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交稅分分樂」 有稅交有分儲 獎勵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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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交稅分分樂」 有稅交有分儲 獎勵多多

更新日期: 2013 年 09 月 30 日

優惠詳情

交稅,不但是公民義務,也是公民禮遇!
2013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期間,憑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簽賬,零售簽賬或現金透支總額達$800或RMB 800,即可優先登記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獲享高達 90,000「分分有禮」積分

「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詳情:
1. 每繳交$3,300稅款即可獲享1,000 「分分有禮」積分
2. 最高可獲贈90,000「分分有禮」積分
3. 尊享長達56天免息還款期
4.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登記辦法
請於2013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期間致電創興電話銀行服務熱線3768 8828進行登記。

一邊交稅,一邊賺分,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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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優先登記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之條款及細則: 1. 是項推廣活動只適用於獲發邀請信之特選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之主卡客戶。 2. 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之主卡客戶必須於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20日期間致電創興電話銀行服務熱線3768 8828成功登記,方符合優先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的資格。主卡客戶於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20日期間(以交易日期為準)之零售簽賬或現金透支總金額達港幣/人民幣800元,即可獲享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的資格。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港幣卡及人民幣卡賬戶內之零售簽賬將合併計算。 3. 有關是次推廣活動之簽賬,主卡客戶及其附屬卡之簽賬將合併計算。 4. 合資格之簽賬項目以交易日期為準及不包括繳付「稅務局」賬單、籌碼交易、創興銀行網上繳費、所有分期計劃、所有套現服務、信用卡年費、利息/財務及服務費用、逾期費用及非真實之交易或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款及/或退貨等之簽賬、慈善機構簽賬及其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不時指定之交易等。 5. 以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於中國內地進行購買物業、汽車、燃油、批發、食品店及超市交易、大型家電專賣商店交易、機票及交通運輸、支付醫院費用、繳交學費、繳付政府機構及政府相關服務費用、慈善或社會服務捐款及其他與上述之消費類別相關之商戶交易或消費均不適用於合資格之簽賬項目。上述之指定消費類別將由本行全權決定及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另行通知。 6.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客戶是否符合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的資格。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本行已確認有關合資格信用卡、交易或客戶符合有關資格。 7. 所有合資格參加「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之客戶將於2013年11月份獲專函通知有關事宜。 8. 參加是項推廣活動之客戶必須保留所有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要求客戶在推廣期間或推廣期後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所有向本行遞交的文件將不獲發還。 9. 以上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計劃同時使用。 10.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1. 「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只適用於透過創興銀聯雙幣鑽石信用卡繳交稅款之特選客戶。成功繳交稅款之特選客戶每繳交稅款HK$3,300,即可獲享1,000「分分有禮」積分(獎賞上限為90,000「分分有禮」積分)。稅款餘額如不足HK$3,300,均不獲任何獎賞。 2. 如屬同一賬戶之主卡及附屬卡,所繳付稅款將合併計算;而主卡之稅款將優先獲享「分分有禮」積分獎賞。 3. 有關稅款將從客戶指定之收款賬號直接繳付予稅務局,而稅款一經繳交,任何更改或取消交易的指示概不受理。所有獲取是次「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之稅款將於2013年12月30日或之前繳交予稅務局,而有關之交稅款額將顯示於月結單上。 4. 「交稅分分樂」獎賞計劃之申請一經確定,不能取消或變更,否則持卡人須即時支付本行HK$100之行政費用。 5. 如客戶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有關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賬戶於辦理繳款至稅務局時信用額不足而導致未能成功繳付稅款,有關申請將被視作取消論,本行將於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賬戶內扣除取消是項申請之HK$100為行政費用而不作另行通知;而本行亦毋須為客戶參與是次推廣計劃引致之遲誤繳交稅款而負上任何責任。 6. 如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賬戶於辦理繳款時出現超逾原本信用限額之情況,客戶須承擔超逾信用限額費用。有關超逾信用限額之費用,請參考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收費表。 7. 「分分有禮」積分獎賞將於2014年2月份誌入指定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賬戶內,並顯示於月結單上,惟客戶之創興銀聯雙幣信用卡賬戶必須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享有關獎賞。 8. 以上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計劃同時使用。 9. 本行保留一切更改及補充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