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廣場VIP會員申請

MasterCard Hong Kong

上水廣場VIP會員申請

更新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客戶於上水廣場2樓至5樓商舖以電子貨幣 (信用卡 / 易辦事 / 八達通) 單日消費滿HK$1,000(最多累積兩張機印收據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即可晉身成為Landmark North 上水廣場VIP會員,享有連串精彩禮遇!

積分累積計劃
以電子貨幣消費滿HK$100即可獲得一分,換領名貴禮品
*每位會員每天最多累積100分

驚喜生日優惠
生日月可獲神秘禮品,驚喜處處

全年消費優惠
於場內多個商舖消費,尊享購物及餐飲優惠

條款及細則

「Landmark North 上水廣場 VIP會員計劃」使用條款及細則: 1. 申請人須年滿11歲。 2. 每位會員最多只可持有一張上水廣場VIP卡。 3. 會員必須於付款前出示上水廣場VIP卡,方可享用上水廣場參與商戶的指定優惠。優惠受有關條款限制,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會員與參與商戶出現任何爭議而蒙受損失,上水廣場概不負責。 獎賞及優惠: 1. 商戶優惠及積分有效期由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積分逾期將被全部取消及不可用作換領任何獎賞。 2. 會員於上水廣場2樓至5樓商舖,以電子貨幣單一賬單消費滿HK$100,可累積指定分數,不足HK$100之消費,一概不會計算在內。 3. 會員須於消費當日憑即日機印發票及電子付款存根於上水廣場2樓顧客服務中心辦理積分登記手續,方可兌換獎賞積分,發票及簽賬存根逾期無效。 4. 每位會員每日最多可累積100分。 5. 晚上9時後發出之發票,可於發出之翌日10am-10pm內作換領用途,逾期無效。 6. 每張發票須為電腦編印,並附有商戶名稱、單據編號、交易編號、交易日期及銀碼。恕不接受任何手寫/重印/影印之發票、銀行、地產代理、網上訂講、任何增值 (包括八達通、商戶所發出之會員卡及儲值卡等等)、任何繳費(包括停車場、電話台費等等)、汽車美容、購買所有預售禮劵、購買商戶會藉、寫字樓租戶、臨時展銷攤位、購買供金會/酒席/郵票/現金券/所有遊戲代幣/門劵代售之收據,與及任何重印發票。 7. 如有爭議,上水廣場有權決定該等消費單據是否有效。會員如不合作或沒有足夠資料證明該等單據是否該會員所有,該等單據一律作廢。 8. 已用作換領積分之發票,亦可作場內其他優惠或換領用途。 9. 所有積分以上水廣場之紀綠為準。 10. 上水廣場VIP卡 及積分獎賞只供會員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11. 如在某次購物或使用服務時獲得退款,有關消費之積分即會被扣除。 12. 所有本計劃內禮品均由商戶提供,因此所有有關商品之服務或質素,商場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3. 換領申請獲批核與否須視乎持卡人之會員卡賬戶之積分餘額及禮品供應量,商場有權不接納持卡人之申請。若積分不足夠換取所選禮品,換領申請將自動取消。若申請成功,換領禮品所需積分,將自動由持卡人指定之會員卡賬戶扣除。 14. 所有禮品換領申請一經商場批核,將不可更改其他禮品或取消。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若所申請換領之禮品換罄,商場將通知取消有關該換領申請。所有換領禮品不可兌換現金。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如遺失上水廣場VIP卡,請到上水廣場顧客服務中心補領新卡,並繳付HK$20作行政費用。 2. 會員須負責上水廣場VIP卡的保養責任,如發現任何蓄意破壞、塗改或損害而導致上水廣場VIP卡失效,該卡將會作廢,並以補領新卡個案處理,上水廣場將收取HK$20作行政費用。 3. 補領新卡上的資料,以上水廣場所存記為準。 4. 上水廣場有權更改上水廣場VIP卡使用方法、換領及兌換積分方法、積分有效期、條款及細則、禮品內容而不作另行通知。 5. 倘若會員違反有關條款及細則,或上水廣場有理由相信該會員違反有關條款及細則,上水廣場有權暫停或終止該會員的會員資格,並採取行動要求補償因該會員的違規行為所對上水廣場或其商戶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6. 如有任何爭議,上水廣場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