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NE 「冬日聖誕繽紛禮遇」

憑富邦信用卡於The ONE精選商戶簽賬可專享優惠低至63折。

富邦銀行
63折

The ONE 「冬日聖誕繽紛禮遇」

更新日期: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優惠詳情


由即日至2017年1月1日,客戶憑富邦信用卡於The ONE簽賬可專享下列禮遇。盡情簽盡情玩,佳節購物實在喜悅!

禮遇1 即賞HK$50購物現金券
簽賬滿HK$1,500*即可換領The ONE HK$50購物現金券一張

換領地點:The ONE L3換領處(Shop L301 I-PRIMO對面)
換領時間: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
 
禮遇2 精選商戶優惠低至63折
adidas、carrie carries、水原共生、diadora、東海薈拉斐特、Haagen-Dazs、MediLASE、New Balance、O'NEILL、OUTDOOR Products、People by People、Rabeanco、Reebok、Salad、Scoops、SINOMAX、斯林百蘭
(排名按英文字母先後為序)

*可累積最多兩張不同商戶之即日機印單據,每張單據金額必須滿HK$100。

註:
1. 禮遇1須以同一富邦信用卡即日累積簽賬滿指定金額,方可登記換領有關現金券。客戶每次可累積最多兩套合資格簽賬存根正本及相符之商戶有效機印單據正本以進行換領。
2. 同一富邦信用卡每日只可換領有關現金券一次。
3. 推廣期內可供換領之有關現金券共600張,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4. 圖片只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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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透過「Fubon GO」手機應用程式或網上申請 富邦白金卡,並於推廣編號填寫「hongkongcard」,可享:

  • HK$400 超市禮券/Apple Gift Card/HKTVmall 購物禮券 或 80,000 c.c.points*
  • HK$100 超市禮券(只限新客戶)
  • HK$500簽賬現金回贈(只限新客戶)
  • 海外簽賬高達HK$460現金回贈
  • 台幣簽賬高達8%現金回贈

*cc.point可以自由兌換禮券,例如超市/HKTVmall/Apple禮品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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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上述優惠只適用於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至1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客戶須以富邦銀行(「富邦銀行」)所發出之信用卡(包括富邦信用卡、一田信用卡及富邦聯營卡之主卡及附屬卡)(「信用卡」)於The ONE之商戶簽賬消費(「合資格簽賬」)方可獲享有關優惠。
2.合資格簽賬:(a) 包括已於信用卡戶口誌賬之本地簽賬消費並以個別信用卡(按信用卡號碼)及實際簽賬之金額計算(即折扣後、使用優惠券或現金券後之剩餘金額)。(b) 不包括:(i)以下簽賬或付款項目,即使該等簽賬已透過信用卡戶口結算或誌賬其中:現金透支、結餘轉賬、信用額兌現金額、兌現分期金額、繳稅、財務費用及費用;(ii)所有未誌賬、已取消或退款、偽造及未經許可之交易;(iii)任何短期展銷活動、八達通增值、任何繳費(包括停車場、電話費及月結單等)、按金、小費、購買商戶會員卡或會籍、會員卡增值、購買預售身體療程、購買The ONE購物現金券或其商戶之現金券、禮券、餐飲券及餅券等之消費。(c) 任何現金、手寫或影印或重印單據、分拆簽賬、手寫信用卡簽賬存根、偽造或未誌賬之交易及富邦銀行不時指定之交易亦恕不接受。所有交易均以富邦銀行記錄之交易日期為準。(d) 如該項交易客戶只付訂金部分,簽賬金額即以當日之訂金計算,並非以該消費交易之消費總額計算。消費總額為扣除有關積分及優惠後之淨支付金額。訂金以外之餘額亦不可參與其他推廣優惠。(e) 客戶所持有不同之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不可合併計算。(f) 其他交易包括但不限於現金透支、網上繳款及購物、手續費、財務費用、年費、自動轉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賬項及任何沒有簽賬存根之交易,均不適用於上述優惠。(g) 未誌賬、已取消或退款之交易,均不會計算為合資格簽賬。(h) 合資格簽賬將完全由富邦銀行酌情決定及根據信用卡公司之商戶編號釐定。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交易,富邦銀行保留權利於客戶有關之信用卡戶口內扣除價值相等於有關優惠之費用而毋須另行通知。
3.除特別註明外,客戶以同一信用卡每日只可換領有關優惠一次,已換領之優惠不可取消、更改、退回或兌換現金,以及不可於The ONE其他推廣活動中重覆使用。任何多於簽賬要求之簽賬餘額均不可獲享其他優惠。
4.已換領泊車優惠之單據不可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5.所有The ONE及其商戶之員工均不得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6.上述優惠之貨品、服務、資料及相片均由個別商戶提供,富邦銀行及The ONE概不對商戶所提供的貨品和服務之質素和供應量,或提供的資料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富邦銀行及The ONE在任何情況下毋須就有關貨品、服務或資料的各方面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事宜上負任何責任。任何對有關貨品、服務及優惠之投訴或索償,客戶應直接聯絡有關商戶。
7.富邦銀行、The ONE及有關商戶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富邦銀行、The ONE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The ONE HK$50購物現金券之條款及細則:
8.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同一信用卡於The ONE之商戶即日累積合資格簽賬滿HK$1,500,方可換領The ONE HK$50購物現金券(「HK$50現金券」)一張。
9.客戶每次可累積最多兩套合資格簽賬存根正本及相符之商戶有效機印單據正本(「有效單據」)以換領HK$50現金券。
10.所有有效單據必須由The ONE之商戶發出。簽賬存根正本必須清楚列明信用卡號碼、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有效之授權號碼及客戶簽署(如適用),而商戶機印單據則必須清楚列明商戶名稱、簽賬日期、交易金額及消費項目。
11.客戶於同一商戶之合資格簽賬恕不能分拆為多套有效單據以換領HK$50現金券。
12.客戶須於簽賬當日親身前往The ONE L3 換領處(Shop L301 I-PRIMO對面)並出示其信用卡及有關合資格簽賬之有效單據,經有關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方可換領HK$50現金券。客戶不可委託或授權他人代為辦理有關換領。所有逾期換領將不獲受理。任何經塗改或複印副本之簽賬存根及單據恕不接受。
13.HK$50現金券之換領時間為中午12時至晚上10時。如有效單據所顯示之交易時間為當日晚上9時後(顯示之日期必須於推廣期內),客戶可於翌日(必須於推廣期內)晚上10時前辦理有關補領,逾期將不獲受理。
14.有關工作人員有權於客戶換領HK$50現金券時查核該客戶之有效單據並登記有效單據上之資料作記錄用途。所收集之資料只限換領HK50現金券之用,客戶提供以上資料作換領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其用途。
15.所有已確認之有效單據將會被有關工作人員蓋印以示成功換領。如客戶於換領HK$50現金券後取消任何有關合資格簽賬,富邦銀行有權從客戶之信用卡戶口內扣除價值相等於已換領之HK$50現金券之手續費而毋須另行通知。客戶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富邦銀行及The ONE將即時取消其換領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
16.推廣期內可供換領之HK$50現金券共600張,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17.除特別註明外,HK$50現金券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服務及優惠,以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18.HK$50現金券如有損毀、遺失或被竊,富邦銀行及The ONE概不會負上任何責任及不會作出任何補發或賠償。
19.HK$50現金券之使用須受列印於券上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精選商戶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20.上述精選商戶優惠(「商戶優惠」)只適用於The ONE之指定商戶。客戶須於預約、點菜或付款前說明及以信用卡全數簽賬方可獲享有關商戶優惠。
21.商戶優惠之供應須視乎有關貨品、服務及優惠之可供使用情況而定,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22.除特別註明外,商戶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會員優惠、折扣、禮券及特價貨品同時使用,以及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服務及優惠。
23.商戶優惠同時須受有關商戶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個別商戶查詢。
註: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