金禮券皆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續。 9. 換領的現金禮券須於2015年11月30日或之前於德福商場指定參與商店內使用。顧客可於以上推廣地點或顧客服務中心索取「港鐵商場現金禮券之參與商店名單」及請參閱現金禮券背面的使用條款細則。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顧客不得異議。 10. 德福廣場管理處、推廣公司及商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1. 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