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NE X《李克勤 我克勤》簽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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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E X《李克勤 我克勤》簽唱會

更新日期: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客戶以電子貨幣*於The ONE任何商戶消費滿HK$400,即可免費換領The ONE X《李克勤 我克勤》簽唱會簽名證乙張。憑簽名證出席簽唱會,可獲李克勤親筆簽名《李克勤 我克勤》CD乙隻^。(名額150份,到先得,換完即止)

換領詳情
日期:11月15日起至換完即止
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地點:The ONE UG2顧客服務中心

The ONE X《李克勤 我克勤》簽唱會
日期:11月22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3時
地點:The ONE UG2中庭
註:
*必須以電子貨幣(信用卡/銀聯卡/易辦事/八達通)消費,憑最多2張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每張金額必須滿HK$100),連同相符之電子貨幣付款存根。
^ 如顧客未能出席11月22日(星期日)簽唱會,可於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憑簽名證於The ONE UG2顧客服務中心換領《李克勤我克勤》CD乙隻。

條款及細則

1.每人每日只限換領禮品一次。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2.顧客必須出示The ONE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之正本,連同顧客本人簽賬相符之電之貨幣(信用卡/銀聯卡/易辦事/八達通)付款存根。任何手寫單據、單據影印本、重印單據、分拆之單據、八達通增值、按金、繳費、小費、購買商戶會員卡或會籍、會員卡增值、購買預售身體療程、購買場內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餅券發出之單據、信用卡及易辦事收據存根,恕不接受。 3.客必須於指定之換領時間(上午12時至晚上10時)換領禮品,逾時無效。 4.單據上之消費金額以扣除使用The ONE現金券或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券/餅券、所有優惠、現金回贈及/或折扣等之實際淨消費金額為準。 5.每張正本單據只限使用一次及換領禮品一份,並必須印有商舖地址、發出日期及列明消費內容方為有效。 6.優惠不能與商場內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7.已換領泊車優惠之單據不可用作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8.已換領之禮品,一律恕不退換,亦不可兌換現金。The ONE並不對所換領之禮品質量負上任何責任。 9.The ONE禁止任何商戶之職員參與是次推廣活動,以示公允。 10.The ONE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The ONE之決定為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