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對你最重要的人,是親人,還是情人?分享你們的經歷,即有機會與你身邊無法取代的VIP親身前往悉尼,一起欣賞Justin Timberlake於10月2日THE 20/20 EXPERIENCE WORLD TOUR 的動人演出。
你只需在指定専帖留言,講出你與VIP的故事,即可參加活動。留言請以「My VIP」開始,以表示你同意活動條款及細則,以及相關私穩政策。
演出,有價。經歷,無價。
條款及細則
條款及細則/隱私政策: The Real VIP Justin Timberlake Campaign (Hong Kong)
條款及細則
1. MasterCard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MasterCard」)於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10 月15日[23:59](「活動期」)舉辦The Real VIP Justin Timberlake Campaign(「活動」)。
2. 本活動開放予公眾(「參加者」)參與,以下人士除外:
a. MasterCard及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之員工(不論全職或並職);
b. MasterCard的推廣公司,或任何參與舉行、實施或管理本活動的團體(由MasterCard全權釐定)之員工(不論全職或並職);
c. 以上提及員工之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兒女(包括領養或繼親)、兄弟、姊妹及兒女、兄弟或姊妹之配偶。
作條款及細則用途:
a. 參加者必須:
a. 是香港居民
b. 年滿18歲
c. 居於香港
d. 持有效身份証明文件
e. 提交有效作品以參加本活動
3. 一旦參加本活動,即代表參加者已無條件同意全部條款及細則,並接受MasterCard有本活動或任何與其有關之事宜所作之決定(包括但不限於對本條款及細則之定義)之最終決定權,任何異議皆不獲受理。參加者如未能接受本條款及細則,該參加者不應參與本活動。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所有參加者。
4. 參加本活動須:
a. 於活動專帖留言,留言須包含參加者與其人生最重要的人之故事及原因(「參賽作品」)或
b. 於MasterCard Facebook專頁留言,以文字、相片或影片表達包含參加者與其人生最重要的人之故事及原因(「參賽作品」);
c. 每個參加者只可在每個活動專帖提交一份參賽作品。於任何一個活動專帖提交多於一份參賽作品皆不獲受理。(統稱「作品準則」)
d. 每位參加者每日只准提交一份參賽作品。(統稱「作品準則」)
e. 於9月16日(23:59)之後提交的終極大獎參賽作品一概無效
f. MasterCard保留取消一切違反或不合符品牌價值的參賽作品之權利。
g. 參賽作品必須以英文或本活動舉辦地點之母語製作
h. 合資格終極大獎得獎者必須為MasterCard持卡人。
i. 參賽作品必須以「MY VIP」開始,以表示他們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及細則,以及私隱政策。
參賽作品符合「作品準則」的參加者,於本條款及細則將被稱為「合資格參加者」。
5. 為決定本活動之得獎者,MasterCard將選出合乎作品準則之合資格參加者。本活動作品準則包括:創意、作品意義及適當性。每項準則比重相同。每份作品將以1-10分評分。排名將取決於作品所獲得之最終分數。若然作品同分,排名將由評審團決定。
a. 評審團以下團體之代表組成:MasterCard亞太區市場推廣部,MasterCard香港區市場推廣部及DigitalArts Network (「DAN」)亞太區支部。
b. 一切收集的資料將不會加入郵寄清單,或作其他宣傳用途,除非獲得當事人同意
c. 一切收集的資料將不會被分享、加入郵寄清單或作任何管理本活動、評核作品或聯絡得獎者之用途。一切資料將被保密。
d. MasterCard評核作品時,將查看以下資料:
i. 名
ii. 姓
iii. 回覆或留言內容
iv. 留言所獲得的「讚好」數目
v. 提交之相片或影片
vi. 回覆或留言之時間
6. 一份「終極大獎」及「MasterCard獎賞」將送予本活動得獎者。
a. 「終極大獎」指前往悉尼欣賞Justin Timberlake THE 20/20 EXPERIENCE WORLDTOUR演唱會的雙人旅程。這包括:
- 兩張來回澳洲悉尼之經濟客位機票
- 由MasterCard提供之悉尼四日三夜雙人住宿,包括早餐
- 兩張悉尼THE 20/20 EXPERIENCE WORLD TOUR演唱會VIP門票
- 內附500美元餘額的MasterCard預付卡(「禮品卡」)
- 獎品須於2014年9月30日前使用。
b.「MasterCard獎賞」指(「其它MasterCard安排體驗及特別禮品」)
c. MasterCard將向憑第5點所列出之作品準則所選出最佳參賽作品,送出特別禮品10份及MasterCard安排體驗2份作獎賞。
d. 本活動期間,MasterCard獎賞之得獎者將於MasterCard 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asterCardHK)內公佈
e. 每位合資格參加者只限贏取MasterCard獎賞一次。但MasterCard獎賞的得獎者仍合資格贏取終極大獎。
f. 終極大獎之得獎者將於MasterCard 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MasterCardHK)內公佈
g. MasterCard公佈MasterCard獎賞及終極大獎得獎者時,有權摘錄得獎作品之文字,以及相片或影片。
h. 得獎者將透過活動專帖或該帖的回覆獲知得獎。MasterCard獎賞得獎者必須於5個工作天之內,向MasterCard發送Facebook訊息領獎。終極大獎得獎者必須於2個工作天之內,向MasterCard發送Facebook訊息領獎。
i. 若參加者未能於限定時間內(終極大獎:2個工作天、MasterCard獎賞:5個工作天)聯絡領獎,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資格轉讓其他參加者。
j. 終極大獎得獎者必須於香港時間2014年9月22日[23:59]或之前領獎。
k. MasterCard對MasterCard獎賞的責任僅限於為MasterCard獎賞得獎者安排禮券及指定體驗。
l. MasterCard有權要求MasterCard獎賞得獎者於領獎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m. MasterCard有權要求終極大獎得獎者於領獎時出示MasterCard持卡人証明及旅遊證件。
n. MasterCard對終極大獎的責任僅限於旅遊及住宿安排。當中安排僅限於 (a) 由MasterCard指定航空公司之機票(經濟客位兩張)(b) 悉尼四日三夜住宿 (c) Justin Timberlake THE 20/20 EXPERIENCEWORLD TOUR澳洲悉尼演唱會VIP門票兩張。
o. 禮券只可於以上指定地點之商戶內使用。禮品卡只可於接受MasterCard之商戶內使用。禮券及禮品卡之使用皆受發行機構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7. 終極大獎內之旅遊及住宿安排,皆受以下條款約束:
a. 本條款及細則皆應用於得獎者之同行夥伴。
b. 除非額外列明,否則終極大獎內之旅遊及住宿安排僅限於機票及住宿。
c. 終極大獎並不包括:
i. 從得獎者居住地前往機場之交通費
ii. 離境稅或政府稅
iii. 保險費
iv. 機位升級或改變提供住宿地點之任何費用
v. 出外旅遊、參觀景點及任何與遊樂相關之收費
vi.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招致之任何收費
d.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必須遵守提供終極大獎的航空公司/其他交通供應商(包括遵從行程)及住宿供應商(包括遵守入住/退房時間)所訂之條款及規限。若該航空供應商、交通供應商或住宿供應商因得獎者或其同行夥伴違反條款及規限而取消任何交通或住宿安排,MasterCard並不負責提供另外的交通或住宿服務。
e.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有責任安排或取得:
i. 任何相關保險(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及旅遊保險,及與財物失竊、損失、毀壞相關之保險)
ii. 目的地所需簽證
若得獎者及/或其同行夥伴因未獲所需簽證或保險而於目的地被拒入境,又或得獎者及/或其同行夥伴因申請簽證或購買保險有延誤而未能出發,MasterCard並不負責提供另外獎賞、現金或其他補償。
f.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須擁有持相關簽證之護照,該護照有效期須於指定出發日期六個月外,或相關法例之其他期限。該護照及其持有人亦不能受任何相關國家之旅遊限制。護照查核機關或境內機關有權拒絕得獎者及/或其同行夥伴入境。得獎者有責任確保自己有能力前往目的地,及於被拒入境後承擔任何額外費用。
g.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必須及有責任接種疫苗,並遵守目的地相關健康規例。
h. 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有責任查詢由政府提供之旅遊建議,並決定是否承擔前往目的地之風險。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若因未能遵從政府提供之旅遊建議,而招致任何損失,MasterCard並不會負責。得獎者及其同行夥伴若因政府發出對目的地之旅遊警告或建議,又或因其自身問題而未能領取終極大獎,MasterCard將不會提供另外獎賞、現金或其他補償。
8. MasterCard或其發獎機構將於5天內通知MasterCard獎賞及終極大獎得獎者,一切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之相關發獎機構。若然得獎者未能於5個工作天內回覆,MasterCard保留將領獎資格轉讓參加者的權利。若得獎者或發獎機構因任何延誤、遺漏或缺席而未能領取或派發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MasterCard及其管理層、主管或員工將不會負責。MasterCard將盡合理努力知會得獎者。若未能聯絡得獎者,或得獎者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MasterCard保留將獎品轉讓予其他合資格參加者或由評審團選出之次名的權利。
9. 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皆不可以部分地或完整地轉讓、交換或兌換現金、信用額、任何獎品或其他物品。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可能受額外條款及細則約束。所有得獎者皆於香港領取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MasterCard可能於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於任何時間以其他價值相近之物品,取代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
10.所有因領取或使用該禮券/機票、住宿確認書及禮品卡而招致的支出,皆全由得獎者負責。
11.本活動受一切相關法律及規例約束。
12.參與本活動的參加者皆同意:
a. 本條款及細則,包括關於MasterCard於本活動之責任條款
b. 參加者只代表自己,而非他人
c. 參加者已達法定簽約年齡
d. 向MasterCard提供準確資料
e. 參加者並不會於未獲MasterCard公開書面同意下,將本活動之產品或服務翻印、複製、售賣、轉賣、派發、發行或作任何商業用途。限制亦包括任何整合從本活動取得的資料為其他清單、產品或服務。
f. 參加者並不會透過本活動作任何非法或違反本條例及細則之用途
g. 參賽作品或任何與活動及得獎者有關的通信若延遲送交、遺失、被拒、未能送交,或因設備、軟件、裝備、電腦、電腦伺服器失靈而未能送交,或於遞交中途遺失,MasterCard並不會負責。
13.MasterCard於本活動的所有選擇及/或決定(包括但不限於挑選得獎者),皆為最終決定。任何查詢或投訴皆不獲受理。
14.每位參加者皆清楚知道MasterCard及其附屬公司或機構(統稱「MasterCard Group」)皆不會為以下事項負責:
a. 本活動提供的任何禮券/禮品卡
b. 本活動提供或有關禮券/禮品卡的任何產品及服務
c. 與送遞或接收得獎者通知或其他通知相關的電子設備失靈
d. 因遺失、延遲、錯遞、截停、被拒、刪除等任何原因而導致未能接收通知
在任何情況下,
e. 本活動提供的任何禮券/禮品卡
f. 本活動提供或有關禮券/禮品卡的任何產品及服務
g. 皆不能被理解為MasterCard Group推介或代言有關禮券/禮品卡、產品或服務。
15.MasterCard將不會為本活動送出的禮券/禮品卡提供任何處理或保證, 並將在法例以內最大程度免除法律責任。若立法機關無可避免、阻止或改變地強制要求保證,在法律範圍以內,MasterCard之法律責任只局限於:
a. 更換禮券/禮品卡或提供同等價值獎品
b. 以上更換或提供之費用,若不干犯任何法例
16.本活動送出之任何機票、酒店住宿、禮券/禮品卡或其他產品服務的供應商並非MasterCard Group的代理、承包商、員工、諮詢顧問或附屬公司。
17.任何與領取及使用終極大獎及MasterCard獎賞,或與終極大獎及MasterCard獎賞相關之來回交通的風險,得獎者皆應認知。任何本活動提供之機票、酒店住宿、禮券或其他產品服務,如因供應商延誤、遺漏或未能提供,MasterCard Group及其領導層、主管、員工或代理皆不負責。
18.最大程度地根據適用法律下,每位參加者皆認知他們不應因任何行動、活動推行、決定、損毀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意外、懲罰、重要的、特別的、直接或非直接的損毀、收益損失、生意損失、生意機會損失或財政損失)、支出、受傷(包括但不限於死亡或個人受傷)、財物損毀或參加者(包括得獎者同行夥伴)或其他人招致的法律責任,而有任何針對MasterCard Group及其管理層、主管、員工及代理的追究。其他人包括:
a. 與參加者參加本活動相關的人
b. 與參加者或其他人領取、接收、換領、使用或錯用終極大獎或每週獎賞的人
c. 與來往指定場地有關的人
19.每位參加者需賠償並令MasterCard Group或其管理層、主管、員工或代理免於任何追究(包括疏忽追究)、法律責任、訴訟、損壞、裁決、成本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或因第三方因參加者的缺席、行為、違漏及疏忽(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者未能遵行本條款及細則,或違反任何適用法例或規例)對MasterCard及相關團體及其管理層、主管、員工及代理的追究而招致之損失或支出。
20.最大程度地根據適用法律下,MasterCard Group及其管理層、主管、員工及代理並不需為以下任何項目負上責任:
a. 通知、信件或參賽作品之遺失、延遲、錯寄、截取、未能送達、被拒、被擋或被刪
b. 任何破損、損壞、不合資格、遺失、被竊或未使用的禮券/禮品卡
c. 參賽者提供的不準確資料,及因其引起的事
d. 因任何原因暫停、取消及終止本活動
e. 於遞交作品、挑選及決定得獎者、管理本活動時的任何病毒或損壞、技術或機件錯誤或故障及人為錯誤
f. 與電腦、伺服器、手提電話、衛星、電話線、網絡傳輸線及其他設備相關的技術或機件錯誤
g. 未能接收通知、信件或參賽作品
h. 任何參加者或其他人(直接地或非直接地、全部地或部份地 (i) 參與本活動 (ii) 領取、接收、換領、使用或錯用終極大獎或每週獎賞)招致或受到的行動、推行過程、裁決、法律責任、損失、受傷、追究或損毀(包括但不限於意外、懲罰、重要的、特別的、直接或非直接的損毀、收益損失、生意損失、生意機會損失或財政損失)、支出、死亡及個人受傷
21.所有有關本活動事宜之MasterCard記錄,應被視為最終記錄,參加者必須受其約束。所有有關本活動事宜之MasterCard決定,應被視為最終記錄,參加者必須受其約束。
22.MasterCard並不會為任何因領取、換領或使用獎品而衍生的稅項負上責任。任何因參加本活動或領取、換領或使用獎品而衍生的稅務責任、稅項、收費或費用繳交,皆全由得獎者負責。得獎者有責任為其財政狀況而引致的可能性而尋求獨立意見。
23. MasterCard保留於活動期間隨時停止本活動的權利。
24.MasterCard擁有隨時改變、更改、修改及/或刪除本條款及細則內的任何內容的絕對權利,並毋須事先通知參加者或其他人。參加者無可撤回地及無條件同意任何上述改變、更改、修改及刪減。
25.不涉對第24點的任何偏見,若MasterCard未能繼續本活動,或MasterCard未能控制本活動之完整性及/或可行性的削弱(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水災、傳染病、地震、爆炸、勞工糾紛或罷工、上帝或公敵的行為、衛星或器材故障、暴亂或騷亂、戰爭(公開或不公開)、恐怖份子威脅或活動、任何聯邦或國家或地方政府法例或指令、法庭指令、電腦病毒感染、未經許可之干擾、器材失效、技術錯誤或其他MasterCard無法合理地控制之原因),MasterCard有絕對權利省略、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活動,並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26.得獎者授權MasterCard Group及其代表、執照持有人、接替人、指定代表及承包商,拍攝及攝錄得獎者的外表、姿勢、聲音及言論,並對有關所攝影像(統稱「影像」)進行修改。
得獎者同意MasterCard可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影像、該影像之全部或部份複製品、得獎者之姓名、聲音、肖像、得獎者可能提供的生活記錄,作市場推廣及宣傳用途,或用於由得獎者管理或為得獎者而製的網頁,以及社交媒體。得獎者亦同意MasterCard擁有剪接、修改、增加、刪減或改變影像的絕對權利。
得獎者同意免除針對MasterCard Group及其代表、執照持有人、接替人或指定代表使用影像的任何形式之追究(包括但不限於建基於道德價值的追究、誹謗追究、侵犯私隱、影像發佈權、版權或其他個人或/及財物權利)(「追究」)。得獎者亦同意現在或將來並不會提出及維持對MasterCard及其承包商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執照持有人、接替者或指定代表的追究。
27. 得獎者可能被要求參與由MasterCard不時舉辦,與本活動有關之公眾推廣。得獎者必須出席此類推廣。參與推廣所衍生之支出及成本,得獎者皆已知悉。
28.本活動與其他優惠或推廣無關。
29.本活動及本條款及細則將受香港法例規管。任何關於本活動的爭議,MasterCard擁有最終決定權。
30.若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部份因香港法例而變成或現已無效、非法或無法執行,本條款及細則其餘部份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皆不會受任何影響或削弱。而該無效、非法或無法執行之部份將從本條款及細則中被剔除。MasterCard有權以其他合適條款及細則取代該被剔除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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