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園區香港FUN享夏日禮「大買‧愛吃‧玩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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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園區香港FUN享夏日禮「大買‧愛吃‧玩不停」

更新日期: 2015 年 06 月 25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顧客凡出示香港FUN享夏日禮「大買‧愛吃‧玩不停」VIP卡,並於利園一期至六期Hysan Place利舞臺禮頓中心希慎道壹號I.T HYSAN ONE之指定零售商戶或食肆憑電子消費滿港幣$2,500元 (最多兩張即日消費單據),可憑機印發票連同相關電子簽帳存根換領旅行萬能插頭一個。

換領地點: 利園二期、Hysan Place、利舞臺禮賓部 (上午11時正至晚上10時30分)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即日起,旅客凡出示香港FUN享夏日禮「大買‧愛吃‧玩不停」VIP卡,並於顧客在利園一期、利園二期、利園五期及利園六期、Hysan Place、利舞臺、禮頓中心及希慎道壹號I.T HYSAN ONE之指定零售商戶或食肆憑電子消費滿港幣$2,500元 (最多兩張即日消費單據),可憑機印發票連同相關電子簽帳存根換領旅行萬能插頭一個。 2. 旅客必須出示有效之旅遊證件及消費滿指定金額方可享以上優惠。 3. 旅客必須出示於利園一期、二期、利園五期及利園六期、Hysan Place、利舞臺、禮頓中心及希慎道壹號I.T HYSAN ONE之零售商戶或餐廳之即日機印消費正本單據及相關電子消費存根 (銀行除外),方可享以上優惠。 4. 按金單據、購買現金券或優惠券之單據、單獨刷卡消費單據、手寫及重印單據恕不接受。 5. 換領現金券時,工作人員有權複印旅客之商戶消費單據正本,並登記商戶消費單據及簽賬存根上的資料作記錄用途。旅客於本推廣活動中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一概保密、作記錄用途、內部行政及現金券換領資格核實及換領安排之用。旅客提供以上資料作登記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所收集資料的用途。所收集及/或使用所有個人資料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處理。 6. 此換領禮品計劃恕不接受已取消、退款、偽造、欺騙或未誌帳的交易。手寫收據、單一信用卡收據、重印或影印收據、損毀收據、按金收據、購買及使用現金券、禮券及贈券收據、繳費帳單收據、增值服務之收據、銀行、Apple Store、挑戰者、DOMA Lifestyle、Smile Yogurt、Sweetpea Patisserie及越棧所發出之收據亦恕不接受。 7. 如旅客拒絕提供有限資料,希慎租務有限公司並沒有責任為顧客處理換領優惠。 8. 每張單據只可換領禮品一次。 9. 只限旅客親身換領,並不接受商户員工代客換領。 10. 所有優惠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11. 優惠不能更換或兌換現金。 12. 此優惠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3. 希慎租務有限公司對參與商戶提供的貨品/禮品概不負責。 14. 以上旅客專享的推廣活動,希慎租務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此活動若引起任何爭議,希慎租務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