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City 5.1 閃鑽大獎賞

MasterCard Hong Kong

V City 5.1 閃鑽大獎賞

更新日期: 2014 年 05 月 07 日

優惠詳情

顧客只需累積所有於V city的即日電子貨幣(只限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或支付寶)消費發票,即有機會成為最高消費大獎得主(每階段客1名,共2名),得獎者將獲得MaBelle 18K/750白色黃金鑽石鑲嵌吊墜連項鏈*(價值HK$5,800),為顧客送來最閃耀的五一及母親節禮物。於5月10日及11日,首10名登記之顧客更可額外獲贈康乃馨一支,送贈母親表心意。感動母親的心靈,也許就是這一刻。
推廣日期:
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第一階段)
2014年5月5日至5月11日(第二階段)
登記時間:11am - 10pm
登記地點:V city MTR層旅客專櫃
*獎品不設送貨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 1. 參加者於場內消費後,憑所有即日累積之有效機印發票,連同相符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每張發票金額必須滿HK$100或以上,付款存根必須屬於申請者本人,並親身到V city MTR層旅客專櫃進行登記,發票及付款存根逾期無效。 2. 每位顧客憑每張即日機印發票反及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只可參與新鴻基地產及V city一項推廣優惠,已用作換取積分之發票不可與商場其他優惠或禮品換領活動同時使用。(免費泊車除外) 3. 每人每日只限登記一次,而參加者必須填妥參加表格上各項資料,資料不詳者當作廢論。 4. 於活動推廣期間內,每位參加者最多只可獲得最高消費大獎一次。如第一階段之參加者其後再次成為第二階段之最高消費的參加者,第二階段之最高消費大獎將會由次名最高消費的參加者所獲得。 5. 得獎者將分別於2014年5月8日及15日前於V city場內公布。得獎者將獲專人以電話通知領獎詳情。若無法聯絡得獎者或未能於替定時間內(公布日起計14日內)領取禮品,其獎品將作放棄論。 6. 所有發票須為電腦或收銀機編印,並清楚列明V city商舖名稱、消費日期及消費金額方為有效。如不接受任何重印發票、手寫發票、副本或經塗改或修改之發票。 7. 晚上9時半後發出之發票,可於發出日期翌日上午11時至晚上10時內作登記,逾期無效。 8. V city舉辦之任何推廣及禮品換領活動概不接受下列商舖或服務之發票,包括:現金方式付款、銀行/投資服務/CashDollars、網上訂購、任何繳費(包括停車場、電話費單)、任何增值(包括八達通、商戶所發出之會員卡及儲值卡等等)、展銷攤位發票、購買所有預售禮券如餐券/餅卡/月餅券/粽券/賀年糕點禮券、購買商戶會藉/使用會員卡消費、購買及使用任何購物禮券/現金券/新地商場現金禮券、購買金條/金粒/金幣/供金會/酒席/郵票/門券之收據,及其他非零售性消費收據。 9. 顧客如出示無簽署証明的電子貨幣付款存根,本商場職員有權向顧客要求出示相符的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卡以作核對。 10. 禮品圖片只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 11. 所有獎品不可兌換現金及不設退換。 12. 得獎者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作領獎核實用途。若未能出示,得獎者將被取消得獎資格。 13. 主辦機構及商戶之員工及親屬均不可參與,以示公允。 14. V city不會對供應商提供之禮品質素、服務及保養事宜(如適用)作出保証或為使用該產品所構成之後果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15. 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及V city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