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vatore Ferragamo購物賞

客戶憑指定交通銀行信用卡於Salvatore Ferragamo單筆簽賬金額滿HK$10,000或以上,可獲享HK$600現金禮券!

交通銀行
$600禮券

Salvatore Ferragamo購物賞

更新日期: 2017 年 09 月 15 日

優惠詳情


即日至2018年2月28日,客戶憑指定交通銀行信用卡於Salvatore Ferragamo單筆簽賬達以下指定金額(1)即可獲享以下獎賞

單筆簽賬金額:HK$5,000或以上
可獲獎賞:HK$300現金禮券

單筆簽賬金額:HK$10,000或以上
可獲獎賞:HK$600現金禮券

註:
1. 持卡人必須於同一專門店換領以上獎賞,於整個推廣期間每位持卡人於同一專門店同日最多可換領獎賞一次及每月最多可換領獎賞三次。現金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2. 優惠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店員查詢或致電交通銀行客戶服務熱線2239 5559 (香港)/+86 21 2828 3888(國內,境外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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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推廣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期為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2月28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本推廣只適用於持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行」)經香港分行於香港發出的交通銀行信用卡、銀行於中國內地發出的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及其不時指定的其他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持卡人」),包括主卡及附屬卡,惟不包括禮物卡及PC網上卡。
3. 持卡人必須出示及以合資格信用卡於Salvatore Ferragamo(「商戶」)於香港的指定專門店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4. 持卡人於商戶持合資格信用卡單筆簽賬滿指定金額,可憑商戶機印發票及信用卡簽賬存根同日於同一專門店換領Salvatore Ferragamo現金禮券(「現金禮券」),於下一次持合資格信用卡於商戶購物時可出示作現金使用。持卡人可獲享之現金禮券金額如下﹕

獎賞1
單筆簽賬金額滿:HK$5,000或以上
可獲享之現金禮券:HK$300現金禮券

獎賞2
單筆簽賬金額滿:HK$10,000或以上
可獲享之現金禮券:HK$600現金禮券

於整個推廣期內,可供換領的HK$300現金禮券及HK$600現金禮券的總數量分別為250及250張,每位持卡人於同一專門店每日限換領獎賞1或獎賞2一次,及每月限換領獎賞1或獎賞2最多三次。現金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5. 持卡人必須於下一次交易時使用合資格信用卡簽賬方可使用現金禮券,及該筆交易將不能再獲享現金禮券。現金禮券不適用於商戶於崇光百貨的專門店及受有關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現金禮券上的條款及細則或向商戶查詢。
6. 持卡人經商戶職員確認有關交易及獲發現金禮券後,商戶職員將於有關交易的商戶機印發票及信用卡簽賬存根上蓋印,以示已用作換領現金禮券。每張簽賬存根或每宗交易之發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於本推廣中重複使用。
7. 銀行將經電腦核實持卡人之信用卡交易紀錄,以確定持卡人獲享現金禮券之資格。若簽賬存根印載的資料與銀行存檔紀錄不符,將以銀行存檔紀錄為準。
8. 持卡人必須保留有關商戶發票及信用卡簽賬存根以作核對之用。如有任何爭議,持卡人必須提供有關資料以便銀行作檢查。
9.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或違反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同一專門店同日換領獎賞1或獎賞2多於一次及當月換領獎賞1或獎賞2多於三次),銀行及商戶將即時取消其獲賞現金禮券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銀行及商戶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獲賞現金禮券資格而收回有關現金禮券或從該持卡人之主卡或附屬卡賬戶內收取相等於所獲享的現金禮券面值金額之權利。
10.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於推廣期內或換領現金禮券時,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符合資格參與本推廣。如持卡人信用卡賬戶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還或有不良紀錄,銀行及商戶有權取消持卡人換領現金禮券的資格並從持卡人信用卡賬戶直接扣除相等於所獲享的現金禮券面值之金額而毋須事先通知。
11.每位已登記及換領現金禮券的持卡人姓名、信用卡號碼、商戶發票及簽賬存根上的資料將會被銀行記錄用作識別和核實持卡人的身份、有關交易及作內部審核之用,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均只限於是次推廣之用途。卡戶提供以上資料作登記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關資料及明白所收集資料的用途,如持卡人不接受此安排,將被當作自願放棄參加本推廣。所有於本推廣所收集的有關資料將於活動結束後銷毀。
12.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持卡人可以書面方式傳真至28336561,或郵寄至中環畢打街20號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資料保障主任收。
13.除特別註明外,所有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亦不可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轉讓。
14.銀行及商戶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而毋須作出任何事先通知。銀行及商戶對於任何有關優惠的更改或終止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持卡人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服務的資料、供應及說明均由商戶提供及只供參考,銀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與產品/服務有關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其質素及供應量)均由商戶獨自承擔。
16.如有任何爭議,銀行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7.除持卡人及銀行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的利益。
18.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之處,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