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包括首尾兩日),客戶憑上海商業銀行萬事達卡信用卡於元気寿司惠顧堂食或外賣自取*單一簽賬滿HK$150#或以上,即減HK$30。
註:
* 外賣自取網上訂購、Deliveroo外賣速遞及節日外賣盛除外。
# 消費金額以原價加一服務費並扣除其他優惠或折扣後及使用「元気の賞分」前之單一發票總額計算。
- 優惠須受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www.mastercard.com。
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由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5 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優惠只適用於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發出之萬事達卡信用卡 (「合資格信用卡」)之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持卡人」)。
3. 優惠只適用於香港元気寿司分店。
4. 優惠只適用於堂食(包括午餐及茶餐)或外賣自取(外賣自取網上訂購、Deliveroo 外賣速遞及節日外賣盛除外);堂食另收加一服務費,並以原價計算。
5. 享用本推廣優惠之客戶,必須於付款前向收銀員表明付款方式並出示合資格信用卡付款。
6. 消費金額以原價加一服務費並扣除其他優惠或折扣後及使用「元気の賞分」前之單一發票總額計算。
7. 可使用「元気の賞分」,但全單消費金額將不獲「元気の賞分」。
8. 不可與元気寿司優惠券、電子優惠券、其他現金券、其他優惠或折扣及元気 會員生日優惠同時使用。
9. 本推廣所涉及之 HK$30 折扣優惠只適用於單一簽賬交易。
10. 分單交易恕不接受。
11. 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貨品、服務或折扣。
12. 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 http://www.mastercard.com.hk。
13. 上海商業銀行及 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並非商品及服務之供應商。有關供應商(「參與商戶」)所提供的商品質素及服務之相關法律責任,全由有關參與商戶單獨負責。上海商業銀行及 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不會對參與商戶的商品、服務或資料之質素或供應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亦不會就參與商戶的商品、服務或資料所引起或與有關的事宜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14. 如有任何有關商品/服務的爭議或投訴,持卡人應直接與有關參與商戶聯絡。上海商業銀行,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及有關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上海商業銀行,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imited 及有關參與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優惠及/或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而無須另行通知。
16.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