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自動增值 送高達HK$100超市現金券

Visa Hong Kong

八達通自動增值 送高達HK$100超市現金券

更新日期: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為合資格八達通#客戶成功申請自動增值服務、致電熱線2266 2338或透過此網頁完成推廣登記、完成首次自動增值,即超市禮券!每次自動增值,更可兼信用卡積分;從此不用排隊增值兼專享報失服務,賺時間之餘亦讓你賺取額外保障!

申請詳情
第1步
於銀行、八達通網頁或致電2266 2338申請自動增值
第2步
於八達通網頁或致電2266 2338登記推廣活動
第3步
完成首次自動增值

獎賞
- 自動增值金額HK$500可獲HK$100超市禮券
- 自動增值金額HK$250/$150可獲HK$50超市禮券

條款及細則

「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推廣 - 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本推廣」)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本公司」)舉辦,適用於為合資格八達通(「合資格八達通」之定義由下方第4條所規定)申請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自動增值」)的客戶,並受下列條款及細則(「本推廣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2. 本推廣之推廣期(「推廣期」)為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 3. 客戶須符合下列條款方可獲得推廣優惠禮品(「推廣優惠禮品」之定義由下方第5條所規定):- i. 於推廣期內成功申請以下其中一項: I. 透過自動增值推廣站以外的其他申請渠道,為其合資格八達通(銀行發行版八達通(即根據八達通發卡條款(不時修訂)所定義的「銀行發行版八達通」)除外) 成功申請自動增值至連繫於由一所香港銀行、金融機構或信用卡發卡機構(統稱「金融機構」)所發行的信用卡,並以該信用卡賬戶成為其自動增值賬戶(「自動增值賬戶」);或 II. 成功申請已預設自動增值及已連繫自動增值賬戶的銀行發行版八達通; ii. 備有有效的香港地址以作送達推廣優惠禮品之用 (請參照下方第 9 條); iii. 於推廣期內透過推廣登記熱線 ( 電話:2266 2338 ) 或網頁 www.octopus.com.hk/aavs ( 或為本推廣登記之目的而由本公司不時公佈的其他登記熱線及/或網頁) 提供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及該合資格八達通之持有人的聯絡電話號碼以完成本推廣的登記程序;以及 iv. 於2016年1月31日或之前啟動該合資格八達通的自動增值功能及透過自動增值賬戶成功完成最少一次自動增值交易。 4. 「合資格八達通」指任何於2015年11月15日或以前從未備有自動增值之有效八達通卡或產品(包括銀行發行版八達通)(統稱「八達通」) ,此並不包括任何八達通的續期新卡或補發卡。為本推廣之目的而言,與於暫停或取消服務後申請重新啟動自動增值功能相關之八達通不被視為合資格八達通。 5. 符合上方第3條款下所有規定之合資格八達通的持有人(「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可獲超級市場現金券 (「推廣優惠禮品」) 。而推廣優惠禮品的價值,將按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於2016年1月31日或之前根據上方第3(iv)條之規定所成功完成的最後一次自動增值交易的自動增值金額按照下方列表以作決定: 自動增值金額:HK$150/HK$250 推廣優惠禮品:HK$50超級市場現金券 自動增值金額:HK$ 500 推廣優惠禮品:HK$100超級市場現金券 6. 推廣優惠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如推廣優惠禮品換罄,本公司可全權決定以其他產品代替。 7. 不論上方第5條所規定, i. 若已收取HK$500自動增值金額之推廣優惠禮品的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其後於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為其合資格八達通轉換為較少之自動增值金額,則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確認及同意本公司保留權利不時向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收取及/或收回HK$50,即HK$500自動增值金額與HK$150或HK$250自動增值金額相關之推廣優惠禮品價值之差額;或 ii. 若已收取任何推廣優惠禮品的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於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其合資格八達通之自動增值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或暫停,則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確認及同意本公司保留權利不時向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要求退回其已收取的推廣優惠禮品之價值。 8. 每名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只可於推廣期內獲推廣優惠禮品一次。 9. 有關推廣優惠禮品將於2016年3月15日或之前以郵遞方式郵寄至自動增值賬戶持有人之有效香港地址。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將不承擔因不能送達任何推廣優惠禮品之責任。 10. 若於推廣優惠禮品發出前之任何時間合資格八達通之自動增值被暫停或取消,或合資格八達通因任何原因失效,則推廣優惠禮品將被自動沒收而不作通知。在任何情況下,任何八達通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能就本推廣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11. 推廣優惠禮品不能更換或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 12. 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不能就相同的自動增值或銀行發行版八達通申請同時享有推廣優惠禮品及其他由本公司舉辦之自動增值優惠。 13. 八達通及/或八達通持有人如就參與本推廣被發現有任何懷疑或確實舞弊或欺騙成分,將可能被取消參與本推廣及領取推廣優惠禮品的資格。本公司可全權決定合資格八達通、八達通、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及/或八達通持有人是否合乎參與本推廣之資格。 14. 本公司並非推廣優惠禮品之供應商,本公司不會承擔任何相關責任。如對推廣優惠禮品存有任何查詢或爭議,須由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處理。 15. 本公司有權不時(a)修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b)修訂、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推廣之任何部份及/或(c)更改或更替任何推廣優惠禮品而不另行通知或提供原因。 16. 有關銀行事宜的任何查詢,包括信用卡積分獎賞及優惠,須向相關金融機構查詢。 17. 除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及本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力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之條文。 18. 任何有關本推廣(除有關推廣優惠禮品(請參閱以上第14條款)的查詢或爭議,須於2016年5月31日或之前致函本公司: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46樓,或傳真致傳真號碼2266 2211,或致電八達通顧客服務熱線:2266 2222提出。任何於2016年5月31日之後提出的查詢或爭議將不獲處理。就本推廣提出之任何爭議(有關推廣優惠禮品之爭議除外),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9.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i. 從有關申請表收取申請人(包括八達通持有人及自動增值賬戶持有人)的個人資料,將用於處理有關申請表上要求的已選定服務及八達通自動增值協議第33-35條所列明之用途。 ii. 在執行本推廣時,有關申請表上顯示的個人資料、登記參與本推廣時所收集之合資格八達通的八達通號碼及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的聯絡電話號碼,以及於設立自動增值服務時由金融機構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自動增值賬戶持有人的地址,將用於核實和鑑定合資格八達通持有人之資格及符合獲取推廣優惠禮品之用途。該等用於符合獲取推廣優惠禮品的有關資料將會於2016年1月31日的12個月後銷毀。 iii.有關申請表(如適用)將會向申請人選擇的金融機構予以披露,以作申請及處理有關服務之用。 iv.當八達通持有人就本推廣提出查詢或爭議時,須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個人資料用作處理相關查詢或爭議,若八達通持有人未能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處理相關查詢或爭議。 v.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該條例」)第18及22條和附表1的第6原則,八達通持有人有權查閱和更正其個人資料(即該條例所介定),包括有權索取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副本乙份,但須支付有關費用。 vi.如對有關本推廣本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的私隱政策及申請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請致函香港九龍九龍灣宏泰道23號Manhattan Place 46樓八達通卡有限公司(資料保障主任收)或以此電郵地址dpo@octopus.com.hk聯絡本公司的資料保障主任。 20.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21.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須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規管及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