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x 杏花新城:集齊印花即可換領Rebecca BonBon魅力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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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 x 杏花新城:集齊印花即可換領Rebecca BonBon魅力精品

更新日期: 2013 年 09 月 04 日

優惠詳情

想唔想將黎自法國嘅浪漫鬥牛犬Rebecca BonBon帶番屋企呢?

推廣期內杏花新城之指定商舖憑電子貨幣(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單一消費滿$150或以上,即可換取印花1個(每張單一收據最多可換取印花5個),集齊指定印花數量,即有機會換領不同款式的Rebecca BonBon禮品套裝陶瓷刀充滿夢想嘅Rebecca BonBon,隨時為你生活加添正能量!

禮品詳情(需使用印花卡換領):

1. 碗筷套裝(2件裝)
所需印花:15個

2. 保溫杯
所需印花:30個

3. 陶瓷刀(3件裝連刀架)
所需印花:50個

推廣日期:2013年9月6日至11月10日
換領印花日期:2013年9月6日至11月10日 (逢星期五、六,日及公眾假期)
禮品換領日期:2013年9月22日至11月10日 (逢星期五、六,日及公眾假期)
換領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逾時無效)
換領地點:杏花新城地下推廣活動攤位 (顧客服務中心側)

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架!

條款及細則

註: 1. 主辦機構有權決定各禮品的換領日期,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2.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活動當日之禮品作準。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出示推廣期內的有效機印據正本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於換領時間內換取印花,逾期無效(每組有效收據最多可換取印花5個)。 2. 每張有效電腦機印收據及其電子貨幣付款存根為一組,每組有效收據必須消費滿HK$150或以上。 3. 顧客必須集齊指定印花數目於同一印花卡上,方可換取指定禮品乙份。 4. 印花必須按卡上的指定位置開端起順序貼上,方為有效,並不得以多張印花卡湊合換取禮品。每次換取禮品時,該印花卡將被收回作核數之用,恕不退回。 5. 以上推廣活動恕不接受以下商舖或服務之收據:港鐵站內商店、超級市場、臨時推廣攤位、任何繳費、銀行及增值服務、分期付款、訂金、地產物業買賣租賃、購買郵票、外幣找換、各式預付套票、會籍、酒席預訂、任何商舖禮券、代用券、現金券、交通費、旅遊套票及酒店代訂服務、門券代售服務、999.9純金及金會(飾物除外)。 6. 所有有效收據只可登記一次及只適用於一項推廣活動(八達通日日賞除外),不可重複使用,否則作廢。 7. 為保障持卡人和消費者權益,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單據,方為有效、推廣攤位職員有權向顧客索取正本收據即場影印、核實及登記資料,以作稽核之用,或要求顧客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等供職員核對,否則作廢。 8. 收據必須印有清晰商戶名稱及有效收銀機機印記錄之電腦單據,方為有效;任何以現金券或現金付款的收據、手寫收據、收據副本或重印收據均屬無效。 9. 所有送出之禮品不可退換、轉讓、兌換現金或作現金找贖。所有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杏花新城將不會對禮品保養事宜或使用有關產品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10. 部份商舖設有電子貨幣最低消費額,本處不牽涉其中。 11. 參加者須於輪候時已經集齊有效之收據,職員會在收據和簽賬存根上蓋印作實,而所有核實和已登記的資料,不得作任何修改。 12. 杏花新城管理處、推廣公司及戶之員工和家屬均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13. 杏花新城擁有此活動之最終決定權及有權更改活動細則及所送出的禮品,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一概以主辦機構之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